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毛應厚
在破解執行難、推進司法為民的征程中,交叉執行作為打破執行地域壁壘、攻克疑難執行案件的重要舉措,持續發揮著關鍵作用。近日,洪洞法院與壽陽法院分別辦結兩起典型交叉執行案件:前者涉及黨政機關,法院以善意文明執行搭建溝通橋梁,促成提前三個月履行到位;后者涉及多方被執行人,法院兼顧經營實際與法律威懾,實現“護企安商”與“權益兌現”雙贏。兩起案件,一個側重“柔性協調”,一個側重“剛柔并濟”,共同書寫了交叉執行助力優化營商環境、服務高質量發展的生動答卷。
洪洞法院執行案件中的申請人為山西某科技公司,被執行人為某行政機關,雙方因服務合同產生糾紛,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依照上級法院指定,由洪洞法院進行交叉執行。面對涉黨政機關案件執行面臨的財政調度、流程審批等多重制約,洪洞法院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不搞“一刀切”強制執行,而是聚焦雙方核心訴求,搭建高效溝通橋梁。
執行小組多次與某行政機關召開專題協調會,深入了解其履行義務的實際困難,結合企業經營需求,共同探討可行的解決方案。針對案件涉及的執行案款,執行法官精準解讀相關政策,指導該行政機關梳理財政資金渠道,協助其制定合理的資金調配計劃。經過多輪細致溝通與釋法說理,雙方最終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該行政機關承諾調整財政預算,按程序請示報告,全力籌措款項履行義務;山西某科技公司則充分理解政府工作實際,同意和解方案,為案件順利推進創造了良好條件。
協議達成后,在洪洞法院的持續督促下,該行政機關積極履行主體責任,克服困難,迅速調整財政預算,提前履行還款。
從涉黨政機關執行案件的“破冰”到涉多方被執行人糾紛的“破局”,洪洞法院用耐心溝通化解了財政調度難題,壽陽法院則用精準施策回應了多元主體間的利益平衡。如果說前者的關鍵詞是“協調”與“提前”,那么后者則在“善意”與“威懾”之間找到了最佳支點。
申請執行人為A公司,被執行人涉及B公司、C公司及自然人馮某,執行標的額共計51萬元。案件移交壽陽法院后,執行團隊第一時間梳理案情,發現執行難點十分突出:被執行人多達三方,履行意愿參差不齊,其中B公司為正常經營的酒店,承擔著日常運營、員工就業等多重責任,若盲目采取強制措施,極易導致企業經營停擺,違背優化營商環境的司法初衷;而另外兩方被執行人C公司、馮某消極履行、拖延還款,案件推進一度陷入僵局。
針對案件特殊性,為摸清被執行人真實財產狀況,執行干警主動下沉一線,開展全方位實地調查,全面摸排被執行人資產狀況與經營實際,逐一走訪被執行人經營場所、居住地址,全面核查財產線索、固定規避執行證據。面對C公司、馮某拒不配合、消極履行的行為,執行干警堅決亮出執行“利劍”,當場釋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法律后果,明確告知若仍拒不還款,將立即實施司法拘留,徹底打破被執行人“拖、躲、賴”的僥幸心理,形成強大執行震懾。
考慮到被執行人B公司酒店的經營屬性,法院嚴格恪守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堅決杜絕“一刀切”式執法。執行干警多次與B公司負責人溝通協商,耐心講解法律法規,既講明執行義務,也充分傾聽企業經營難處,承諾在企業積極配合還款、達成和解的前提下,不凍結、不查封經營賬戶和核心資產,不影響日常運營,為企業保留生存發展的空間。這份司法善意,徹底化解了B公司的抵觸情緒,企業主動表態愿意配合履行還款責任,并積極聯絡另外兩方被執行人,共同協商還款方案。
在執行干警的反復協調和法律威懾下,三方被執行人最終與申請執行人A公司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就51萬元執行款制定清晰還款計劃。隨后,被執行人主動籌措資金,26萬元案款順利足額執行到位,剩余款項按照和解協議按期履行。至此,這起交叉執行案件取得階段性圓滿成效,既讓申請執行人的勝訴權益快速兌現,又保障了酒店正常經營,實現“申請執行人滿意、被執行人企業平穩發展”的雙贏局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