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首頁 > 網易號 > 正文 申請入駐

司法奇聞:濱州中院將旁聽人員身份信息錄入庭審筆錄,專家稱違法

0
分享至



文/盛學友

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文書中,部分文書的審判人員姓名被隱去,案號被模糊處理——這一問題經南方都市報等媒體報道后,引發輿論廣泛關注,《人民日報》、新華社也予以報道。

有評論說,如果是為了保護個人隱私權,將上網裁判文書內的法官姓名和案號也統統隱去,恐怕超出了法律允許的范圍。須知,法官姓名和案號并非個人隱私,也與個人信息無關。

但是,如果是保護當事人的隱私信息,這種“隱名處理”的方式,倒也無可厚非。除了民法典,個人信息保護法也明確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個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個人信息權益”。

最高法已關注到上述問題并指出,上網裁判文書隱去法官姓名和案號,顯屬不當,目前已安排相關法院整改。

和上述新聞報道的“上網裁判文書隱去法官姓名和案號”的做法正好相反的是,山東省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濱州中院)在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案件時,卻將并非訴訟參與人的旁聽人員個人身份信息錄入了庭審筆錄。

對于公權力來說,“法無授權不可為”。為此,旁聽人員依法要求將原始載體庭審筆錄中其個人身份信息全部徹底刪除,濱州中院卻只將正卷中庭審筆錄記載的旁聽人員身份信息予以遮擋處理,將載有旁聽人員身份信息的庭審筆錄存入副卷,而原始載體相關信息一直未予刪除,侵犯隱私權的行為一直在存續中。

旁聽人員身份信息被偷摸錄入庭審筆錄

2025年12月10日下午2點30分,濱州中院在該院第一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案號為“(2025)魯16刑終169號”的刑事自訴上訴案,

筆者以公民身份旁聽該案公開開庭審理。旁聽席上,只有筆者一人旁聽。

庭審開始前,書記員讓筆者把身份證給她,未告知原因,筆者認為書記員也就看一下而已,便把身份證交給了她。庭審結束后,書記員把身份證還給了筆者。

晚上,參加庭審的當事人無意間說出,他看到庭審筆錄中,在書記員名字的下方,記錄了筆者個人的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等詳細信息。

在筆者本人不知情且未獲任何告知與筆者同意的情況下,濱州中院書記員悄悄地將筆者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等核心身份信息,全部詳細錄入該案《庭審筆錄》之中。

筆者感到無比震驚!

存入副卷說法及《旁聽人員登記表》來龍去脈

2025年12月11日上午,筆者趕到濱州中院,和法官交涉并要求把筆者身份信息從原始載體中全部徹底予以刪除。

筆者要求將個人身份信息予以刪除的理由是:

對于司法機關來說,“法無授權不可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等法律沒有規定公開開庭旁聽人員的身份信息“應當”或者“可以”錄入庭審筆錄,就不能將旁聽人員身份信息錄入到庭審筆錄中,《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庭審錄音錄像的若干規定》等也沒有如此規定。

因此,在“法無授權”情況下,書記員將筆者個人身份信息錄入庭審筆錄,嚴重違法,侵犯隱私。

庭審筆錄對于訴訟參與人來說依法均可以調閱、復制。訴訟參與人調閱、復制庭審筆錄時,筆者個人隱私就會被泄露。

實際上,在開庭審理過程中,筆者個人隱私已被泄露——因為,訴訟參與人在其面前的電腦屏幕上,隨時可以看到庭審筆錄所有內容,并隨時可以記錄。

法官說,我們有規定,旁聽人員身份信息要錄入庭審筆錄;法律沒規定不可以錄入庭審筆錄,就可以錄入;那些身份信息被錄入庭審筆錄的旁聽人員,也沒有人找過我們。

庭長說,我們把旁聽人員身份信息錄入庭審筆錄,是為了防止旁聽人員將來在相關案件中可能會成為證人提前做預防。這位法官承認筆者“不會成為相關案件證人”,但可以探討旁聽人員身份信息錄入庭審筆錄這個問題。


