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買東西自然得花錢,不然可就算是搶了。這種連小孩子都懂的道理,一些地方政府官員卻假裝不懂!
廣東東莞一民營企業的土地被收儲十六年,至今仍未收到政府方的征收補償款。萬般無奈下,企業被迫走上訴訟維權之路,將東莞市自然資源局和道滘鎮政府一并告了。
此事曾引發權威媒體關注。2025年10月21日,南方都市報刊發報道《東莞四家企業起訴討土地補償,道滘鎮:推動評估完成補償》,詳細講述了這家民營企業如何遭遇政府違約之事。
即便有法律訴訟和輿論監督,東莞政府方面仍沒有拿出真金白銀進行補償。十六年,有多少民營企業能拖得起?!
土地四周被圍擋且立有“政府儲備用地”公示牌,唯一的出入口被鎖死,土地使用權證被注銷多年,政府方卻對媒體稱,由于收儲價格一直沒能達成共識,該地塊至今也沒真正移交到政府手中。
然而,在多份政府公文中,明確提到上述土地已完成收儲程序、“現為鎮政府的收儲土地”。
筆者注意到,政府方2024年7月出具的紅頭文件中,又“改口”說那些土地一直由企業方占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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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高處俯瞰,地上草木瘋長,企業方“占有使用”的痕跡肉眼難辨。常人怕是很難理解和認同此地正被企業方“占有使用”。
“配合”政府注銷土地證后
民企遭遇“錢地兩空”
媒體報道、政府公文及司法資料,能清晰還原事件的整體經過。筆者在此進行梳理。
道滘是一座擁有近700年歷史文化底蘊的水鄉古鎮,旅游文化資源豐富。道滘鎮素有“中國游泳之鄉”“中國曲藝之鄉”“省森林小鎮”等美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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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盈集團是1995年成立、位于廣東東莞的民營企業,主要從事紡織服裝、室內裝飾、房地產開發、酒店、教育等業務。
為響應東莞市政府打造宜居東莞、商貿東莞的精神,道滘鎮政府在新的城鎮整體規劃中,將富盈集團及其相關公司位于南閣工業園路側的工業用地規劃為商住用地。
2009年8月,道滘鎮政府與富盈集團簽訂協議,約定以每平方米1000元的價格回購后者的上述5宗面積共378.75畝國有工業用地,再交由政府部門招拍掛出讓;在該地塊掛牌出讓時,富盈集團必須報名參與競投,底價不低于每平方米1480元,力爭中標或競買成功。
協議還約定,若地塊的成交價小于每平方米1520元時,富盈集團要支付1000萬元的土地管理費;若地塊的成交價高于每平方米1520元時,則無需支付土地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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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10月,富盈集團及其相關公司與道滘鎮政府簽訂了《收購土地補償協議》,約定雙方同意以每平方米1000元的價格回購該地塊。政府方違約的話,要以應付未付款計,按每日千分之一算違約金;企業方違約的話,要以補償總額計,按每日千分之一算違約金。
一個月后,雙方間又簽訂了《確認書》,稱根據有關規定,在東莞市土地交易中心招拍掛之前,必須先注銷相關地塊原有的土地使用權證。而注銷證時,必須提供富盈集團已經收到全部回購款的收據。
為清晰明確款項支付問題,雙方“特作以下確認”:富盈集團出具的收到道滘鎮政府2.5億余元土地轉讓款的收據,僅為配合辦理招拍掛手續的需要,實際上尚未收到任何款項;該收據所列的金額也并不意味著必然是本次交易的實際轉讓價格。
《確認書》還再次重申,道滘鎮政府應于地塊成功出讓收到地價款后15天內,按照1000元/平方米×掛牌出讓面積,一次性向富盈集團支付土地回購款。
收儲土地后沒能如期拍賣
被定為“歷史遺留問題”
此后6年里,上述地塊未能如約招拍掛。2016年6月,道滘鎮政府向東莞市政府上報請示解決上述地塊的“收儲歷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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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政府辦公室文件呈批表》中,道滘鎮政府來文稱,簽訂上述《協議書》后,富盈公司在該鎮未支付土地補償款的情況下、配合先行辦理土地證注銷手續。該鎮已將其中4宗面積共282.75畝國有工業用地的土地證予以注銷,市國土局批復同意收回該4宗用地作為該鎮政府儲備土地。
由于上述地塊所屬的南閣片區未編制控規,并受當時市政府水鄉總規編制影響,該地塊控規編制至2015年1月才完成,導致相關地塊不能如期拍賣,成為歷史遺留問題。
為盡快解決該問題,2016年4月,道滘鎮政府與富盈公司就收儲上述地塊基本達成共識。具體參照廣東某地級市關于歷史遺留土地合作開發項目處置工作的做法,對于已注銷土地證的282.75畝土地補償方式采取兩個8%補償,即利息補償按年利率8%(按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上浮28.44%,比參照的市上浮率少1.56%),利潤回報補償按8%計算。
筆者注意到,呈批表中“征詢意見”處,東莞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規劃局、市土地儲備中心等部門,均未對上述補償方法提出不同意見。
2016年9月22日,東莞市政府辦公室向該市國土局、規劃局、道滘鎮政府等部門告知,市政府有關領導已對上述請示作出批示,請按照辦理。
同年12月,道滘鎮政府和富盈集團簽訂《補充協議》,將上述呈報獲批事項落實進協議里。
困擾雙方多年的“歷史遺留問題”,即將被化解。然而,僅僅4天后,此事又生變數。
