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機動車新規將施行,頭盔佩戴率如何?
一季度北京電動自行車亡人交通事故中,超六成騎行人未戴頭盔
交管部門提示:騎乘均須戴頭盔
距離新修訂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正式施行僅剩一周時間,近期北京市民的頭盔佩戴率如何?除了騎行者,乘車人是否也按規定佩戴了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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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近日走訪調查發現,北京電動自行車騎行者的頭盔佩戴率已有顯著提升,六成左右的騎車人都佩戴上了頭盔,其中外賣騎手的頭盔佩戴率相當可觀。不過,記者也注意到,一些乘車人佩戴頭盔的自覺性一般,特別是騎車接送孩子上下學的家長,有不少人沒有給孩子準備頭盔。
4月23日,東三環中路輔路雙井橋下,電動車騎行者佩戴頭盔出行。
現象1
外賣騎手頭盔佩戴率已達九成左右
近日記者走訪時注意到,隨著北京電動自行車騎乘佩戴頭盔新規實施日期的臨近,不少市民佩戴上了頭盔。這不僅是對新規定的自覺遵守,更是對自身交通安全負責。
記者在東三環雙井橋、西二環官園橋以及磁器口路口等主要路段、路口走訪時粗略統計,相較于今年年初,目前北京電動自行車騎行者的頭盔佩戴率已經有了顯著提升,有六成左右的騎車人都佩戴上了頭盔。
值得注意的是,相較于其他市民,外賣騎手的頭盔佩戴率更高,僅有個別騎手未佩戴頭盔。
“我們平臺都要求戴頭盔,如果被系統抽查到不戴會限制接單,而且我們天天在路上跑,也知道戴上頭盔更安全些。”昨天下午2點,外賣員小陳忙完午間高峰時段,回到雙井商圈周邊準備吃飯休息。雖然沒在跑單,但小陳騎行時依然戴著頭盔。他說平臺要求嚴格,現在戴頭盔已經是自己騎車時的習慣。
北京交管部門此前的調研統計也發現,目前,外賣配送員的電動自行車頭盔佩戴率已經達到九成左右,通過率先規范行業騎手的措施,也起到了一定的示范帶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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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象2
家長戴頭盔后座孩子卻沒防護措施
近日記者在北工大附中、廣渠門中學、垂楊柳中心小學等學校周邊走訪時注意到,很多家長使用電動自行車接送孩子時,會給孩子戴好頭盔,確保安全。“我給孩子買的是專用的兒童頭盔,頭圍大小更適合。”一位家長說道。
不過也有一些家長在騎行電動自行車接送孩子時只準備了一個頭盔,自己戴上了頭盔,坐在后座上的小朋友則缺乏必要的防護。
有家長告訴記者,孩子不是每天都用電動自行車接送,所以就沒有給孩子專門準備頭盔,而且另一個不好解決的問題是電動自行車內的儲物空間太少,難以放下兩個頭盔。“尾箱里只能放得下一個頭盔。5月1日以后,我再騎車送孩子上下學,可能就得讓她自己拎著頭盔去學校了。”
記者了解到,市民給電動自行車加裝尾箱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規定,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后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目前,市面上一些小型的尾箱確實難以裝下兩個頭盔,但也有不少尺寸較大且符合法規要求的尾箱,能同時放下兩個頭盔,市民也可根據實際需求選購。
提示
記者從北京交管部門了解到,2026年一季度,北京全市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已造成44人死亡。其中,27名騎行人未佩戴安全頭盔,占比為61.4%。相比于2025年,佩戴頭盔的比例有所上升,但不戴頭盔仍是加重交通事故傷害的主要原因之一。
5月1日,新修訂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將正式施行。交管部門提示電動自行車騎行人牢記并踐行“騎車戴頭盔,乘車戴頭盔,喝酒別騎車,不闖燈、不逆行”,安全、文明騎行。
佩戴頭盔可有效降低嚴重腦損傷風險
1月7日,在順義區火寺路,一名電動自行車騎車人由南向西左轉時,與一輛直行的重型半掛貨車相撞,騎車人經搶救無效不幸身亡。后經調查,騎車人未佩戴安全頭盔;電動自行車方未按規定讓行是事故發生主要原因,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根據世衛組織的報告,佩戴頭盔可以降低79%的嚴重腦損傷風險。”交管部門介紹,電動自行車發生事故時因速度驟降,身體會因慣性向其他方向甩出,頭部位于摔倒方向人體“杠桿”的最遠端,承受的沖擊力遠大于身體,頭部腦組織、五官、腦干等重要器官高度集中,卻不像身體其他部位有骨骼、肌肉、關節分散部分沖擊力,發生事故撞擊后的損傷往往更為嚴重。佩戴頭盔能有效緩解發生事故時頭部遭受的撞擊力,起到有效防護作用。
新修訂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中,將原來規定的“鼓勵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佩戴安全頭盔”,調整為“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應當規范佩戴符合國家標準并經過強制性產品認證的乘員頭盔”,同時將原來允許在駕駛人座位后部固定座椅內載一名未成年人的年齡,從12周歲以下調整至16周歲以下。交管部門提示市民:騎車戴頭盔、乘車戴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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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對車輛控制變差、易發生事故
2月20日晚間,在豐臺區二通路,一名騎車人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通過路口后,沒能保持順直行駛,撞在便道路緣石上,騎車人當場死亡。后經檢測,騎車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72mg,屬于醉酒駕駛違法行為。
交警提示,酒精會麻痹或影響神經系統,令騎行者喪失判斷力與操控力,導致反應速度下降,對車速、車距、路況的判斷,以及對車輛的控制出現偏差,剎車、轉向時動作遲緩、失誤,極易失控摔倒。同時,醉酒狀態下人體協調性也會變差,發生事故時無法做出自我保護動作,加劇所受傷害。不論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酒后駕駛發生單方事故的概率都較高。
不闖燈、不逆行遵守法規和通行規則
1月17日上午9點多,在豐臺區龍和路,一輛電動自行車由西向東闖紅燈通過路口,與由西向南右轉的重型貨車發生事故,造成騎車人當場身亡。后經調查,事發時騎車人并未佩戴安全頭盔。
交警介紹,新修訂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將原來散在于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主要通行規定進行了整合,方便市民學習掌握。如規定了不得闖燈、越線、逆行,不得進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閉的機動車專用道,不得有分散注意力、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通過人行橫道、過街天橋、地下通道時下車推行等多項通行規則。這些通行規定并不是新規定,而是將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北京市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中有關非機動車通行的主要規定進行了匯總,駕駛電動自行車出行時應嚴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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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門提醒,駕乘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應嚴格遵守順向通行、各行其道原則,不在機動車道、人行道內行駛,騎車戴頭盔、乘車戴頭盔、喝酒別騎車、不闖燈、不逆行、不越線停車。經過沒有信號燈的路口時減速觀察,確認安全后再通行。
4月23日,東三環中路輔路雙井橋下,一位接孩子放學的家長自己戴了頭盔,但沒有給孩子準備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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