疑是當即打印的《旁聽人員登記表》

法官說,庭審筆錄中筆者身份信息刪除不了,因為訴訟參與人都簽字了。要刪除,必須讓他們重新簽字才行,目前情況無法重新簽字,將來刪掉也可以,但是筆者“必須要填寫《旁聽人員登記表》,身份證號碼也要寫上,放入副卷”,訴訟參與人看不到副卷,副卷只有合議庭成員、審委會成員才可以查閱。

筆者認為,法官的說法,至少可以馬上防止筆者個人身份信息通過正卷被泄露,同時,筆者也著急趕飛機,只能按照主審法官說的去做。筆者發現,《旁聽人員登記表》應當是當即打印的。

筆者在填寫了《旁聽人員登記表》時,在下方位置注明了法官向筆者承諾的相關內容:“此登記表某某某法官承諾存入副卷,不允許訴訟參與人等其他人調取,同時承諾將該案2025 年12月10 下午2:30庭審筆錄中關于我個人的身份信息予以刪除!”

過了一會兒,李海云法官又把《旁聽人員登記表》返還給我,說是不用了。

法官說,可以打印一份庭審筆錄第一頁,用紙條遮擋住筆者個人身份信息內容,復印一份,將復印件附入正卷。這樣,訴訟參與人就看不到筆者身份信息了。

法官讓書記員將打印出來的庭審筆錄首頁中筆者個人身份信息內容用紙條遮擋住復印了一份,表示將這個復印件存入正卷。

多次請求刪除原始載體身份信息亦不能存于副卷未果

2025年12月12日上午,筆者給法官打電話,再次請求將筆者個人身份信息從原始載體庭審筆錄中全部徹底予以刪除,以保護個人身份信息安全,保護個人隱私權。法官表示,與合議庭商議后回復。

2025年12月17日上午,筆者再次給法官打電話,詢問她與合議庭商議的情況,她說,經她了解,濱州中院有的庭審將旁聽人員身份信息錄入了庭審筆錄,有的沒有。合議庭商議的結果是,將載有筆者個人身份信息的庭審筆錄存入副卷。

筆者對法官再次強調:正卷、副卷都不能存旁聽人員個人身份信息,因為于法無據!法官和書記員也只是將姓名錄入庭審筆錄,并未把家庭住址和身份證號碼錄入其中,不也是在保護你們個人隱私嗎?

筆者在電話中堅決不同意將個人身份信息存入副卷,并再次懇請法官,將筆者個人身份信息從原始載體中全部徹底刪除!法官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只是說知道了,說是馬上開庭,便就掛斷了電話。

2025年12月22日下午,澎湃新聞視頻報道了筆者個人身份信息被濱州中院錄入庭審筆錄問題。

澎湃新聞:旁聽人員質疑其身份信息被錄入庭審筆錄,濱州中院回應(文字+視頻)

在這個視頻中,法官對澎湃新聞記者說,筆者寫了個申請后又撤回了。

實際上,法官所說的申請一事根本不存在!只是按照她的要求,填寫了一份《旁聽人員登記表》,后又返還給我。

法官還說把筆者個人身份信息刪除了,實際上并未刪除,只是把庭審筆錄第一頁打印出來用紙條遮擋住筆者個人身份信息復印了一份,表示將這個復印件存入正卷,訴訟參與人就看不到筆者身份信息了。但是,筆者個人身份信息仍然記錄于庭審筆錄原始載體中,載有筆者個人身份信息的庭審筆錄存入副卷。卷宗,將永久保存,而筆者個人身份信息也將被永久保存于副卷當中。

按照法官和庭長的說法,將旁聽人員身份信息錄入庭審筆錄,濱州中院有這個內部規定。那么,這個內部規定是違法的,因為,于法無據。

違法載有旁聽人員身份信息的庭審筆錄存入副卷,就合法了嗎?法官這種說法,會給那些不懂法的人造成一種錯覺,以為存入副卷就合法了。實際并非如此。

2025年12月10日下午參加庭審的這位訴訟參與人,看到筆者身份信息被錄入庭審筆錄,也都不知道這種行為是違法的,他說:“這么大一個中級法院,我作為一個老百姓,哪知道在庭審筆錄中登記旁聽人員身份信息是違法的,我認為挺正常,是對的,法院還能執法犯法嗎?如果不是你指出這個問題,我怎么也想不到這是違法的”。

