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這些錢把官司打到底,那我們兩家這么多年的合作也就斷了。”在新疆伊寧縣人民法院調解室內,被告B公司負責人的話語里滿是惋惜。
近日,伊寧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既化解了企業間的矛盾,更保住了雙方多年的合作情誼,以司法溫度為優化營商環境注入強勁動力。
原告A公司與被告B公司合作多年,互信共贏。2023年7月,B公司在A公司采購空心磚等貨物,累計貨款13.6萬元,支付部分款項后,剩余4.6萬元因資金周轉暫時困難未能支付。A公司多次索要無果后,無奈將B公司訴至法院,希望通過司法途徑追回欠款。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堅持“調解優先、訴訟斷后”的原則,沒有簡單就案辦案,而是仔細翻閱卷宗、梳理案情,敏銳捕捉到案件關鍵——兩家企業矛盾核心是貨款支付滯后,而非惡意拖欠,且雙方此前合作良好,仍有繼續合作的意愿。
“判決能斷是非,也容易斷合作,對雙方企業發展都不是最優解。”秉持這一理念,法官多次組織雙方開展調解工作,一方面向B公司釋明拖欠貨款的法律后果,引導其正視自身義務;另一方面與A公司耐心溝通,勸說其體諒對方經營困境,給予合理還款期限。
經過法官耐心細致的釋法明理和溝通協調,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B公司承諾分期支付剩余4.6萬元貨款,A公司也表示愿意繼續保持業務往來。此次調解既維護了A公司的合法權益,也為B公司緩解了資金壓力,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的司法效果。
近年來,伊寧縣人民法院始終堅持能動司法,聚焦企業發展需求,將涉企糾紛多元化解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用柔性調解化解矛盾、用專業服務護航發展,切實降低企業解紛成本,助力企業良性互動,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堅實司法保障。
中國日報新疆記者站編輯:毛衛華 通訊員:買麗哈巴
來源:中國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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