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想到,曾經被前輩公開看好的后輩,轉頭就給前輩整出這么一檔子離譜事。李榮浩在圈內向來不喜歡惹事,很少這么不給情面直接公開懟人,這回直接把實錘甩上網,臉撕得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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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說出來都讓人咋舌,單依純在深圳開個人首場演唱會,提前找李榮浩這邊申請《李白》的翻唱授權,人家明明白白回郵件拒絕了,結果隔天開場,還是照常唱了。
本來申請授權被拒,換首歌就能解決的事,多大點矛盾都沒有,偏偏要明知故犯頂風上。李榮浩得知消息后,半點兒沒慣著,也沒找圈內熟人私下說和留體面,直接把拒絕授權的郵件截圖,還有音著協開的帶公章官方證明一起放了出來。
他連問兩句憑啥唱、仗著什么唱,直接把對方想找借口扯皮的路堵得嚴嚴實實,一點空子都沒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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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依純那邊幾個小時就出了道歉聲明,通篇都是“我們錯了”“尊重版權”這類場面套話。半句沒提最核心的問題:人家都明確說不給用了,你為什么還要硬唱。
等到第二場演唱會開場,觀眾一眼就看出不對勁,原本安排唱《李白》的環節,直接換成了單依純自己專輯里的歌。真要是覺得自己所作所為站得住腳,完全沒必要這么急著撤掉吧,這一換,等于自己錘了自己第一天就是侵權。
其實這事說破天,行里的規矩明明白白擺在哪兒。商演唱別人的原創歌曲,拿到授權付好費才能用,這是入門級的規矩,連新手都應該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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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依純作為演唱會的主角,團隊去申請授權被拒,她不可能一點都不知道,知情還照樣上臺唱,那就是主觀故意,責任怎么都跑不掉,主辦方要賠錢,她本人也脫不了干系。
誰知道李榮浩公開怒斥不到24小時,網上各種歪理就冒了出來,這離譜的場面才是真的惡心。有人站出來說李榮浩太絕情,不就是唱了首歌嗎,至于直接網上掛人,會不會還侵犯了單依純的名譽權。
還有更離譜的說法,說什么要不是單依純唱了《李白》,現在誰還認識李榮浩啊,這話聽得人都忍不住皺眉,合著李榮浩這么多年的歌都白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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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有挺李榮浩的,直接罵單依純改編得不好聽,不過這事其實和唱得好不好沒關系,核心就是版權規矩的事。
說起來,李榮浩和單依純還有一段過往,當年單依純參加選秀節目,李榮浩是導師,當時雖然沒給她轉身,賽后卻一直公開夸她實力好,挺看好她的發展,后來倆人還同臺合作過,在外人眼里關系一直很不錯。
也就是因為有這層往日情分在,李榮浩發文里的失望才特別明顯,他說白了就是覺得,自己之前對后輩的善意,全被對方當成了好欺負的軟弱可欺。他還直接戳破,這種沒授權的改編根本不是什么藝術創新,就是換個殼蹭熱度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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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真不是兩個歌手結仇鬧矛盾那么簡單,直接把國內音樂圈藏了很久的老毛病給扒到臺面上了。以前版權意識薄弱,大家都覺得翻唱不算啥大事,只要不拿去出碟賣錢,商演綜藝里隨便唱唱沒人會較真。
現在國內版權規矩越來越嚴,老黃歷早就翻不得了,一首歌從創作者寫出來的那一刻,版權就是人家的,你想用這首歌賺錢,開口問一句拿到同意,這是最起碼的尊重和禮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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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依純這次翻車,其實戳中了很多年輕藝人的通病。嗓子好會唱歌是真的,圈里也愿意捧,但是骨子里就是缺了一根規矩的弦,對版權沒有敬畏心。
不管是她本人還是她背后的團隊,估計都打著一樣的算盤:開演唱會唱首國民度高的熱門歌,最容易帶動現場氣氛,申請授權就是走個過場,就算被拒了也沒啥,反正先唱了再說,沒人會較真。
這種僥幸心理,之前很多人這么干都沒被逮住,也就混過去了,這回直接撞到李榮浩手里,還被把所有實錘擺到了明面上,丟的就是自己攢的那點職業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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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角度想,要是所有創作者辛辛苦苦熬無數夜寫出來的歌,別人看上就能隨便拿去商用賺錢,被版權方拒絕了還能硬上,那以后誰還愿意踏踏實實沉下心搞原創?大家都去翻唱現成的不就行了。
李榮浩這次不按圈內潛規則來,不搞什么你好我好大家好的體面,直接把底牌和實錘都亮出來,看著是撕破臉不好看,但是往長遠了看,整個行業的規矩邊界,就是靠這種不肯退讓的人一點點逼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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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商業演出,每一個環節都得講規矩,有法律兜底,版權方說不行,那就是一道不能碰的硬墻,誰撞誰就得承擔后果,沒什么好辯解的。
這件事也給很多年輕藝人提了醒,在處理工作的時候,別把人情和商業規矩混為一談,更不能揣著明白裝糊涂,拿別人的作品給自己撐場子。
年輕藝人想在圈里走得遠,光靠唱功好流量高真的不夠,最基本的規矩得懂,得清楚別人的東西就是不能隨便碰,就算你再有情緒想表達,也不能拿別人的創作當墊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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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說藝術創作需要自由,可自由的前提從來都是不踩別人的底線。底線都被踩爛了,還扯什么藝術探討藝術創新,那都是純純的扯淡。
這件事說白了就是李榮浩給整個音樂圈上了一課,該守的規矩一點都不能少,該護的版權一點都不能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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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對這件事是什么看法呢?你站李榮浩維權還是覺得他做得太過分?歡迎聊聊你的想法。
參考資料:新華社 維護音樂版權就是保護原創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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