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江蘇金融監管持續高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蘇監管局及中國人民銀行省內分支機構密集開出多張罰單:
對徽商銀行南京分行及下轄3家支行、江蘇銀行鹽城分行、交通銀行鎮江分行、泗陽農商行、興化農商行、國任財險江蘇分公司、永誠財險江蘇分公司等11家金融機構,同時對多名責任人作出警告、罰款乃至禁業處罰,累計罰沒金額超720萬元。
今年2月份,江蘇金融監管機構共對8家金融機構實施處罰,合計處罰金額超過7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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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機構成處罰重災區,多項違規問題集中暴露
本次3月罰單中,銀行機構是監管處罰的核心對象,多家銀行因金融統計、賬戶管理、反洗錢、信貸管理等多類違規被重罰,暴露出內控管理的多重漏洞。
徽商銀行南京分行及下轄3家支行:總罰沒298萬元
股份制銀行與國有大行的違規處罰引人關注,部分機構因全鏈條違規被重罰,且追責力度顯著升級。
3 月1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蘇監管局對徽商銀行南京分行及下轄 3 家支行開出總額達298萬元的罰單,同時對7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罰,是本月處罰中金額最大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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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處罰涉及的違規行為貫穿信貸、票據、收費、會計核算全流程。
徽商銀行南京分行因信用卡汽車分期業務管理不審慎、服務收費質價不符、貸后管理問題整改不到位被罰款120萬元,其下屬河西支行因同業存款核算違規、票據資信調查不盡職被罰70萬元,浦口支行與長江路支行則分別因銀行承兌匯票貿易背景審核不嚴、貼現業務貿易背景審核不到位被罰款40萬元和3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監管部門不僅對機構從嚴處罰,更對相關責任人精準追責,時任零售銀行部、投行與托管業務部等多名高管及客戶經理分別被警告并處以5萬至8萬元不等的罰款;其中浦口支行客戶經理李杰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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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徽商銀行發布了2025年度財報,數據顯示,徽商銀行集團資產總額超人民幣2.3萬億元,較上年末增長15.5%;貸款余額超人民幣1.1萬億元,存款余額近人民幣1.3萬億元,分別較上年末增長12.8%、11.2%;營業收入人民幣376.7億元;凈利潤近人民幣170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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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銀行鎮江分行:罰沒90.6萬元
3 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鎮江市分行對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鎮江分行作出鎮銀罰決字〔2026〕1 號處罰。
該行因違反金融統計管理規定、賬戶管理規定、網絡安全管理規定及未按規定開展客戶盡職調查,被警告并處罰款90.6萬元。
作為國有大型銀行的基層分支機構,交行鎮江分行的違規問題同樣集中在基礎業務合規領域,反映出部分國有大行基層機構在制度執行、流程管控上仍存在漏洞,合規管理并未完全下沉至一線業務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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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銀行鹽城分行:總罰沒90萬元
3月30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鹽城監管分局對江蘇銀行鹽城分行發出鹽金罰決字〔2025〕3號、4號、5號處罰信息。
該行因票據貼現資金被挪用于銀票保證金、貸款 “三查” 不到位,被罰款 80 萬元。王林(時任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鹽城大豐支行行長),戴啟明(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陽支行行長)分別被警告并罰款5萬元。合計罰沒 90 萬元。
作為江蘇本土城商行,江蘇銀行鹽城分行的違規暴露了分支機構在信貸全流程管理中的短板,票據資金挪用直接違反支付結算監管要求,貸款 “三查” 不到位則可能導致信貸資金風險失控,凸顯了本土城商行在基層風控體系完善上的迫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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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25年三季度報告,前三季度江蘇銀行實現營業總收入671.83億元,同比增長7.83%;歸母凈利潤305.83億元,同比增長8.32%;扣非凈利潤305億元,同比增長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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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興化農村商業銀行:罰沒99萬元
作為縣域法人銀行的代表,江蘇興化農村商業銀行與江蘇泗陽農村商業銀行接連收到央行分支機構的大額罰單,暴露出縣域農商行在合規管理中的系統性漏洞。
3 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泰州市分行對江蘇興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泰銀罰決字〔2026〕1 號處罰決定。
該行因違反金融統計管理規定、賬戶管理規定、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規定、人民幣流通管理規定,且未按規定報告可疑交易、開展客戶盡職調查,被處以警告、通報批評,并處罰款99萬元。
從違規類型來看,此次處罰覆蓋了金融統計、賬戶管理、反洗錢、支付結算等多個核心業務領域,并非單點違規問題,而是業務全流程的管控失效。可疑交易報告缺位、客戶盡職調查不到位,更是直接觸碰反洗錢監管紅線,反映出該行內控機制虛化、合規意識淡化的深層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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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泗陽農村商業銀行:罰沒43.5萬元
3 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宿遷市分行對江蘇泗陽農村商業銀行出具宿銀罰決字〔2026〕1 號處罰。
該行因違反金融統計相關規定、賬戶管理規定、網絡安全及數據安全管理規定,且未按規定報告可疑交易,被警告并處罰款43.5萬元。
網絡與數據安全違規處罰體現出當前監管對金融機構科技合規、數據安全的監管力度持續升級,也凸顯出中小銀行在科技風控體系建設上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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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險機構:虛列費用、費率違規成高頻問題
在銀行機構之外,財險機構的違規處罰同樣密集,虛列費用、費率違規等行業頑疾成為監管整治的重點。
國任財險江蘇分公司及南京中心支公司:總罰沒74萬元
3 月24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蘇監管局對國任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及南京中心支公司出具處罰決定。
根據蘇金罰決字〔2026〕34號-37號文件,國任財險江蘇分公司因未按規定使用經批準或備案的保險費率、跨區域經營保險業務被警告并罰款39萬元;南京中心支公司因虛列業務及管理費被罰款 24 萬元;相關責任人樂罡、馬駿分別被警告并處以 7 萬元、4萬元罰款;合計罰沒 74 萬元。
虛列費用套取資金、違規使用保險費率是財險行業長期存在的合規痛點,此次處罰不僅對機構從嚴問責,還對信保業務部、中心支公司等相關責任人追責,彰顯了監管部門規范財險市場經營秩序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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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誠財險江蘇分公司:總罰沒25萬元
根據蘇金罰決字〔2026〕21號、22號文件,3月3日,永誠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因虛構業務及管理費套取費用,被罰款21萬元;時任總經理助理滕宏偉被警告并罰款4萬元,合計罰沒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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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監管常態化背景下,合規經營已成為金融機構生存發展的生命線。
對于江蘇縣域農商行而言,需全面補齊內控管理短板,強化反洗錢、賬戶管理、數據安全等基礎合規能力;對于股份制銀行、國有大行基層機構,應聚焦信貸、票據等核心業務風險點,完善全流程風控體系;財險機構則需嚴守費用管控、費率合規紅線,規范市場經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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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蘇訊綜合自江蘇金融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網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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