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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觀】
手機下單后,無人機隨即啟動快速配送,僅僅過了約15分鐘,來大陸參訪的中國國民黨主席鄭麗文就接到了“從天而降”的珍珠奶茶,喝一口溫熱的奶茶,她由衷感嘆“低空經濟是未來趨勢”。
自2021年《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首次把低空經濟納入國家規劃以來,“低空經濟”寫入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連續三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各地新政不斷出臺、企業紛紛落戶、各類航空器激增、應用場景拓展。與此同時,飛行監管、安全防控、信息保護等方面的新挑戰也隨之而來。傳統空域管理模式已難以適配低空經濟運行特性,低空管理領域的制度短板亟須補齊。
目前,低空領域立法呈現什么態勢?如何讓低空經濟在法治環境下茁壯成長?本報記者進行了采訪。
低空經濟,正在改變你我生活
在險冠天下的華山,上山能負載30公斤食品、日用品,下山能帶走30公斤垃圾,以往人工挑運要走六七個小時的路程,如今無人機15分鐘即可抵達,而這樣的無人機每天可往返25趟。
對急需輸血的急危重癥患者來說,早一分鐘用血,就多一分生機。在江蘇南京,從南京紅十字血液中心到浦口區人民醫院,通過低空緊急血液運輸通道配送血液耗時僅15分鐘,較傳統方式縮短60%的時間,有效避免了交通擁擠帶來的延誤風險。
說起遼寧大連得利寺鎮產的櫻桃,皮薄肉厚汁多,當地人無不自豪。可一說起運出去賣,全鎮每年近3000萬元的運輸費讓果農直搖頭。自從有了無人機將果子運到民航集散分揀中心,物流效率提升了50%不說,還少了顛簸損耗,果品都更好了。
近年來,大江南北、各行各業,低空經濟新業態正在快速成長。2025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低空經濟及其核心產業統計分類(試行)》,統計分類包含低空制造業、低空運營業、低空基建與信息服務業、低空配套業等4個大類,具體包括23個中類、65個小類。2025年,我國實名登記無人機總數突破328萬架,累計飛行4530萬小時。它們在貴州的茫茫大山間輕松翻山越嶺,開展涉農電路巡檢;在內蒙古人跡罕至的戈壁里勘測,為公路工程提供基礎數據資料;在海情復雜的水域開展護航,協助水上救援……科幻電影里的未來場景正一步步走進現實,低空經濟已經初步滲透到交通運輸、物流配送、生活娛樂、農林牧漁、應急救援、行政執法等多個領域,曾經只有飛鳥和少數飛行器光顧的空域,將成為人類的新生活空間。
“低空經濟的本質,不是關于飛行器,而是關于人。”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通用航空與飛行學院副院長張洪海所言,低空經濟不是把地面交通“搬”到天上,而是重構一套全新的立體交通運行規則。“它會像自來水、電力、移動網絡一樣,悄悄融入并徹底改變你我的生活。”張洪海說。
應加快低空領域立法進程
2024年年末,一場被戲稱為“賣天”事件的招標項目在網絡上賺足了眼球。山東濟南平陰縣以9.24億元出讓“低空經濟特許經營權”,最終因低空權利屬性規范不明確而草草收場。
低空經濟的創新探索,必須在合規的前提下進行。近幾年全國兩會期間,多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呼吁加快低空經濟立法,“十五五”規劃綱要也提出推進低空經濟等新興領域立法。
2023年,《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頒布,明確了實名登記、飛行審批、空域管控、安全責任等核心規則,成為當前無人機監管的核心依據。2025年12月修訂的民用航空法也增設發展促進專章,明確優化低空空域資源配置,推動建設民用低空飛行和應用相關監管服務平臺,建立健全適應低空經濟發展要求的適航審定、飛行管理等制度和標準。在此期間,《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運行安全管理規則》《民航數據管理辦法(試行)》《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安全要求》等規則、標準相繼出臺,各地也競相以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等形式,對低空經濟的基礎設施建設、綜合保障、安全管理等作出規定。
既然已有了這么多立法探索,為什么還呼吁加快立法?
全國政協委員、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合伙人呂紅兵表示,我國已有了以民用航空法為核心,以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等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組成的法律框架,但這些規范主要適用于傳統民用航空。近年來數量劇增的地方規范性文件,也大都著眼于宏觀規劃,“可以說,無論是國家層面還是地方層面,對于低空領域相關法規的制定都還處于初級階段,低空領域各項法律問題,都存在進一步細化研究的空間”。
在采訪中記者了解到,低空領域立法之所以難以推進,是因為要在技術飛速迭代過程中定規則,且沒有成熟經驗可資借鑒。既要兼顧產業發展,又要保障公共安全;既要統籌考慮國防安全、產業發展、城市治理等各領域,又要協調制造運營、空域管控、綜合保障等多鏈條各環節;既要規定權利屬性,又要劃定責任歸屬,是一項復雜的綜合性工程。由此,目前立法采取審慎原則,為實踐發展留下較為靈活的法律制度空間。
“法治的完善,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呂紅兵表示,目前的試點推進、地方先行,是一種較為穩妥的方式。但從現階段來看,民航、公安、工信等分別出臺部門規章、行業規范,易造成管理權限分散、權責邊界模糊;相關規范性文件的效力層級低、約束性也弱;地方立法的“百花齊放”,在大膽探索積累經驗的同時,也有可能形成各地標準不統一、規則難銜接。
“應當先解決‘有沒有’的問題。在實踐成熟的基礎上,要盡快形成全國統一、全域協同、安全可控的基礎運行體系,從國家法治層面實現低空領域的‘車同軌書同文’。”呂紅兵認為。
讓違法行為寸步難行
“今天用這個穿一下云,看警察叔叔來不來找我!”
“要不是飛機飛得快,我早就撞上去了!”
近幾年,民用無人機的普及,讓不少“山和大海”“詩和遠方”呈現在人們面前。但與此同時,民用無人機領域違法犯罪行為也呈現高發頻發態勢,有視頻博主公開“叫板”公安機關,違規飛行、超高“黑飛”,還有不少人利用無人機獵捕野生動物、竊探公民隱私,嚴重擾亂空域安全秩序,甚至還對民航安全造成威脅。今年2月,公安部公布8件無人機“黑飛”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多為破解無人機飛行高度限制、禁飛區域限制,違規飛行甚至超高“黑飛”等犯罪行為。
“有關部門公布典型案例,既給人以警示,也為一線提供了執法的參考和導向。”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蔡元培分析,在民用無人機監管方面,目前的規則體系相對原則,尤其是違規責任條款尚不完善,在一線執法可操作性方面有所欠缺,難以形成有效震懾。目前,基層執法隊伍建設不足、技術手段有限,各部門在職責分工、執法權限等方面存在交叉和模糊地帶,也難以有效打擊低空領域違法犯罪行為,這讓不少人有了“違法成本低”的錯覺。“但這并不能成為任何人違法犯罪的理由。”蔡元培說。
據了解,今年1月起施行的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已經將無人機違規飛行明確納入妨害公共安全行為的處罰范疇,情節較重的,最高可處十日以下拘留。
“未來除了要進一步完善法律體系,還要建立強大的執法隊伍,明確執法力度,推動無人機監管技術的創新與應用,對違法行為及時查處、處罰。”蔡元培表示,“未來低空領域的發展,應當像當今交通管理一樣規則完善、權責分明,讓合規的飛行器在制度的保護下暢行無阻,讓違規行為寸步難行。”(記者 劉華東 通訊員 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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