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廢止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晉建法規字〔2026〕18號
各市住建局、城市(鄉)管理局、公積金中心,太原市房管局,太原、大同、長治、晉城市園林局(中心),廳機關有關處室:
根據《山西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與監督管理辦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274號)和《關于抓緊清理規范政策文件與國家政策精神不一致及隱性壁壘等問題的通知》(晉政辦函145號)通知要求,我廳決定廢止與國家政策精神不一致、已被新政策替代和明顯不適應現實需要的《關于印發〈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等8件行政規范性文件,特此通知。
附件: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廢止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6年2月3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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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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