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法官,我在張某忠家的附近蹲守了他一天,被執行人剛剛回家了,請快來執行!”2月27日下午5點多快下班時,執行法官羅武接到被執行人下落線索后,立即組織并帶領法警趕往白溪鎮。
案情簡介
2015年底,張某忠電話邀請張某華去其工地做事,完工后雙方結賬,張某忠向張某華出具欠條1.8萬元,承諾2016年年底付清,但一直未兌現。2018年底,張某忠再次向張某華出具欠條,承諾2019年底付清,但張某忠仍未按約還款。張某華多次催要無果將張某忠訴至法院。經法院調解,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張某忠于2023年1月21日前償還原告張某華欠款1.8萬元。然而張某忠并未按調解協議履行義務。
執 行情況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張某忠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財產報告令等法律文書,督促其主動履行法律義務,但張某忠仍未履行支付欠款義務,也無法直接聯系到張某忠。通過執行查控系統也未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陷入“僵局”。
執行進行時
“我們是法院執行干警,這是我們的工作證,因張某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現依法將對張某忠進行拘傳。”到達被執行人張某忠家中后,張某忠已提前躲入鄰居家中,執行干警向張某忠的家人表明了來意,經過耐心勸導、釋法析理執行干警成功將被執行人拘傳至法院。
到達法院后,執行干警耐心勸導,并告知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被執行人張某忠依舊拒不支付工資,還揚言要對執行干警進行報復。鑒于上述情況,法院依法決定對被執行人張某忠采取拘留措施。
“有錢給!有錢給!我現在向親戚朋友籌錢,馬上就能全部給清。”在得知將被司法拘留后,被執行人張某忠態度立馬轉變,立即表示有錢履行義務。
“感謝羅法官,這筆被拖欠了8年多的工資終于是拿到了,謝謝法院,給你們點贊!”最終,被執行人于當天晚上23時,一次性兌付應付工資1.8萬元。至此,該起拖欠多年的農民工工資案件順利執行完畢。
第699期|法院新聞2024年第二十二期
審定丨龔光輝
審核丨李 昭
撰稿 | 喻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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