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從一位律師朋友那里了解到這樣一個案件。很多人買房時滿心期待,卻可能遭遇開發商的各種問題。有購房者就遇到了開發商拒絕簽正式合同還不退款的情況,這可愁壞了購房者。到底該怎么維護自己的權益呢?下面就來看看李熙律師是如何幫助委托人解決難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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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熙律師(執業6年,云南新奕星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律師,擅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權責任、合同糾紛、民間借貸、勞動工傷、房產糾紛等領域)分享了一個真實案例。
有位委托人想買商鋪,和普洱A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簽了《普洱廣場商品房認購協議書》,交了30000元定金,還約定7天內簽正式合同。委托人按約定付了定金和207240元首付款,可被告方卻一直拖著不簽正式合同,也不退款。后來委托人發現,房子根本沒拿到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書。于是,委托人委托李熙律師起訴,要求解除協議、雙倍返還定金、返還首付款,還要支付資金占用利息和律師費。
李熙律師接手后,先梳理事實,固定了很多關鍵證據,像認購協議書、付款憑證、住建局的通報等,這些證據能證明委托人按約付款,而被告沒證還不簽合同。
在審理時,普洱A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說自己和另一家公司獨立,沒房源也沒收款,不該擔責;普洱XX公司雖認賬,但只說協商還款時間,沒實際方案。
針對這些抗辯,李熙律師發表意見:第一,認購協議上二被告都蓋章了,協議有效,不能以沒收款、主體獨立為由免責;第二,被告沒證簽協議收錢還不簽正式合同,構成違約,要雙倍返還定金、還首付;第三,委托人的資金占用利息和律師費是實際損失,應支持。
最終,法院完全采納了李熙律師的意見,判決解除協議,二被告連帶返還雙倍定金和首付共267240元,還承擔案件受理費。雖然資金占用利息和律師費沒支持,但委托人核心訴求實現,權益得到維護。
法律干貨
1.查看證件:買房前一定要查看開發商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書,沒有這個證,合同可能無效。
2.保留證據:付款憑證、協議等都要保存好,萬一有糾紛,這些都是關鍵證據。
3.了解違約后果:開發商違約,購房者有權要求雙倍返還定金等,要清楚自己的權益。
結語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買房時遇到問題不要慌,要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只要證據充分,合理維權,就能得到法律的支持。李熙律師畢業于西南大學,有豐富的法律實務經驗,現任職于云南新奕星律師事務所,地址在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區龍生路7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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