實際上,法院將旁聽人員個人身份信息錄入庭審筆錄,于法無據。將載有旁聽人員身份信息的庭審筆錄,無論存入正卷,還是存入副卷,均亦于法無據。

對于司法機關來說,“法無授權不可為”,無法律授權,為之則違法。濱州中院在“法無授權”情況下,將旁聽人員個人身份信息錄入庭審筆錄以及存入副卷的這些行為,都是違法的。

旁聽人員身份信息錄入庭審筆錄存在諸多“副作用”

筆者知道個人身份信息被錄入到庭審筆錄后,從2025年12月11日第一次交涉至今都一直在堅持要求:全部徹底刪除原始載體中記錄的筆者個人身份信息。

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和民法典有關規定,筆者有權要求濱州中院將筆者個人身份信息從原始載體中全部徹底刪除。

濱州中院將筆者個人身份信息錄入庭審筆錄——這個行為本身,就已侵犯個人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自然人的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等屬于私密信息。

隱私權是公民私人生活安寧、私人秘密信息等不愿為他人知曉或干涉的一項權利。

憲法規定,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民法典規定,隱私權是一項獨立的人格權。憲法和法律保護公民隱私權。

筆者個人身份信息被濱州中院錄入庭審筆錄,而庭審筆錄可供訴訟參與人查閱、復制——這種“對當事人公開”的慣例,可能導致筆者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等敏感信息被案件當事人直接獲取。

個人私密如果被泄露,就存在被惡意利用的可能。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當事人,在獲悉筆者職業背景和身份信息后,存在對筆者進行人身騷擾、網絡暴力或惡意訴訟等報復行為的可能,這對經常進行監督報道的媒體工作者風險尤其突出。

也不排除筆者身份信息被二次傳播的風險,訴訟參與人獲取信息后,可能會傳播給案外第三方,導致個人信息完全失控,進一步增加被騷擾和侵害的風險。

筆者個人身份信息,只要濱州中院沒有從原始載體全部徹底刪除,沒有從副卷中撤回銷毀,泄露隱私的擔憂就會一直縈繞在筆者腦際,心煩意亂,擔驚受怕,睡不好覺,原本安寧的生活被攪亂。

筆者在和法官、庭長對話中得知,將旁聽人員身份信息錄入庭審筆錄是濱州中院內部一個規定。果真如此的話,這種現象在濱州中院不僅大面積存在,還應該持續了相當一段時間。這種涉嫌侵害公民隱私權的做法,將會產生超越筆者個人層面的消極影響。

第一,抑制公眾監督:公民會因擔憂信息泄露而放棄旁聽,這與“公開審理”、“誰執法誰普法”等原則不相適應,會削弱社會和公眾對司法的監督。

第二,增加寒蟬效應:媒體記者、法律工作者等群體的監督和職業活動可能因此受限,不利于營造敢于監督的法治環境。

第三,將旁聽人員身份信息錄入庭審筆錄與旁聽人員所面臨的風險,嚴重不成比例。

第四,法治中國建設已納入“十五五”規劃,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司法機關應當首當其沖,公正司法對于審判機關來說,不僅要體現在公平公正的審判結果上,還要體現在整個訴訟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其中包括尊重和保障旁聽人員隱私權。

第五,根據2025年11月1日實施的法治宣傳教育法,國家實行公民終身法治教育制度,誰執法誰普法,審判機關“應當將法治宣傳教育融入案件辦理過程,結合各自的職責,運用依法公開審理案件、法律文書釋法說理、發布解讀典型案例等方式,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濱州中院作為執法和普法機關,本可以通過公開開庭審理案件,對公眾進行法治宣傳教育,旁聽人員可以藉此學習法律知識,但是,其將旁聽人員身份信息錄入庭審筆錄的做法,將會讓旁聽人員產生心理陰影,不敢旁聽公開開庭審理案件,因為擔心個人身份信息被泄露,隱私權被侵害。

