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華映科技(000536)發布公告,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簡稱“中信證券福建分公司”)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2026)閩01執281號】,請其協助變賣中華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映百慕大”)所持華映科技股份。股東中華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計劃自《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之日起30個交易日內以集中競價方式被動減持本公司股份1766萬股(占本公司總股本比例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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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指出,華映科技與華映百慕大、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被法院裁定強制賣出華映百慕大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被動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一、減持計劃的具體安排
1、被動減持原因:華映科技與華映百慕大、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被法院裁定強制賣出華映百慕大持有的公司股份。
2、減持股份來源:華映百慕大所持華映科技股份為華映科技2009年重大資產出售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取得的股份。
3、被動減持數量:17,660,328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64%。
4、被動減持方式:集中競價交易。
5、減持價格區間:按市場價格。
6、被動減持期間:自《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之日起30個交易日內(2026年3月19日至 2026年4月23日)。
二、華映百慕大持股相關承諾及履行情況
1、根據《關于 3 年內不轉讓閩閩東股份的承諾函》,華映百慕大與中華映管(納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映納閩”)承諾,自閩閩東本次非公開發行結束之日起,3年內不轉讓在閩閩東中所擁有權益的股份。
公司該次非公開發行于2010年3月9日結束,華映百慕大上述持股相關承諾已履行完畢。
2、根據《關于重組方不減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諾》(2014 年),華映百慕大、華映納閩補充承諾如下:《關于公司控股股東承諾變更的議案》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且完成股份轉增后,華映百慕大、華映納閩的股份即獲得上市流通權,同時自《關于公司控股股東承諾變更的議案》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首個交易日起 18 個月內,華映百慕大、華映納閩不減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于2014年9月11日召開201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控股股東承諾變更的議案》,華映百慕大上述持股相關承諾已履行完畢。
華映百慕大本次部分股份被司法處置暨被動減持事項不存在違反其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諾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華映百慕大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8 號—股東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第五條至第九條規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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