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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某討要8000元勞務費,背后竟還站著12名同樣被欠薪的工友。是只判這一案,還是主動管到底?河南省洛陽市伊川縣人民法院城關法庭選擇了后者。
案件進入訴前調解時,調解員敏銳發現:包工頭劉某、王某還拖欠著另外12名工人的工資,只因證據不全、心存顧慮,大家尚未起訴。若就案辦案,后續至少會再引發12起訴訟。法官與調解員當即決定:主動延伸服務,一并化解所有糾紛。
調解員逐一聯系12名工友,核實欠薪金額、安撫情緒;法官則約談包工頭,明確告知法律后果——12起案件進入訴訟、執行,不僅要承擔訴訟費,還可能面臨失信懲戒,工程也無法正常運轉。
經過三輪“背對背”溝通、兩輪“面對面”調解,劉某、王某終于拿出誠意:當場支付部分工資,并與全部12人簽訂分期支付協議。法院迅速進行司法確認,賦予協議強制執行力。從立案到結案僅用15天,追回欠薪7萬余元,節省訴訟成本1萬余元。一案結,十二案解,潛在糾紛消弭于未發。
“老百姓來法院,要的不是一紙判決,而是實實在在解決問題。”該庭負責人表示,將繼續用能動司法守護萬家燈火。(張鼎銘 朱丙琦)
【編輯 瀅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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