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統籌糧果爭地矛盾,穩定我省蘋果園面積的提案答復
XXX委員:
您在省第十三屆第三次會議上提出的 “關于統籌糧果爭地矛盾,穩定我省蘋果園面積的提案”收悉,提出的推動蘋果“上山上坡”,穩定面積、合理布局、提質增效等建議對我省統籌糧食安全與特色產業發展具有重要參考價值,對蘋果園面積穩定及產業可持續發展,推動縣域經濟提升,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現結合我省林業工作實際,對涉及我局職責范圍的建議答復如下:
一、園地管理屬性問題
《自然資源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以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成果為基礎明確林地管理邊界規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53號)要求,堅持國土空間唯一性和地類唯一性,以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及年度國土變更調查為統一底版,以國土空間規劃及“三區三線”劃定成果(以下簡稱“三調”)為依據,明確林地管理邊界,規范林地管理。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自然資發〔2023〕234號)規定,林地上種植果樹后,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時將種植果樹的地塊劃分為園地,林業部門已無法對經濟林行使管理權。蘋果等經濟林劃為園地,會導致林地面積減少,森林覆蓋率下降,不利于林地保有量、森林覆蓋率等約束性指標的實現。同時,新一輪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對林地種植提出用途管制要求,禁止以種植果樹等種植結構調整方式來改變地類性質。因此,其他經濟林地不能隨意挖除原有樹種,改種蘋果樹。
二、通過林草濕荒普查,摸清資源底數
按照自然資源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安排部署,省自然資源廳和省林業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陜自然資發〔2024〕416?號),2024年至2025年聯合在全省開展林草濕荒普查。通過國土與林業不一致圖斑地類對接、圖斑區劃落實管理邊界和管理屬性、標注可造林空間,精準掌握耕地、園地、林地、草地等基本情況,為后續開展統籌規劃、制定相應的糧果占地統籌平衡方案提供數據基礎和資源保障,也將為蘋果園納入經濟林發展范疇奠定基礎。
三、開展林耕空間置換,優化空間布局
2024年以來,按照國家部局和省政府部署要求,我局會同省自然資源廳在周至、西鄉、神木、麟游、漢陰等縣(市)組織開展“耕地和林地空間優化布局試點”,因地制宜將山坡上的耕地逐步調整到山下、山下果樹調整上山上坡,用“山上”換“山下”,使農業生產空間布局更加符合自然地理格局和農業生產規律,促進耕地和林地“雙保雙優”。通過空間置換,一方面可以提高耕地的質量和生產效率,另一方面能夠更好地解決糧果爭地矛盾問題。在此基礎上我們將積極探索兼具創新性與實用性、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性與技術性成果,經國家部局審核同意后在全省推廣,著力解決穩定果樹林面積和優化布局、提質增效等問題。
下一步,我們將聯合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持續關注糧果爭地矛盾問題,并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充分尊重農民(林農)意愿,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科學有序原則,依法依規做好相關工作。
再次感謝您對林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關心關注林業建設和蘋果等特色經濟林產業發展,對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陜西省林業局
??2025年6月10日
來源:陜西省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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