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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小說、自傳、論文、歷史著作或任何什么類型的寫作,都是作家從自己獨特的經驗出發,試圖與他人建立起聯系。他的作品必須能表達他的生存狀態,帶著他個人的印記,體現他的風格、語氣和文字的節奏。沒有任何一種體裁天然地具有優勢或者處于劣勢。總而言之,一部作品——如果成功的話——就是一個獨特的世界,存在于想象當中。借助作品,作者本人也有了一層虛構的存在。薩特談到這個過程時曾說,每個作家身上都有個“吸血鬼”。說話的我與實際經歷中的我之間,每個句子與它呈現的經驗之間都是有距離的。【135-136】
最嚴重的誤會,在于讀者不了解有血有肉的作者本人和他通過寫作創造出來的虛構人物之間有多大的距離。寫作者超越了時間,在他筆下,當下就是永恒。他的斷言都有著絕對、不可超越的意味。而活著的人卻永遠在變化,對他而言,所有的時刻都是短暫易逝的,他的情緒也是變化不定的。妄圖依據偶然的瞬間,憑著他出于情勢不得不說的話來定義他,是完全錯誤的。就因為我寫了幾句厭世的話,部分讀者就把我當成了一個被年齡和挫折壓垮的女人。更有甚者,一些心理專家根據書的結尾部分斷定我得了抑郁癥,非要給我提供幫助,可明明大家都知道,性格憂郁的作者往往能寫出充滿歡樂的書,反而有些風格陰郁的書,作者卻是充滿活力的人。在書的開頭我重溫了解放的歡樂,那部分大致是跟結尾同時寫的。一個在精神上垮掉、陷于絕望的人是不會寫任何東西的,只會躲到沉默中一言不發。【139】
我讀的書五花八門,從中得到的益處也各不相同。讀某些書的時候,我仍把自己放在自我宇宙的中心,讀這本書只是為了填補自我世界的空白。一本書讀完,我獲得了某些知識。與這類獲取信息的閱讀相對的,是交流式閱讀。作者無意向我傳授知識,而是通過他的作品這一獨特的世界,向我傳遞他生命的體驗。這種體驗不能被簡化為某種觀念或概念,這對我沒有教益。但在閱讀的時候,我像是在過著別人的生活。我對人類狀況、對世界及自己在其中的位置的了解,有可能發生深刻的變化。區分這兩類書的標準很明確:知識性的閱讀材料是我可以用自己的語言概括的,并作為通用的知識傳授給其他人的;而在文學作品中,一切在于文字,作者的體驗通過文字的運用來表達,這樣的作品無法用其他文字表達。所以,印在一本出色的小說護封上的那幾行字,號稱概括作品的內容,其實是一種曲解。因此,當作家被問及他正在進行的寫作時總是很為難,他無法向別人揭示一種從本質上與知識無關的東西。【163-164】
驅散故弄玄虛的迷霧,說出真相,這是我在寫作時最為堅持的宗旨之一。我的這種固執在童年時就初露端倪,我痛恨我和妹妹稱之為“蠢事”的那些做法:以偏見、常規、矯飾或空洞的規矩為理由,扼殺生命的活力與歡樂。我不想承受這樣的壓迫,發誓要揭露它。為了讓自己不受壓迫,我很早就懂得求助于我的自我意識。自我意識的神秘出現、它那既顯而易見又值得質疑的主權、它注定灰飛煙滅的未來,這些問題自幼就縈繞我心。在我的作品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快十四歲時,我自比路易莎·阿爾科塔筆下的喬伊和喬治·艾略特書中的瑪吉,并渴望也能擁有令讀者贊嘆的想象力。正是那樣的想象力,讓小說里的女主角以及把自己投射在這些人物身上的作者,在我眼中變得那么光彩動人。剛開始寫作時,我沒有學著寫小說,因為二三十歲時我對自己的過去不感興趣。但后來我開始嘗試講述自己的生活,把親身體驗當做一種必然。
有一天薩特對我說,他覺得自己寫的書,并不是十二歲時想寫的那些。“可是話說回來,為什么要特別重視十二歲孩子的想法呢?”他又說。我的情況與他不同。自然,很難用一個泛泛的、沒有邊際的想法來衡量已完成的、定型的作品。但是,在促使我寫書的那些想法和我實際完成的書之間,我沒有感到有什么脫節。我在寫作上沒有高超的技巧,不像弗吉尼亞·伍爾芙、普魯斯特或喬伊斯那樣,用文字激蕩讀者的感官,捕捉外部的世界。我無意于此,只想用最直接的方式向他人傳達我對生活的感悟,讓自己在他人心中存在——這個目的我差不多達到了。我確實給自己樹了些勁敵,但也在讀者中交到了許多朋友。我別無他求【549-550】
[法]西蒙娜·德·波伏瓦:《清算已畢:波伏瓦自傳》,臺學青譯,深圳出版社,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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