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律師20XX年開始執業,專注婚姻繼承與民間借貸合同糾紛。在某離婚案中,他作為原告代理人,讓法院判決準予離婚,女方獲撫養權,彩禮返還從30萬降至4萬,還獲8萬余元財產折價款;在另一離婚案里,他協助雙方達成調解,男方支付35萬房屋折價款,女方撫養兒子獲每月3000元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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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背景
李超律師執業至今,累計承辦案件已逾160件。他的主要服務對象為有婚姻、遺產糾紛、民間借貸合同糾紛以及刑事辯護需求的當事人。工作方式上,訴訟與非訴結合,在民商事爭議解決、刑事訴訟辯護以及企業法律風險防控等方面均有涉及。
處理婚姻家庭糾紛
某護士宋某訴公司職員鄭某離婚案中,爭議焦點在于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撫養、彩禮返還及財產分割。李超擔任原告宋某的代理人。他組織證據證明雙方持續分居超一年,感情確已破裂;針對撫養權,強調孩子未滿兩周歲且一直隨母親生活;仔細梳理雙方銀行流水,對原告大額轉賬作出合理解釋,并指出被告涉嫌轉移財產;就彩禮,結合雙方結婚、生活及育有一子的事實,主張降低返還比例。最終,法院判決準予離婚,婚生子由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2000元撫養費,原告僅需再返還被告4萬元彩禮,被告還需向原告支付81,630.73元財產折價款。這一結果讓原告獲得了撫養權和財產權益,避免了高額彩禮返還損失。
調解離婚糾紛
原告鮑某訴被告尚某離婚案,核心爭議在于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和債務承擔。李超作為原告鮑某的代理人,在法院主持下,協助當事人厘清共同財產范圍,就撫養費支付標準、房屋折價款數額及支付方式等提供專業法律意見。經過多輪溝通與協商,雙方達成一致。法院調解后,準予雙方離婚,婚生子由被告撫養,原告每月支付3000元撫養費,原告支付被告35萬元房屋折價款。這一調解結果讓雙方和平解決了婚姻糾紛,避免了進一步的訴訟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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