濱州中院將旁聽人員個人身份信息錄入作為永久訴訟檔案的庭審筆錄,不僅違反合法、正當、必要和誠信原則,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還會讓很多人產生懼怕心理,甚至由此聯想此舉是在間接威脅、恐嚇旁聽人員不要再去旁聽案件審理。

法官說,身份信息被錄入庭審筆錄的那些人“至今沒來找過我們”。筆者對此說法不予認可,他們沒有來找,沒來交涉,不等于法院這個做法就是合法的。

如果法官的說法確實存在,則不排除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第1, 那些人可能不知道身份信息被錄入庭審筆錄;

第2, 他們知道身份信息錄入庭審筆錄,但不知道這種行為于法無據;

第3, 他們可能誤以為身份信息錄入庭審筆錄是合法的;

第4, 他們覺得無所謂,沒當回事兒,沒有足夠重視個人隱私被違法收集、侵害、泄露等會造成哪些法律后果。

致函最高法院山東高院懇請糾正違法行為


盛學友在全國兩會上和張軍院長交流

2026年1月13日,筆者將濱州中院將旁聽人員身份信息錄入庭審筆錄有關問題,通過線下郵寄和線上最高法院官網“法院院長信箱”,分別給最高法院張軍院長、山東高院霍敏院長寫信,懇請能夠高度重視筆者所反映的問題,能夠及時糾正濱州中院這一違法行為,否則,如果包括山東在內的其他各地各級法院,都仿效濱州中院這種做法,卻又不能及時有效予以制止,那么后果將不堪設想。


盛學友與張軍院長合影

筆者寫信懇請最高法院和山東高院責令濱州中院立即糾正其違法行為:第一,將筆者個人身份信息通過技術手段從原始載體中全部徹底清除;第二,撤回副卷中載有筆者個人身份信息的庭審筆錄并將筆者個人身份信息予以徹底刪除銷毀。


給最高法院張軍院長寫信截圖


給山東高院霍敏院長寫信截圖


給張軍院長和霍敏院長郵寄的EMS特快專遞已發出

筆者希望并相信,最高法院和山東高院會重視這一問題,濱州中院違法將旁聽人員身份信息錄入庭審筆錄的做法,會及早得到徹底糾正,讓公民的隱私權和監督權依法得到充分保障,讓公民旁聽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案件更放心、更安心。

薄守省:將旁聽人員身份信息錄入庭審筆錄及存入副卷,均于法無據


薄守省副教授

薄守省,法學博士畢業,香港大學訪問學者,北航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北航公益法律服務中心督導教師,是一位很受新聞界特別是法治新聞界關注的學者,針對一些社會熱點新聞事件,他闡述的法學觀點,點撥迷霧,切中要害。

薄守省副教授主編、總編出版《美國公司法判例譯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精解》《國際經濟法》《中國合同法案例》《美國337調查程序實務》《民法總論教程》、《民法分論教程》、《行政法教程》、《國際商法教程》《合同法教程》等著作五十余部,發表論文近百篇。在法學理論和法律實務界,頗具影響力。

就旁聽人員個人身份信息被錄入庭審筆錄有關問題,筆者采訪了北航法學院副教授薄守省。

筆者:公民旁聽公開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將其個人身份信息錄入庭審筆錄,有無法律依據?

薄守?。?/strong>將旁聽人員個人身份信息記入庭審筆錄,沒有法律依據,也不合理。旁聽人員不是訴訟參與人,不在庭審筆錄上簽字,開庭筆錄與旁聽人員沒有法律上的關系,不應該將旁聽人員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等個人身份信息記入開庭筆錄。我參加過很多次庭審,從來沒有遇到這種把旁聽人員個人身份信息記入庭審筆錄的情況。如果把旁聽人員個人身份信息記入庭審筆錄,可能會給旁聽人員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也造成對旁聽的一種變相阻礙。

筆者:將載有旁聽人員個人身份信息的庭審筆錄存放于副卷是否合適?有無法律依據?

