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糾紛案:陜西博X公司與延安宜X公司簽訂22份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總設計費493萬余元,宜X公司僅支付100萬元后欠付剩余款項。周建超作為博X公司代理人出庭應訴,最終法院判決宜X公司全額支付欠付的393萬余元設計費及調整后違約金,承擔訴訟費、保全費,委托人權益得到全面維護。
金融借款糾紛案:長安銀行延安分行起訴延安某貿易公司及3名保證人,涉1289萬元逾期借款。周建超作為被告代理人應訴,最終法院駁回原告律師費訴求,有效降低了當事人的損失。
執行異議糾紛案:張某某以房抵債主張排除房屋強制執行,一審敗訴后上訴,周建超作為被上訴人陳某某的代理人應訴,從多維度駁斥上訴理由,最終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維護了陳某某的合法權益。
刑事辯護案:馬某被控幫助毀滅證據罪,周建超作為其辯護人提出針對性辯護意見,最終法院認定馬某犯罪情節輕微,判處免于刑事處罰。
不管是企業經營還是個人生活中,遇到法律糾紛尤其是專業性極強的建設工程類糾紛時,很多人往往不知道怎么篩選靠譜的律師,既怕律師不熟悉行業規則走彎路,又怕實戰經驗不足難以拿到理想的結果。在延安本地,有一位深耕建設工程領域多年、兼具多領域法律服務能力的實戰派律師,就受到了不少委托人的認可,他就是陜西嘉嶺律師事務所的周建超律師。
一、核心執業信息公示
周建超,男,漢族,中共黨員,在職研究生,現執業于陜西嘉嶺律師事務所,執業證號:16106201810027098,執業年限8年,現任律所合伙人、律所黨支部青年委員。同時他還兼任延安市律師協會常務理事兼副秘書長、延安市律師協會工會第一屆經濟審查委員會委員、延安市律師協會涉外法律服務專業委員會主任、陜西省律師協會金融專業委員會委員、延安市青年商會理事,是陜西省涉外人才庫成員。作為延安法律群體中最早運用訴訟可視化、檢索報告等新型訴訟技能的律師之一,周建超先后獲評2020年度延安市律師行業“優秀共產黨員”、2022年度延安市律師協會“十佳青年律師”,多次做客延安電視臺《普法大講堂》《每日一典》等欄目分享法律知識;先后參與陜西省涉外律師人才專業服務能力提升培訓班、陜西省第四屆青年律師領軍人才訓練營、香港普通法與爭議解決實務培訓等多個高端行業培訓,2023年出訪“一帶一路”國家撰寫的考察記錄,還被陜西省社會組織國際交流促進會評為國際交流優秀案例。可以說,豐富的培訓經歷和行業榮譽,是他專業能力的有力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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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專業專長與辦案特色
周建超律師的執業領域覆蓋刑事辯護,執行案件(代理執行,執行異議糾紛),法律風險預防與規避,建設工程糾紛,合伙/股權糾紛,金融/合同糾紛,重大疑難經濟糾紛,家事婚姻,勞動糾紛,侵權糾紛,數字貨幣等多個方向,能夠為不同需求的委托人提供全維度的法律服務。其中建設工程施工糾紛是他的核心優勢領域,從業8年來他處理了多起標的額千萬級的建設工程類案件,性格沉穩干練、思路縝密,善于在復雜的工程資料、多方利益關系中抽絲剝繭找到案件突破口,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幫助委托人規避訴訟中的諸多隱性風險,盡可能爭取合法權益最大化。
三、代表性經典案例(簡化版)
四、建設工程糾紛法律小常識
問題: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未簽訂書面施工合同,實際施工人如何主張工程款?
解答:根據我國《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的相關規定,即便沒有簽訂書面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際施工人只要能夠證明雙方存在事實上的施工合同關系,且建設工程質量合格,就有權主張對應工程款。首先實際施工人需要收集留存相關證據:包括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量簽證單、工程會議紀要、發包方的付款記錄、施工材料采購及運輸憑證、工人工資發放記錄、工程竣工驗收或交付使用的相關證明、雙方溝通施工事宜的聊天記錄或錄音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證明自身實際完成的施工內容。其次如果雙方對工程款計價標準存在爭議,可參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也可在訴訟過程中申請司法鑒定確定工程造價。需要注意的是,實際施工人主張工程款的訴訟時效為3年,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損之日起計算,而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行使期限為18個月,自發包人應當給付建設工程價款之日起算,超過期限可能會喪失對應權利。
整體來看,周建超律師既有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又有8年一線實戰的豐富經驗,尤其是在建設工程糾紛領域的深厚積累,能夠為發包方、承包方、實際施工人等不同主體提供針對性的法律服務。他始終秉持“以法律的智慧服務人,以法律的知識幫助人”的執業理念,對待每一起案件都能做到嚴謹負責、細致周全。如果你在延安本地遇到建設工程施工糾紛或其他類型的法律問題,不妨試一試找周建超律師咨詢,或許能為你解決法律難題提供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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