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5年中山市藥品監管統計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南都記者從《報告》中獲悉,2025年中山藥品零售連鎖門店數量同比下滑超一成,單體店微增;藥品案件查處量及貨值金額雙雙下降超40%,但醫療器械案件數增長52.17%;全市行政復議案件減少近半,化妝品案件仍以小額為主。
藥品零售連鎖門店同比下降11.65%
《報告》介紹,截至2025年底,全市實有藥品零售連鎖門店857家(其中專營乙類OTC門店99家),較去年同期(970家)下降11.65%;零售單體店2554家(其中專營乙類OTC門店8家),較去年同期(2551家)增長0.12%。
![]()
《報告》稱,2025年,全市共檢查藥品生產企業51家次,未發現違法違規的生產企業,完成整改的生產企業50家次。2025年,全市共檢查藥品批發企業23家次,發現違法違規批發企業18家次,完成整改18家次;檢查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總部2家次,發現違法違規零售連鎖企業總部1家次,完成整改1家次;檢查藥品零售企業、使用單位2795家次,發現違法違規零售企業、使用單位1278家次,完成整改1203家次,立案查處75家次。
《報告》稱,2025年,全市共查處藥品案件100件,較去年同期(181件)下降44.75%;貨值593.81萬元,較去年同期(1009.88萬元)下降41.20%;罰款65.44萬元,沒收違法所得21.41萬元。搗毀制假售假窩點7個,移送司法機關案件6件。
![]()
《報告》進一步指出,從貨值劃分來看,以貨值10 萬元以下案件為主,共97件,占案件總數的97%。另有貨值10萬-20萬元案件2件、貨值50萬-1000萬元案件1件。從案件來源劃分看,以日常監管和專項檢查的案件為主,共51件,占案件總數的51%。
從違法主體劃分來看,以藥品經營企業案件為主,共91件,占藥品案件總數的91%。其次是藥品生產企業案件6件、醫療機構案件3件。
查處醫療器械案件同比增長52.17%
《報告》介紹,截至2025年底,全市實有生產一類醫療器械產品企業131家,其中僅從事一類醫療器械產品生產的企業89家,較去年同期(125家、80家)分別增長4.8%、11.25%。
![]()
《報告》稱,2025年,全市共檢查醫療器械生產企業148家次,其中檢查國家重點監管企業5家次,全面檢查高風險企業39家次,發現存在違法違規的生產企業3家次,完成整改3家次,立案查處3家次。2025年,全市共檢查醫療器械經營企業、使用單位、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4670家次,發現存在違法違規的企業或單位104家次,完成整改104家次,立案查處30家次。
《報告》稱,2025年,全市共查處醫療器械案件35件,較去年同期(23件)增長52.17%;貨值1.5萬元,較去年同期(43.46萬元)下降96.55%;罰款9萬元,沒收違法所得0.22萬元。
![]()
《報告》進一步指出,從貨值劃分來看,全部是貨值5萬元以下的案件。從案件來源劃分來看,以投訴舉報案件為主,共15件,占案件總數的42.86%。從違法主體劃分來看,以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案件為主,共27件,占案件總數的77.14%,另有醫療器械使用單位案件6件、生產企業案件2件。
化妝品案件2萬元以下占比98.67%
《報告》稱,2025年,全市共檢查化妝品生產企業67家次,完成整改企業34家次,飛機檢查化妝品生產企業6家次。
![]()
《報告》稱,2025年,全市共查處化妝品案件75件,較去年同期(116件)下降35.34%;貨值17.47萬元,較去年同期(20.94萬元)下降16.57%;罰款23.28萬元,沒收違法所得6.71萬元。
《報告》指出,從貨值劃分來看,以貨值2萬元以下案件為主,共74件,占案件總數的98.67%,另有貨值2萬-20萬元案件1件。從案件來源劃分來看,以日常監管和專項檢查案件為主,共41件,占案件總數的54.67%;其次為投訴舉報案件,共29件,占案件總數的38.67%。從違法主體劃分來看,以化妝品經營企業案件為主,共64件,占案件總數的85.33%;化妝品生產企業案件11件,占案件總數的14.67%。
行政復議案下降48.72%
《報告》介紹,2025年,全市共受理行政復議案件40件,均為被同級(或上級)政府審理的復議案件,其中化妝品案件23件、醫療器械案件10件、藥品案件6件、其他案件1件,案件受理數較去年(78件)下降48.72%。
《報告》指出,受理的復議案件中,因申請人撤回終止審理1件,被同級(或上級)政府作出“駁回復議申請”決定23件、“維持”決定8件。此外,2025年,法院共受理行政訴訟案件5件,其中化妝品類3件被駁回起訴;藥品類案件2件一審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呂婧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