薄守?。?/strong>這樣做不合適,也沒有法律依據。庭審筆錄不是應當放入副卷的內容,其應放在正卷中,允許訴訟參與人查閱、復制。為了解決將旁聽人員個人身份信息不當錄入庭審筆錄的問題而把庭審筆錄放入副卷,會引起更多的問題。最簡單的處理方式,就是不要把旁聽人員個人身份信息記入庭審筆錄。已經記入了,刪除即可。無需在一個無法律依據的不當行為的基礎上,再增加其他不當行為。

姜彩熠:將旁聽人員身份信息錄入庭審筆錄,存入案卷,違法侵權


姜彩熠律師

海南彩熠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姜彩熠,當過兵,經過商,做過著名雜志的記者,是一位專家學者型刑辯律師,代理的案件,被媒體頻頻報道。

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工作白皮書(2024)》披露,2024年刑事公訴案件,“判決無罪、不負刑事責任418人,占比為0.03%”。

姜彩熠律師在2024年代理的案件中,經其辯護后就有8人無罪,在當年刑事公訴案件判決無罪、不負刑事責任418人中占比1.9%,姜彩熠律師執業以來,經其辯護的案件中,有180多人恢復自由。

這樣一位知名律師,執業20多年來,走南闖北,從最高法院到最基層派出法庭,開庭無數,但對于旁聽人員身份信息被錄入庭審筆錄這樣的事情,“還是第一次聽說,我沒聽說過,更未遇到過,可以說是聞所未聞,是一個司法奇聞”。

這些天以來,全國輿論都在持續關注裁判文書網上法律文書“法官、案號隱名”事件,姜彩熠認為,法官在裁判文書上的署名,不是法律上保護的隱私權,而是應該公開的信息。

姜彩熠說:“與上述事件正好相反的是,濱洲中院將旁聽人員身份信息錄入庭審筆錄,存入案卷,這是一種違法侵權行為。這種違法侵權行為,也應當引起有關方面高度關注,并盡早予以徹底糾正,否則隱患無窮!”

姜彩熠從四個方面闡述了濱州中院將旁聽人員身份信息錄入庭審筆錄行為的違法性與危害性:

一是這種做法沒有法律依據。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法治的基本要求是做為國家機關包括司法機關,必須嚴格遵守法無明文規定不可為的原則。人民群眾恰恰相反,法不禁止皆可為。司法機關不適用法無禁止規定,法律沒有禁止我就可以記入庭審筆錄,這是對法治原則、法治理念的破壞。

二是不符合《個人信息保護》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屬于侵犯隱私權。近些年來,建沒法治社會的需要,國家不斷加大了對公民個人信息等隱私權的保護力度,先后出臺了很多個人信息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應該說,我們國家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私隱私權的法律體系基本是健全的,濱洲中院的做法顯然是與上述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是違法行為。

三是不利于司法公開和人民群眾行使監督權利。對司法的監督,是人民群眾的憲法權利,旁聽法院審理案件,是公民關注司法支持和監督司法機關的行為,更是司法公開的主要內容。濱洲中院將旁聽人員身份信息記入庭審筆錄,存入案卷,等于是公開旁聽人員的身份信息,因為案卷是公開查閱復制的。

其實,最重要的還不只是這些,濱洲中院的做法,人們最擔心的是“記錄在案”實際上是威脅旁聽人員,給旁聽人員造成心理壓力。所以,濱洲中院的做法等于是不歡迎人民群眾旁聽審判。久而久之,公開開庭就失去意義了。

四是旁聽人員身份信息無論是存入正卷還是存入副卷,都不影響違法侵權行為成立。法院正卷是供當事人公開查閱復制的案卷,副卷是供司法機關包括領導機關查閱的案卷,旁聽人員身份信息存入哪本卷,都不是濱洲中院開脫的理由。實際上,旁聽人員不愿意被記錄身份信息,擔心的大多是怕遭受打擊報復。錄入副卷旁聽人可能更會產生恐懼心理。所以,對旁聽人員身份信息就不應該記入庭審筆錄,更不在于記入庭審筆錄后期身份信息如何存放、存在在哪,無論存放到正卷還是副卷,都是違法行為,都是侵權行為。違法行為,依法應當予以糾正。

相關法律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相關條款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條款

第四編 人格權

第六章 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

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 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 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 人生活安寧;