2016年12月20日,道滘鎮政府和富盈集團“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解除上述《補充協議》,雙方均無過錯,就所涉土地的收儲或其他方式處理,繼續進行磋商。
道滘鎮政府有關負責人接受《南方都市報》采訪時說,該《補充協議》生效后,富盈集團依法需繳納增值稅、城建稅等稅費。后因富盈集團認為稅費過高,不愿履行《補充協議》,取得鎮政府諒解,雙方簽訂《解約協議書》。
而富盈集團的相關負責人介紹,雙方解約并不是因為稅費問題,而是《補充協議》簽訂后,道滘鎮政府又出爾反爾,時任道滘鎮委書記稱擔心該協議未能過審計,要求公司配合解除。在政府方的強烈要求下,該公司作為民營企業,只能配合政府領導的要求。
對于因何解除《補充協議》,雙方各執一詞,筆者在此暫不置評。
項目多年未取得實質性進展
“繼續友好協商”被指托詞
轉眼間,又過去6年。富盈集團仍未拿到分文補償款,不斷在政府部門間奔走求告。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2017年至2024年期間,雙方一直延續友好協商,先后就招引產業項目、規劃建設產業園和學校等方式盤活地塊進行研究,但由于涉及開發建設方案的不斷調整以及相應政策、規劃的調整難度,項目未能取得實質性進展。
一份蓋有道滘鎮規劃管理所公章、落款2022年4月的《復函》文件顯示,該所就富盈集團關于妥善處理上述地塊收儲歷史問題的訴求進行回應,稱其根據鎮政府要求,分別于2021年3月、2021年9月、2021年12月和2022年1月,多次約談富盈集團就南閣地塊完善收儲手續進行磋商,但由于企業方的原因,至今仍未達成一致意見。
“富盈集團提出土地回購價240萬元每畝,但根據評估,上述土地按證載用途補償價約2100元/平方米(即140萬元/畝),且企業方需按規定承擔相關稅費。”道滘鎮規劃管理所稱,建議雙方繼續友好協商。
富盈集團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如今,富盈集團要求按2100元/平方米進行補償,政府方卻稱目前地塊價值低于2100元/平方米。同類地塊,政府收儲別的企業可以按2100元/平方米進行補償,卻不愿意以同樣的價格對富盈集團地塊進行收儲補償。
2024年7月,道滘鎮政府向富盈集團送達了變更《收購土地補償協議》通知,稱十五年前簽的《收購土地補償協議》并非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雙方在土地證注銷后均未履行付款及交地的義務,該地塊一直由企業方在占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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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在上文所述的《東莞市政府辦公室文件呈批表》中,該市國土局明確表示,282.75畝(4宗)土地已完善收儲手續,現屬于道滘鎮政府儲備土地;該市土地儲備中心明確表示,該4宗土地已完成了土地收儲程序。
也就是說,東莞市政府多個部門在2016年便承認完成收儲、地已是道滘鎮政府儲備土地,而八年后,道滘鎮政府打臉上級政府,說土地還在企業手里用。
面對政府承諾一次次“爛尾”,十六年補償款分文未見,富盈集團被迫走上訴訟維權之路,將東莞市自然資源局和道滘鎮政府一并告了,索要土地補償款和違約金。
白紙黑字簽的協議竟成虛合同?
“企業還敢相信什么?”
2025年,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了企業方的訴求。法院認為,政府方與企業方簽的《收購土地補償協議》中,所約定的土地補償金價款、付款時間、違約金均非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為無效條款。原告以《收購土地補償協議》主張被告支付土地補償款和違約金,缺乏依據,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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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及一審結果,富盈集團上述負責人悲憤質問道,“白紙黑字、蓋章簽字的協議,十六年后竟被政府說成是‘虛假合同’?如果這都能成立,那企業還敢相信什么?如果是無效合同,政府是不是白嫖了我們企業的地16年?如果合同無效,政府是否需要把地還給我們企業?”
“若東莞市自然資源局備案、并作為注銷土地證依據的《收購土地補償協議》為虛假、無效的,那他們憑什么注銷我公司合法享有的土地證并收回地?”上述負責人表示,按一審法院的裁判理由,上述注銷行為和收回行為均是違法的,東莞市自然資源局理應恢復原狀。
據悉,一審宣判后,富盈集團已提出上訴。目前,該案仍在二審,尚未有最終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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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土地收儲糾紛中,民企與政府方已糾纏整整十六年。富盈集團在其控告、舉報材料中痛陳,政府部門總以各種理由拖延支付土地補償款,不斷忽悠該公司降低補償標準,待其迫于無奈同意降低補償標準后,政府方又反悔!如此反反復復,十六年了,沒有給付過一分錢土地補償款!
在筆者看來,富盈集團的上述遭遇,不僅是一家民營企業的存亡問題,更是一個關系東莞乃至廣東營商環境、關乎政府公信力的公共議題,關聯著成千上萬名員工及其家庭的生計!呼吁東莞市政府部門盡快解決這一“歷史遺留問題”。
最后,筆者強調,撰寫文章只為觀察司法個案、探討現實問題,絕無任何惡意。本文中對《南方都市報》的報道、圖片有所摘引,為的是呈現更多事件細節、增添探討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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