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給老師起了個外號,結果被扇耳光導致耳損,這是不是下手有點太重了?
4月10日,云南昭通鎮雄縣一名男子向媒體反應,稱她的女兒因給老師老師起外號,被對方連扇四個耳光,當場流鼻血,次日醫院檢查結果顯示為耳損傷和右耳耳鳴。事件曝光后,瞬間引發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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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這名女生12歲,在當地一說小學上6年級。4月7日晚,女生在學校晚自習期間被叫到辦公室,一名三年級老師質問她是否在背后給自己起外號,起初她未承認,隨后有低年級學生指認,她承認確有其事,并表示當時已經意識到錯誤,原本準備道歉。
但接下來發生的事情,讓沖突迅速升級。
女生稱,在辦公室內,老師一邊捏她的臉,一邊連扇四個耳光,隨后她出現鼻血直流、頭暈耳鳴的情況,事后她回到教室繼續上晚自習,直到放學后才借同學電話手表聯系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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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在家長要求下,老師帶她做了口腔CT檢查,顯示未見明顯異常,但第二天母親趕到學校后,再次帶她到醫院就診,醫院出具的門診病歷和診斷證明顯示:耳損傷、右耳耳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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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問題的性質已經不再只是教育方式是否得當了,它開始涉及身體損傷與法律責任。
事發后,家長找到學校,校方回應稱,學生給老師起的外號帶有侮辱性質,只是老師在教育過程中“下手重了一點”。
隨后,經媒體報道,涉事老師已向學生及家長道歉,目前警方正在協調。
事件發酵后,網友們都表示震驚。有網友表示:“給老師起外號很正常啊,像80后90后那一代,哪個老師沒有外號啊,這就叫侮辱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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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網友表示:“有的老師反而喜歡學生起外號,這樣顯得更親近。”
不過也有網認為:“有可能這個外號有點難聽了,正好戳到了老師心里最不愿意提及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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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整件事來看,這里其實有兩個層面需要區分。
其一,學生行為是否不當。
其二,教師是否有權通過體罰方式進行教育。
關于第一個問題,給老師起外號在校園中并不少見,許多老師對此一笑置之,但如果外號涉及外貌、或人格貶低,確實可能傷害對方感受。
學生在這方面需要被引導,學會邊界與尊重,但這并不自動賦予教師動手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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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教師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無論學生行為是否失當,教師都不能以暴力方式回應,教育的權威來自專業與規范,而不是力量差。
當耳光落下的那一刻,沖突已經從學生失禮轉化為教師越界。
家屬稱,在派出所協調過程中,涉事老師僅愿承擔兩三百元醫藥費,若情況屬實,這種處理態度無疑會進一步激化矛盾,耳損傷和耳鳴并非簡單擦傷,它可能帶來持續性影響。
責任是否成立、賠償范圍如何確定,都需要依據醫學鑒定與法律認定來處理,而不是簡單協商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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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在網絡上引發爭議,也在意料之中。
有人認為學生給老師起難聽外號,確實不妥;也有人認為,無論怎樣都不應動手。輿論的分歧,其實反映的是對教育權威與未成年人保護之間平衡的不同理解。
但在規則層面,界限并不模糊,成年人在校園關系中擁有更多權力與資源,也因此承擔更高的克制義務,未成年人犯錯,可以通過批評教育、家校溝通、心理輔導等方式矯正;而暴力回應,只會讓教育關系滑向權力對抗。
如果學生學到的不是規則,而是“誰更強誰有理”,那才是真正值得擔憂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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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警方已通知家屬做筆錄,教育部門也表示正在調查,事件如何定性,還需要等待正式結果。
校園空間之所以需要明確邊界,是因為它承載著未成年人的成長環境,一旦體罰行為被輕描淡寫,規則就會被模糊;一旦責任被認真厘清,邊界才會真正建立。
學生的不當行為需要糾正,教師的失控更需要約束,教育的底色應當是引導,而不是懲罰;是克制,而不是宣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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