(二) ……;

(三) ……;

(四) ……;

(五) 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 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第一千零三十四條 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

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

個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適用有關隱私權的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

第一千零三十五條 處理個人信息的,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不得過度處理,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征得該自然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公開處理信息的規則;

(三)明示處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

(四)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

個人信息的處理包括個人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

第一千零三十七條 ……。

自然人發現信息處理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的約定處理其個人信息的,有權請求信息處理者及時刪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相關條款

第四條 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與已識別或者可識別的自然人有關的各種信息,不包括匿名化處理后的信息。

個人信息的處理包括個人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刪除等。

第十條 任何組織、個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利益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

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個人信息處理者應當主動刪除個人信息;個人信息處理者未刪除的,個人有權請求刪除:

(一)……;

(二)……;

(三)個人撤回同意;

(四)個人信息處理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違反約定處理個人信息;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盛學友,民革黨員,資深法治媒體人。從事法治記者30多年,采訪全國兩會10多年。作品曾獲中央省市級獎項。事跡被央視、經濟日報等全國多家媒體報道。)

往期部分作品

澎湃新聞:旁聽人員質疑其身份信息被錄入庭審筆錄,濱州中院回應
張雪樵委員:政協常委會工作報告是一篇重要的新時代理論文獻
法學專家:開魯牛買賣糾紛定性買賣合同關系,具有堅實的事實基礎
內蒙古開魯:這起牛買賣糾紛,是買賣關系還是居間關系
『視頻』內蒙古開魯:孫永銘邵英波講述拖欠購牛款的張某玉及其農牧業公司返還94頭牛被調包經過
『盛學友全國兩會報道』全國人大代表、內蒙古高院院長楊宗仁:保障改善民生促進司法公正
『盛學友全國兩會報道』“六個更加”:全國政協委員鞏富文談最高法院工作報告
『盛學友訪談』王一君:保護原創精神就是保護意識形態和生產力
『盛學友全國兩會報道』全國人大代表王永蘭:法治是鄉村振興的“壓艙石”
『盛學友全國兩會報道』全國人大代表陶勛花:鄉村運營數字化,“三治”融合保發展
『盛學友兩會報道』曾文忠代表談四川高院報告: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竭力兌現勝訴權益
今晚報女記者“死磕”鵬程物業成功:物業擅自漲價被判違法
遼寧錦州檢察機關:踐行新理念,切實“加大監督糾正力度”
忘不掉過去!向那些戰斗在新聞一線的記者同仁朋友致以崇高的敬意
丹東中院堅守住“最后一道防線”,嚴格“罪刑法定”讓無罪者無罪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相關推薦
熱點推薦
醫生警告:每天吃一個西紅柿,就等于給血管“上鎖”?真相來了

醫生警告:每天吃一個西紅柿,就等于給血管“上鎖”?真相來了

荷蘭豆愛健康
2026-04-25 07:44:38
SUV的盡頭,為什么是「公路之王」?

SUV的盡頭,為什么是「公路之王」?

汽車有文化
2026-04-20 22:59:15
一支美國后勤和安全小組已抵達巴基斯坦

一支美國后勤和安全小組已抵達巴基斯坦

財聯社
2026-04-24 20:18:08
體制內硬剛領導會是什么下場?網友"鐵頭娃"式回答,大徹大悟

體制內硬剛領導會是什么下場?網友"鐵頭娃"式回答,大徹大悟

夜深愛雜談
2026-04-24 07:32:39
以色列:已準備好重啟戰爭,只要美國同意,將刺殺伊朗最高領袖穆杰塔巴,炸毀其能源和電力設施,使其重回“石器時代”

以色列:已準備好重啟戰爭,只要美國同意,將刺殺伊朗最高領袖穆杰塔巴,炸毀其能源和電力設施,使其重回“石器時代”

