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應該說,許多沖突往往是復雜的,但當沖突發生時,暴力從來不是解決問題的正確方式。
從目前已知的信息看,這件事里女司機肯定有責,但保安責任更重,而且很可能已經從管理糾紛進入了違法的范疇——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若6周內未愈合將構成輕傷二級,可能涉及刑責。
保安的職權邊界,只能止步于文明勸導、許可范圍內的阻止,絕對不能升級成辱罵、打人等赤裸裸的暴力。
很多人一開始只看了那段女子抬腳、保安扇臉的短視頻,腦海里自動生成了一個劇本:一個不講理的違停女司機,野蠻挑釁底層打工人,結果被反殺。評論區里,爽感遠大于理性。
可完整監控一亮出來,先前義憤填膺的人全都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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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踢那一腳之前,是保安先敲窗辱罵,接著又是兩次粗暴地關車門,結果把女子腿直接夾在門縫里。那一刻,問題已經從停車糾紛,升級為對人身安全的侵害。
所以,這事的責任要分幾層來看。
第一層,是交通和秩序層面。
女司機在學校附近高峰期違停接孩子,違章是實打實的。哪怕是接娃的現實需求,也不能當成對規則的豁免證。她在這點上要吃教訓,該記分記分,該罰款罰款,這沒話說。
保安上前勸離,從職責來說有合理性。校園周邊本來就是易堵點,真要放任亂停亂放,堵車十分鐘,急事人的命都能急沒。這一段,雙方都站在各有道理的位置上。
第二層,是沖突升級的責任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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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在于,誰先把矛盾從“說話吵架”推向了“身體傷害”。
根據目前披露的信息,順序大致是這樣的:
先是保安情緒失控,用了侮辱性言語。
然后敲車窗,造成明顯恐嚇感。
女子試圖下車理論,保安不但沒后退一步,反而強行關車門,兩次,把她的腿夾在門縫里。
疼痛和氣憤疊加,她下車抬腳踹了保安。
保安反手就是一記重重的耳光,直接打到她耳膜穿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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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情的發展鏈條里,保安是那個持續加碼的人。辱罵,是人格侵害。猛砸車門夾人,是對人身安全的實質性侵犯。女子那一腳,更像是人在極度疼痛與憤怒下的本能反應,而不是預謀斗毆。
這時候,保安如果選擇后退,或者報警,沖突大概率就止于爭執。
但他沒有,他選擇了狠狠回敬那一巴掌。
而且,這不僅是簡單的一巴掌,而是一記足以造成耳膜穿孔的重擊,力道大到連旁觀者隔著屏幕都能感到那種狠勁。
這個傷情如果鑒定到輕傷二級,很可能直接踩進故意傷害罪的范疇,那就不再是治安處罰,而是刑事責任。
所以,在沖突升級的這一層,保安是絕對的責任主導方,女司機有不當反應,但屬于在不法侵害下的過激行為,性質和后果都遠輕于保安。
第三層,是法理上的定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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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開始施行的新版治安管理處罰法,把正當防衛制度正式寫進了這塊領域,等于在很大程度上廢掉了老百姓心中那套“只要還手就是互毆”的土規矩。
怎么理解這個新規則?可以簡單概括成三句話:
不是誰先出手,誰就自動背鍋。
面臨不法侵害,反擊不再一概按互毆處理。
反擊是否構成正當防衛,要看侵害是否正在進行、是否嚴重,以及反擊是否明顯失度。
代入這起事件,大致可以這樣分析:
保安辱罵、夾腿,構成了對人身權利的侵害。
女子那一腳,多少有防衛意味,但有沒有超出必要限度,需要結合力度、方式、是否還能用別的方法擺脫等細節,專業層面還要看警方和司法機關的研判。
保安那記耳光,已經遠遠超出制止沖突的范圍,帶著明顯懲罰色彩,而且造成了實質傷害,幾乎不可能被視為正當防衛。
更現實一點講,這種情況警方很可能會按互毆立案,但互毆并不意味著各打一板凳就完事,而是要在互毆框架下繼續劃主次責任,誰傷得重,誰先突破尺度,誰的行為社會危害性更大,誰就要承擔更重的后果。
也就是說,女司機要為違停和踢人買單,保安則要為辱罵、夾腿和那一記致傷的耳光付出更高成本。
那廣大的保安們執法權的邊界在哪?
很多人有個誤區,覺得穿上制服,拿起喇叭,就等于半個執法者。
這是個危險幻覺。
保安的權利邊界,概括起來有幾條線不能碰:
第一,他們只有協助管理和提醒、勸阻的權力,沒有強制性的行政執法權。不能隨便檢查別人手機、翻人包、扣人證件,更不能對人動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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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他們可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比如在危險情況下阻擋進入、在沖突中適度制止,但前提是緊急、合理、與風險相當,而不是把個人情緒打包成所謂公權。
第三,所有行為都要在法律、合同和崗位職責的框架內進行,越職等于越界,制服不會變成免死金牌,反而會讓他們在侵權或犯罪時加重評價,因為社會對“穿制服的人”有更高克制期待。
這起事件里,保安以維護校園門口秩序為名,卻站到了公共道路上,長期驅趕家長,有網友質疑這更像是“把路當成了自家院子”。再疊加辱罵、夾人、扇耳光,這已經不是權力邊界模糊,而是多次跨線。
我覺得,真正成熟的社會秩序,不靠誰喊得兇、誰手更硬,而靠幾樣東西穩住——
清晰的規則,告訴你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
可預期的責任,讓每個動作都知道代價。
對暴力的零容忍,不管對方是違停車主,還是穿制服的保安。
世界沒那么多絕對的壞人和絕對的好人,大多數時候,只是兩個普通人,在壞情緒和壞規則里撞在了一起。
那位女司機不該違停,這個保安也不該動手,網友也不該過早網暴——各方都有教訓要吃。
但最該反思的,或許是那種“非黑即白”的站隊思維。
世界不是非善即惡的劇本,多數沖突里,都是普通人被逼到墻角后的狼狽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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