在最近這幾年里,我們發現不管銀行還是網貸平臺,將債務轉讓或委托第三方的時候均未通知債務人,而且被委外的一方是否存在資質或具備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也均未告知,那么債權人這樣的“轉讓”在法律上到底有沒有法律效力呢?這是很多人心中最疑惑的問題。
據了解,目前互聯網金融行業的P2P平臺已經超90%的債務非法流向所謂的催收公司,而這些債務中除債務人本人信息還存在大量與債務無關的公民個人隱私,而這一切,身為債務人的我們均不知情,他們是以什么樣的方式轉讓的,這些催收公司或資產公司到底具備不具備資質,這一切我們也均不知情,而他們這樣的“轉讓”方式是否合法讓我們覺得非常的疑惑。
一位從事法律職業的郎先生向我們表示,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條 【債權轉讓時從權利一并變動】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者未轉移占有而受到影響。
同時,在債權人轉讓其持有的債務同時,未履行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而且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八條【債權轉讓時債務人抗辯權】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所以,當債權人向第三方催收或資產公司提供或轉讓債務人的債務時,未履行告知債務人的“轉讓”行為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值得關注的是,截止到目前為止,很多商務服務性質的公司因其經營范圍內存在“接受金融機構委托從事信息技術和流程外包服務(不含金融信息服務)”該業務范圍,大批量接收P2P平臺的債務,而這些債務中有真的還有假的,甚至其中還包含了與債務無關的公民個人信息,那么,這就需要這些商務類型的公司舉證其接收的債務未包含公民個人信息,因為非法轉讓出售公民個人信息都是違法行為,如果就連這一點都無法舉證的話,那么,這些商務類型公司起訴債務人的依據什么什么呢?
除此之外,這些商務類型的公司接收的P2P平臺的債務是否履行告知債務人的義務呢?要知道,如果沒有履行告知債務義務的話,也沒有法律效力的,而這些商務類型公司起訴債務人的依據是什么呢?難道不發生法律效力關系的債務同樣可以起訴嗎?
最近我們發現遼寧省本溪市就有一家這樣的公司,該公司注冊資金50萬元,注冊于2021年,無任何實繳注冊資金,參保人數為零,其公司性質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也就是說這家公司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有很多人,但依據其注冊資金無實繳的這種行為,而且根據相關注冊信息僅為一人的綜合性數據,我們認為該公司為一人,但就是這樣的一個公司,大批量以“金融借款合同糾紛”起訴債務人,而這一舉動引起了我們的注意三點,首先,這家公司是否具備能力保護債務人的個人信息安全,第二點就是,這家公司接收的債務是否包含公民個人信息,第三點就是,這家公司是否具備接收債務的資質呢?
是啊,一個注冊僅50萬元的公司和一個大一點的個體工商戶有啥區別呢?在這家公司里,我們看到這家公司大批量的采用非訴保全審查案件,大家或許不知道這是什么意思,準確的來說,非訴保全審查案件其實就是無利害關系人雙方訟爭的案件,案件中無原告和被告,案件因申請人要求而開始,實行一審終審制,不適用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中的反訴、和解、調解等訴訟制度。非訴訟法律案件具有以下兩個特征:
1、 非訴訟法律案件的內容,既包括無爭議、無糾紛的法律事務,又包括已經發生爭議的法律事務。
2、 非訴訟法律案件的解決途徑,是既不需要提交司法機關審判,又不必經過法定的訴訟程序,而是通過法律人員提供法律幫助或者通過法律人員進行訴訟外調解,提請仲裁機關仲裁,提請公證機關進行公證等非訴訟的方式來解決。
司法解釋: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必要時應當對被請求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進行鑒定。申請人已提供鑒定意見的,應當對鑒定意見進行審查。人民法院審理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案件,應當由該公民的近親屬為代理人,但申請人除外。近親屬互相推諉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為代理人。該公民健康情況許可的,還應當詢問本人的意見。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申請有事實根據的,判決該公民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認定申請沒有事實根據的,應當判決予以駁回。
根據《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適用本章規定。
據了解,這家公司大批量使用非訴保全審查的案件均屬于民間借貸案件,案件的本身在這幾年里都具備“爭議”的特性,其中“爭議”的焦點就是高利率、砍頭息、暴力催收等問題,其中包含了民事問題、刑事問題,不符合非訴保全審查案件的特性,但是,這家公司卻一直采用這種非訴保全審查案件的應用,于是引起了我們的注意,到底是哪一家人民法院會采用這種形式審理民間借貸這種具備“爭議”的案件呢?
對于這些案件我們希望相關的法律人士可以檢索一下,民間借貸案件到底適用不適用非訴保全審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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