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發展總是在一定的社會制度結構中進行,而一定的經濟階段則與相應的經濟組織制度相聯系。在19世紀后半期,直隸地方與前近代一脈相承,主要有會館、行會等地緣性和業緣性的社會經濟組織。它們“聯鄉情”、“固行誼”、“為同業謀利益”、“維護同業之信用”,活躍于城鎮集市之中,成為一地社會工商業的主體和基本組織單位。
據張燾《津門雜記》記載,同光年間,天津有山西會館二,閩粵會館、潮幫公所、江西會館、紹興會館、山東濟寧會館、當行公所、邵武公所、懷慶會館、吳楚公所、廬陽公所各一。(注:張燾撰,丁綿孫、王黎雅點校:《津門雜記》,天津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1頁。)
清末時,保定共有外省會館10余處,如湖廣會館、三晉會館以及南宮、冀州等6個州縣組織的冀州會館等。一些大行業還組織了雜貨行、煤行、木行、染業行等行會事務所。(注:曉舟等:《保定商會》,見《河北文史集粹·工商卷》,河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01頁。)
由于這類組織帶有明顯的界域特征,分散性、封閉性、排他性較強,因而難以適應正在發育增長的城鄉市場統一的內在要求。時人言:“天津商人勢散而識拙,故見利則互相爭,而見害則各不相救,知有己而不知有人”(注:《天津商務公所暫行章程》,《北洋官報》第76冊。),可謂一針見血,切中其弊。特別是津城遭八國聯軍鐵蹄踐踏后,銀根枯竭,百業凋敝,市面上充滿了愁云慘霧,一派蕭條混亂。而各行業互不串通、各自為政的狀況又無法扭轉局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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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鑒于此,袁世凱蒞津的當月,除了設立巡警局、銀元局、官銀號,進行社會秩序、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治理與干預外,還特別重視行業協會的社會整合作用,飭令屬官相繼成立了天津商務局、商務公所、直隸工藝總局、直隸農務總會等具有近代性的官督商辦經濟機構或新式經濟社團。
天津商務局與商務公所
1902年8月,袁世凱按山東商務局成例設立了天津商務局,任命天津匯豐銀行買辦吳懋鼎、道勝銀行買辦王銘槐為總辦和幫辦,旨在“官商聯為一體”,重振天津市面。但該局買辦色彩濃郁,難以起到聯絡眾商,疏通市面的作用。于是袁氏于次年5月飭令改組商務局為商務公所,復任命紳商4人為公所董事,會同吳懋鼎等妥籌辦理,并委派天津知府凌福彭“督辦一切”。
商務公所的建立加強了官、紳參與社會控制的力量,局面為之一開。其提出的推緩新舊欠款、倡行錢票、設立銀行、規復厘卡舊章等4項挽救津埠商務危局的措施,獲得眾業商的擁護,“一時全津歡聲雷動”,推行未久,“津市已漸有轉機矣”,“街市流通,成效粗著”(注:天津市檔案館等編:《天津商會檔案匯編》(1903-1911)上冊(以下簡稱《匯編》),天津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3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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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隸工藝總局
1903年10月,袁世凱委候補道周學熙創辦直隸工藝總局于天津,作為“北洋官營實業之總機關”、“直隸全省振興實業之樞紐”。該局章程申明“以提倡、維持全省之工藝為宗旨”,“以誘掖、獎勵使全省紳民勃興工業思想為應盡之義務”,“以全省工業普興,人人有自立之技能為目的”(注:《北洋公牘類纂》,卷16,工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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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工藝總局先后創辦了高等工業學堂、教育品制造所、勸工陳列所(即考工廠)、實習工場、勸業鐵工廠、種植園、官紙廠、勸業會場,并附設有夜課補習所、儀器講演會、工商研究所等機構,通過發布勸興工藝文、獎勵模范企業、勸辦工場、送科技知識下鄉、培養技術工人、舉辦展覽會、扶植國貨與洋貨抗衡等形式,“開啟民智”,倡興工藝。在其影響與推動下,直隸農村新政之風勁吹,“一時風氣丕變,人人思奮”,官紳商競相創辦工藝局、場、所。
