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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機場警察上機調解。新京報資料圖
據新京報報道,4月22日,一趟由重慶飛往馬來西亞吉隆坡的航班,因起飛前旅客發生爭執,最終航班延誤一個多小時,其中一名涉事旅客自稱“南方航空空姐”,引發熱議。4月23日上午,新京報記者從南方航空相關負責人處獲悉,該名旅客并非南航員工。
現場視頻顯示,該旅客因在飛機準備起飛階段繼續打電話且聲音較大,經相鄰旅客提醒后仍繼續通話,隨后相鄰旅客用手機拍攝該旅客,引發雙方爭執。機上外籍乘務員前來調解時,該旅客要求機組人員使用中文溝通,禁止說英語,并提出希望亞航對自己進行賠償。
首先要說明的是,不管該旅客是什么身份,在飛機內部這種封閉、狹小的公共場合,都應該遵守基本的公共秩序,尊重其他旅客的出行權益,更不能做出影響機組正常作業的行為。
畢竟,該飛機客艙內座位很多,旅客與旅客之間的距離也不算遠,因而,可想而知當時鄰座旅客所面臨的場景。況且,一般人被提醒降低聲量時,無疑會“歉意先行”,哪能還意識不到自身的問題所在。
此事中,且不說該旅客訴求本身是否合理,單看其靠大喊大叫和胡攪蠻纏來表達所謂訴求的方式而言,就既不禮貌也相當跌份。遑論事件起因還是其在客艙內長時間大聲打電話所致,可謂相當不體面。而其疑似冒充“南方航空空姐”的做法,更有損害涉事航司聲譽與形象之嫌。
事情發酵后,網上不少聲音認為,該旅客的行為是典型的“機鬧”。近年來,我國相關部門對“機鬧”打擊力度逐步增大,一旦該旅客的行為被依法定性為“機鬧”,其本人將面臨相應法律的制裁。
這方面的案例既往并不少見。比如,2024年公安部公布的幾起整治“機鬧”典型案件,就強化了各方對“機鬧”行為在法律層面的認知。
其中一個案例顯示,一名醉酒旅客因不聽勸阻強占座位,造成該航班延誤約三十分鐘,該旅客最終因擾亂公共交通工具的秩序,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回到此事中,由于該旅客的行為,使得該航班延誤一個多小時。僅從時間層面看,其造成的后果,就比前述典型案例中旅客造成的后果更嚴重。因此,其接下來將面臨怎樣的事實認定和處罰也為各方所關注。
另據揚子晚報報道,該航班上有十余名旅客需經吉隆坡中轉前往馬爾代夫,但飛機因此延誤后,提前預訂的馬爾代夫住宿全部作廢,有旅客損失數千元。那么,這些損失由誰來承擔,也該有個明確的說法。
說到底,機艙不是撒野場,公共空間更容不得任性妄為。飛機出行的安全,需要所有機上人員共同維護。就此而言,此番該旅客的做法,對更多人而言,也是一次新的提醒。
撰稿 / 蘇士儀(媒體人)
編輯 / 徐秋穎
校對 / 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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