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視新聞微信公眾號
前不久,云南西雙版納潑水節期間,接連出現高壓水槍惡意噴射、強行拉拽車門圍堵潑水、借節慶名義肆意滋擾他人等不文明行為。日前,當地公安部門已鎖定涉事人員,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對其他參與人員也進行了訓誡教育并沒收違規危險水具。
高壓水槍惡意噴射路人
潑水節不文明行為引熱議
網絡短視頻中,不少參與者漠視公共邊界與民俗禮儀,使用高壓水槍、大功率水炮近距離無差別噴射路人,甚至針對性騷擾女性、無視他人抗拒意愿;部分人員占道聚集,強行拉扯行駛、停靠車輛門窗肆意潑水,造成車輛內飾受損、電路故障等財產損害。
種種過激行為,徹底背離了潑水節友善祝福、和睦相融的文化初衷,也引發全網廣泛熱議。不少網友表示,民俗狂歡應有尺度、守邊界,不能以節慶為借口侵擾他人權益、破壞公共秩序,唯有文明參與,才能更好傳承傳統民俗文化、持續擦亮地方文旅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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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歡不是違法借口
專家:越界行為或被追責
為保障節慶安全有序,維護群眾人身安全與財產安全,云南各地在節前曾發布文明潑水相關通告,倡導市民游客以枝葉輕潑等溫和方式傳遞節日祝福,同時提出——
主動避讓老人、孕婦、嬰兒、病患及正在執行公務的工作人員;
不攜帶、不使用高壓水槍、水氣球、車載儲水裝置等具有攻擊性、易致人受傷的工具潑水;
不向行駛中的汽車、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潑水;
不堵截車輛強行潑水,不借潑水之名騷擾他人或實施低俗行為。
盡管發出了倡議書,不文明現象依然多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石佳友介紹,違背他人意愿強行潑水,損害他人財物、造成人身傷害或將面臨治安處罰。情節嚴重,如存在猥褻、尋釁滋事等行為,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石佳友還指出,依據民法典第1198條,群眾性活動組織者有安全保障義務,若遇突發狀況,組織者工作人員未及時施救、提供幫助,同樣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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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以“文明”為底色
推動民俗文旅發展
當前,依托本土民俗資源打造特色文旅品牌,已經成為各地拉動消費、弘揚傳統文化的重要路徑。潑水節暴露出的各類亂象,折射出當前民俗旅游發展中,重流量引流、輕文明治理的普遍短板。
專家認為,發展民俗文旅,文化內核才是根本,單純追求人氣與流量、放任不文明行為蔓延,只會透支傳統文化價值。
北京交通大學現代旅游研究院院長張輝認為,旅游文明建設不能僅靠宣傳和口頭引導,需剛柔并濟、多管齊下。既要科學解讀民俗文化,培育游客的文化認同與敬畏之心,也要健全剛性約束機制,并與旅游考評、投融資管理相結合。
各地在發展文旅產業時,不能只看重經濟收益,更要兼顧文明建設、文化保護和社會治理多重價值。唯有將文明旅游由軟性倡導轉為剛性約束,壓實屬地管理責任,才能推動民俗文旅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
(總臺央視記者:何莉 吳經偉 李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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