如1907年7月周學熙在給袁世凱的報告中稱:“職局勸導各屬工藝,其開辦至今……共順直各屬,計(光緒)三十一、二兩年已有六十余州縣稟(請)設(立)工藝局、所。”
再據筆者目前翻檢到的有關資料的綜合統計,截止1910年,直隸農村約有77個州縣設立了92個工藝局(廠、所)。生產科目包括紡紗、織布、軋花、染色、毛巾、織毯、裁絨、線絳、制鞋、草帽辮、木工、造紙、洋燭、胰皂、酒、糖、掛面等。藝徒人數少則數人,多則130余人。開辦經費最低僅制錢100吊,最高為銀2400兩。(注:參見孫多森《直隸實業匯編》卷6,第66-83頁;周學熙輯:《直隸工藝志初編》,志表類卷上,第3-11頁;南洋勸業會;《直隸出品類纂合編》第3冊表記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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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直隸城鄉的工藝局廠又陸續有所增加。據彭澤益先生編《中國近代手工業史資料》一書的有關統計,1913年全國22省共有工藝局、廠、所375個,直隸省就有210個,占總數的56%,由此便明了此前輿論何以一致稱“北洋為新政權輿之地,各行省咸派員考察,以為取法之資”(注:《北洋公牘類纂續編》序。)了。
直隸農務總會
1907年,袁世凱批飭直隸農務局聯合官紳勸辦農會,以為各府、州、縣之倡。同年6月直隸農務總會在保定府正式成立,由布政使司增韞兼任會長。這是清末最早誕生的新式農業社團。該會制定了會章,確立以“聯絡官紳,講求農務,使農產日形發達”為職志。并規定總會的會員分為五類:一為名譽會員,包括經會員公舉為評議員、議員及在會內充當干事、技師者;二為發起會員,即聯絡會員至50人以上,以及創立分會者;三為特別會員,系指捐助會費至百元以上者;四為正會員,為捐助會費至10兩以上者;五為歲助會費2兩者。(注:《北洋公牘類纂》第24卷,農務,第3-5頁。)
直隸農務總會成立時,“官紳、農民入會者已至百余人之多,會費捐款已達千余金之數”。接著在農務局舉辦了第一次農產品評會,與會者除官紳外,有農民200余人,由會長增韞“演說開會宗旨及直隸農業應行振興改良各事。復由洋教員演說東西洋農業,農民聞所未聞,歡欣鼓舞,莫可名言”(注:《匯編》,第304頁。)。
嗣后,是會創辦了《農話報》,編輯并出版《栽桑捷法》、《育蠶捷法》等書籍,創辦了農業試驗場和農產制造所,并派員赴各屬城鄉調查農情,宣傳農業科技文明。此外,它還將“勸種森林”、“興修水利”、“開墾荒田”、“組合農業、整理耕田及農具之公同購入,農產物之公同販賣”、“辦理救荒之政”(注:《北洋公牘類纂》第24卷,農務,第5頁。)等列為自己將要從事活動的項目,內容涉及到農田、樹藝、蠶桑、紡織、森林、水利諸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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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直隸農務總會的先導和催化作用下,直隸農村的一些州縣接踵仿效,相繼成立了類似的分支機構。如南宮縣“清末維新諸會林立,而農會亦興。會址設城內之興福寺,會長一,會計兼文牘一,夫役一,劃寺之周圍田地為農事試驗場”(注:民國《南宮縣志》卷11,法制志,新政篇。)。
再如高陽縣,1907年試辦農務分會,會員30名,每月開會兩次,另設立農林講習所、禁青公社各一”(注:《匯編》,第324頁。)。它們自覺以“上承總會,推廣農務,使其區域內物產日繁,地無遺利為宗旨”(注:“直隸試辦農務分會章程”,《商務官報》丁未年第25期,光緒三十三年九月二十五日。),積極配合總會開展聯絡社會、調查農林、講求實業、研究種植、保護田禾、代銷書報、推廣養蠶、驅除害蟲等農業科技的引進與推廣活動,對推動當地農林蠶桑各業從傳統形態向近代過渡起了積極作用。
這樣,袁世凱通過設立官辦、官督商辦經濟機構和新式經濟社團,既將分散在直隸城鄉各地的商、工、農界凝聚成一個相對統一的整體,又為貫徹與實施其重振“北洋實業”的規劃提供了行政制度上的保證,從而縱橫相連,上下呼應,動員起較為廣泛的社會力量參與到改組固有社會與經濟結構和形態行列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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