揚子晚報
2026-04-24 07:16:02
45歲宋佳:陪玩陪睡、風流成性傳聞真相揭秘

45歲宋佳:陪玩陪睡、風流成性傳聞真相揭秘

暗香暗香
2026-03-23 04:26:38
前廚師:C羅的飲食很均衡且不喝牛奶,因為這違背自然規律

前廚師:C羅的飲食很均衡且不喝牛奶,因為這違背自然規律

懂球帝
2026-04-23 23:43:03
突破臺灣問題紅線!李在明徹底暴露?中方絕不慣著,王毅推遲訪韓

突破臺灣問題紅線!李在明徹底暴露?中方絕不慣著,王毅推遲訪韓

萬物知識圈
2026-04-24 12:03:36
兩部委發文:支持技工院校招收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兩部委發文:支持技工院校招收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狐貍先森講升學規劃
2026-04-26 05:35:03
印度人:如果中國真比印度發達,為何中國城市大街看不到突突車?

印度人:如果中國真比印度發達,為何中國城市大街看不到突突車?

瀲滟晴方DAY
2026-04-26 14:06:23
他們,不是人!一個長達75年的世紀之謎

他們,不是人!一個長達75年的世紀之謎

混沌錄
2026-04-26 17:54:28
中超最新積分榜!蓉城8輪不敗領跑,申花升至第5,僅剩天津負2分

中超最新積分榜!蓉城8輪不敗領跑,申花升至第5,僅剩天津負2分

夏侯看英超
2026-04-26 23:11:40
穆杰塔巴傷情曝光!比想象更重,他用一招終結美以斬首戰術

穆杰塔巴傷情曝光!比想象更重,他用一招終結美以斬首戰術

聞識
2026-04-26 04:59:24
“因不可抗力演唱會延期”,華晨宇再發聲

“因不可抗力演唱會延期”,華晨宇再發聲

都市快報橙柿互動
2026-04-26 23:28:04
“香港演員幾乎全軍覆沒! 無戲可拍”引發網友熱議

“香港演員幾乎全軍覆沒! 無戲可拍”引發網友熱議

許三歲
2026-03-26 11:35:13
背靠背MVP+FMVP!歷史上也只有2人做到!SGA可以嗎?!

背靠背MVP+FMVP!歷史上也只有2人做到!SGA可以嗎?!

柚子說球
2026-04-26 18:19:04
iPhone 20 周年版確認,外觀迎來全面革新!

iPhone 20 周年版確認,外觀迎來全面革新!

XCiOS俱樂部
2026-04-25 13:50:03
特斯拉為什么不參加北京車展?

特斯拉為什么不參加北京車展?

華庭講美食
2026-04-25 20:47:07
王平河系列:江湖有緣再見(9/10)

王平河系列:江湖有緣再見(9/10)

金昔說故事
2026-04-26 11:37:18
中信證券:抱團行情結束后 超額往往出現在非熱門行業而非跟熱門行業“對立”的板塊

中信證券:抱團行情結束后 超額往往出現在非熱門行業而非跟熱門行業“對立”的板塊

財聯社
2026-04-26 17:26:33
2026-04-27 00:07:00
法制編輯盛學友 incentive-icons
法制編輯盛學友
資深法治媒體人。從事法治記者30多年,采訪全國兩會10多年。作品曾獲中央省市級獎項。事跡被央視等報道
209文章數 111關注度
往期回顧 全部

頭條要聞

以色列政壇重大變局 內塔尼亞胡迎來勁敵

頭條要聞

以色列政壇重大變局 內塔尼亞胡迎來勁敵

體育要聞

森林狼3比1掘金:逆境中殺出了多孫穆?!

娛樂要聞

僅次《指環王》的美劇,有第二季

財經要聞

事關新就業群體,中辦、國辦發文

科技要聞

漲價浪潮下,DeepSeek推動AI“價格戰”

汽車要聞

預售19.38萬元起 哈弗猛龍PLUS七座版亮相

態度原創

房產
數碼
教育
健康
軍事航空

房產要聞

新一輪教育大爆發來了!海口,開始瘋狂建學校!

數碼要聞

一加兩款新款氮化鎵充電器參數公布,即將發布

教育要聞

2026調研中國,建議參加么!

干細胞如何讓燒燙傷皮膚"再生"?

軍事要聞

伊朗總統:不會在壓力、威脅下進行談判

無障礙瀏覽 進入關懷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