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英國最高法院判了一個案子。七個字總結:Uber司機是員工。
這七個字,讓英國7萬Uber司機一夜之間有了最低工資、帶薪年假和養老金。
同一年,國內某網約車平臺的司機因為連續跑車猝死在車里。平臺的回應是:該司機與平臺無勞動關系,屬于自主合作的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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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被法律認定為"員工",一個被平臺定義為"合作伙伴"。干著一模一樣的活,命運天差地別。
英國那場官司是怎么贏的
事情要從2016年說起。兩個Uber司機把Uber告上了法庭,理由很簡單:我們不是什么"獨立承包商",我們就是你的員工。
Uber當然不認。它的律師搬出了一整套說辭:司機可以自由選擇上線時間、自由選擇接不接單、沒有固定工時——所以不是雇傭關系,是合作關系。
聽著耳熟嗎?跟國內平臺說的一模一樣。
但英國最高法院沒有買賬。判決書里有一段話,翻譯過來大意是:
"Uber設定了價格,司機不能議價。Uber設定了評分規則,低于標準就被淘汰。Uber控制了派單邏輯,司機沒有選擇客戶的實質自由。在這種關系中,說司機是'獨立的',是一種虛構。"
一錘定音。Uber英國司機獲得了雇員身份。
身份變了,待遇就變了。判決之后,英國Uber司機得到了什么?
最低時薪保障: 約10.4英鎊,折合人民幣95塊左右,。注意——這是從你打開App上線那一刻開始算的,不是只算有乘客的時間。你在線等了半小時沒單?這半小時也算工時,Uber要按最低時薪補給你。
帶薪年假:每年5.6周。按一周五天算,一年28天帶薪假。Uber司機可以放假,而且放假期間有錢拿。
養老金:企業繳納3%。你每賺100塊,Uber替你往養老賬戶里存3塊。日積月累,退休的時候有一筆錢。
你想想這三樣東西:有底薪兜底、有假期休息、老了有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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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回頭看看國內700萬網約車司機的待遇清單——
最低工資:沒有。你今天在線14個小時,流水200塊,扣完車租油費倒貼100塊。沒人管。平臺不管,法律也管不著——因為你們之間"沒有勞動關系"。
帶薪假:沒有。你休息一天,車租照扣4200÷30=140塊。你不是在"放假",你是在"花錢不上班"。所以大部分司機全年無休——不是不想休,是休不起。
養老金:沒有。你自己去戶籍所在地按最低檔交,一年也要好幾千。很多司機為了省這筆錢選擇不交。等到60歲跑不動了?走一步看一步唄。
工傷保障:沒有。你拉客途中出了車禍——對不起,你不是員工,不算工傷。醫藥費自己出,誤工費自己扛,車修好了繼續跑,修不好就失業。
我不是在羅列苦難。我是在說一個事實:國內網約車司機享受的勞動保障,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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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距到底在哪?有人會說:英國是發達國家,經濟水平不一樣,不能直接比。
沒錯,經濟水平不一樣。但這件事跟經濟水平無關——跟一個社會愿不愿意承認"開網約車是一份勞動"有關。
英國最高法院做了一個很簡單的判斷:你控制了司機的價格、評分、派單規則,司機在你的體系里沒有真正的自主權——那你就是雇主,他就是雇員,你就要承擔雇主的責任。
這個邏輯放到國內成不成立?
國內的網約車平臺控不控制價格?控制。控不控制評分?控制。控不控制派單?控制。司機有沒有議價權?沒有。有沒有選擇客戶的自由?沒有。
所有的條件跟英國一模一樣。唯一不一樣的是——沒有人把這件事告到最高法院。
不是司機不想告。是告不起。一個月賺五千塊、全年無休、沒有工會撐腰的人,他拿什么請律師?拿什么跟一個市值幾千億的平臺對抗?
英國司機贏了,不是因為他們比國內司機更能干。是因為有人替他們打了這場仗。
不是不配,是沒人爭。如果國內也有這么一場官司,結果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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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一個網約車司機站在法庭上說:"我每天被算法控制14個小時,我沒有定價權、沒有選擇權、沒有議價權。平臺說我是'合作伙伴',但我的自由在哪里?"
700萬人在路上跑著。沒有社保、沒有底薪、沒有假期、沒有退休金。他們每天用自己的車、自己的油、自己的身體,給平臺創造著幾十億的流水。
在英國,這些人被法律稱為"worker"。在國內,這些人被平臺稱為"合作伙伴"。
同樣的活,同樣的算法,同樣的抽成。
一個詞的區別,是兩種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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