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沒到手就被坑了!”浙江杭州,一小伙本想做外賣騎手多掙點錢,跟著網(wǎng)絡(luò)招聘信息找過去,結(jié)果誤入了一家租車行。剛按“先用后付”簽下每個月699元的租車合同,這車一上路,稍微快點一捏剎車,后輪就開始瘋狂搖擺,連手機都給甩飛了!小伙嚇得不敢開趕緊退車,結(jié)果反被索要1699元違約金,雙方直接談崩。網(wǎng)友:外賣還沒送一單,先被租車行割了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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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蔡是個準備跑外賣的新手。
他以前從沒做過騎手,前些天和兩個朋友在網(wǎng)上看到騎手招聘信息,滿心歡喜地來到杭州拱墅區(qū)趙伍路上的一家門店。
結(jié)果推門進去一看,這根本不是什么外賣站點,而是一家名叫“智租出行”的租車行。小蔡當時也沒管那么多,覺得只要有份工作就先做著,一行三人全在這家店里租了電動自行車。
小蔡的合同上白紙黑字寫著,車架加電池每個月的租金是699元,租期從3月14號到5月13號,兩個月起租。而在支付平臺的綁定賬號上清楚地顯示,車子每個月的租金是699元,電池每個月是299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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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走的是先用后付的模式,小蔡當時一分錢沒掏,直接把車給騎走了。
開到合作的外賣站點后,那邊安排了一個老騎手帶他們?nèi)ナ煜ぶ車虘舻沫h(huán)境。
可就在行駛過程中,小蔡發(fā)現(xiàn)這車大有問題。只要速度稍微快一點,一捏剎車,后輪就會劇烈搖擺。
有一次搖擺得實在太厲害,直接導(dǎo)致小蔡的手機狠狠摔飛了出去。
這下小蔡徹底慌了,這可是肉包鐵的營生,安全沒保障怎么行?他連車都不想換了,直接把車退回了門店,希望能把合同和支付寶上的協(xié)議全都取消掉。結(jié)果這一退,麻煩來了。
小蔡說,門店讓他付1699元的違約金,這讓他完全無法接受,自己也不懂為什么是這個數(shù)。
面對小蔡的控訴,“智租出行”的負責人也有自己的說法。負責人堅稱,他們的車完全符合新國標,是正常的車。騎車過程中如果急剎,任何車輛都會有擺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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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負責人否認了扣除1699元違約金的說法,表示合同上明確寫了租金是699元一個月,兩個月起租,這在租車前是跟小蔡明確確認過的。
雙方坐下來協(xié)商。小蔡提出,自己愿意支付一個月299元的電池費用作為了結(jié)。
但負責人一口回絕,說電池每個月299元后臺是有購買記錄的,因為小蔡是起租兩個月,自己就買了兩個月的電池,憑什么只給一個月的錢?最后雙方不歡而散,小蔡打算先去咨詢一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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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租車風波,讓小蔡看清了騎手招聘背后防不勝防的套路。這件事被曝光到網(wǎng)上后,迅速引發(fā)了大家的關(guān)注。
有人說,這就是典型的中介套路,打著招聘騎手的幌子,實際上就是為了把劣質(zhì)電動車高價租給不知情的新手,賺取高額租金和違約金。
也有人認為,小蔡自己簽合同的時候太不仔細,兩個月起租的條款沒看清,天下哪有免費騎走的好事,現(xiàn)在想全身而退肯定沒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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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兒就是一些租車行利用信息差,給涉世未深的年輕人挖坑。
年輕人想憑力氣賺錢補貼家用,結(jié)果活還沒干,就先背上了一身債務(wù)和高風險的交通工具。
招工變租車,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亂象確實該好好管管了。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條規(guī)定,出租人應(yīng)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賃期限內(nèi)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如果小蔡能證明該電動自行車在正常行駛和剎車時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導(dǎo)致無法滿足騎手送外賣的正常安全用途,這就屬于出租方違約。
小蔡有權(quán)要求解除租賃合同,并拒絕支付違約金。當然,如果車輛確實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只是正常急剎帶來的物理慣性擺動,那小蔡提前退租就屬于單方面違約,需要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相應(yīng)的違約責任。
對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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