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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戶、從事農產品收購的單位(個人)、屠宰場所、農產品批發市場、零售市場、農產品銷售者、食品生產企業、餐飲服務企業和集中用餐單位食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達標合格證管理辦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工作要求,現就全面推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達標合格證(以下簡稱合格證)制度告知如下:
一、合格證的適用范圍
蔬菜(含人工種植食用菌)、水果、茶鮮葉、活畜禽、禽蛋、養殖水產品、農業農村部規定的其他農產品需要開具合格證。
二、合格證開具主體及要求
1.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在農產品產地按照生產批次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并如實做好開具記錄,開具記錄應當至少保存六個月。按照規定應當包裝或附加承諾達標合格證等標識的,須經包裝或者附加標識后方可銷售。
2.從事農產品收購的單位或個人。應當收取承諾達標合格證,采用拍照、留存原件、留存復印件或者掃碼截屏等方式保存至少六個月。對其收購的農產品進行混裝或者分裝后銷售的,應當根據收購后的質量安全控制、檢測結果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并如實做好開具記錄,開具記錄應當至少保存六個月。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不提供承諾達標合格證的,不得收購。
3.農戶。鼓勵和支持農戶銷售農產品時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
4.網絡銷售。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農產品收購的單位或者個人通過網絡平臺銷售農產品的,應當附具承諾達標合格證。鼓勵在網絡平臺銷售頁面顯著位置展示相關農產品的承諾達標合格證。
三、合格證查驗主體及其要求
1.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包括批發市場和零售市場)落實入場查驗要求。一是建立健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查驗等制度,按規定落實食用農產品入場查驗承諾達標合格證要求;二是與入場銷售者簽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協議,查驗并留存食用農產品進貨憑證和承諾達標合格證等產品質量合格憑證;三是無法提供有效進貨憑證的,一律禁止入場銷售。對應當開具而未提供承諾達標合格證或其他質量安全合格證明的食用農產品,必須進行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入場銷售。
2.食用農產品銷售者、食品生產企業、餐飲服務企業、集中用餐單位應當嚴格落實進貨查驗要求。一是查驗并留存承諾達標合格證及相關進貨憑證,完整記錄進貨臺賬;鼓勵優先采購附具承諾達標合格證的食用農產品。二是采購依法需要檢疫、檢驗的肉類,應當查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
3.進入集中交易市場的食用農產品銷售者,應當主動配合市場開辦方開展入場查驗與抽樣檢驗,對檢驗不合格的食用農產品,按規定立即停止銷售、規范處置。鼓勵銷售者在攤位(柜臺)顯著位置主動公示承諾達標合格證。
4.畜禽屠宰經營者應當收取和保存畜禽養殖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畜禽收購的單位或者個人以及養殖戶提供的承諾達標合格證。對未提供合格證的,屠宰場可拒絕屠宰。
四、合格證的開具方式
1.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戶及從事農產品收購的單位或個人,可以采取填寫農業農村部門印發的紙質合格證、自行印刷合格證,或在甘肅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追溯平臺、合格證手機APP開具電子合格證,食用農產品附合格證銷售。
2.合格證應當包括承諾事項、承諾依據和產品名稱、產品數量、產地、開具時間、承諾主體、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法律責任
1.未規范開具收取保存合格證。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農產品收購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開具而沒有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的;未根據質量安全控制、檢測結果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的,開具的承諾達標合格證內容不全、與實際不符或者嚴重不規范的;從事農產品收購的單位或者個人、畜禽屠宰經營者未按照規定收取、保存承諾達標合格證或者其他質量安全合格證明的;其他未按照規定開具、收取、保存承諾達標合格證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按照職責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2.未查驗合格證的法律責任。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未按規定查驗入場銷售者和入場食用農產品的相關憑證信息,允許無法提供進貨憑證的食用農產品入場銷售,或者對無法提供食用農產品質量合格憑證的食用農產品未經抽樣檢驗合格即允許入場銷售的。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食用農產品銷售者、食品生產企業、餐飲服務企業、集中用餐單位食堂未按規定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未索取、留存進貨憑證和承諾達標合格證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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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銀市農業農村局
白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5日
★來源:白銀農業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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