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頂山男子馬某被指虐殺多只貓一事,引發廣泛關注。
4月25日,將馬某扭送至派出所的張女士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她從警方處獲悉,在她4月22日報案當天,馬某已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處罰。她提供的行政案件立案告知書顯示,該案案由為擾亂公共秩序。
據張女士介紹,她本身是一名志愿者,常年投身于流浪貓救助照料工作,也因此結識了一批居住地周邊同樣關愛動物的愛心人士。幾個月前,眾人觀察到,附近小區先后出現了8至10只遭虐待致死的貓咪尸體。
為制止此類行為,部分志愿者開始自發在周邊小區開展“巡邏”,留意可疑人員與異常情況。
“4月19日凌晨,巡護志愿者在九里山街道某小區樓棟的一處垃圾桶內,發現了一只被挖眼、割喉的小奶貓。”另一名志愿者林鳳(化名)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經核實監控確認,丟棄者為該小區居民馬某。
志愿者們進一步了解到,這只被虐殺的小奶貓,是馬某以“愛心領養”為幌子,從一位六十多歲的老人處領養所得。據他們了解,該老人及其朋友此前已陸續向馬某送養了二十多只小奶貓,目前這些貓咪的去向尚不明確。
林鳳介紹,參與“巡邏”的志愿者此前就已注意到,馬某有深夜騎電動車外出的習慣,還有志愿者曾目擊過他丟棄被虐殺的貓。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和證據固定,4月22日凌晨,志愿者們在馬某深夜外出時,將其扭送至九里山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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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處置過程中,志愿者們還有一個意外發現:馬某的行跡,與境外某社交平臺虐貓社群的核心成員“某天”高度重合。
林鳳表示,據志愿者初步了解,該虐貓網絡社群內存在多種虐殺方式,成員約有數百人,還有“金主”以虛擬幣懸賞,定制貓咪虐殺死法,甚至組織“擺貓展”“虐殺比賽”等活動。
根據林鳳向中國新聞周刊提供的該社群截屏,社交賬號“某天”曾發布過三處虐貓地點。經志愿者實地比對小區環境,并向住戶核實查證后發現,其中一處高度疑似馬某居住小區內的停車場;另一處結合戶型結構與建筑建材比對,疑似馬某家中的封閉陽臺;剩余一處則通過墻面材質核驗,與馬某家中的廚房灶臺區域高度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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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該賬號曾在社群內自述深夜外出虐殺貓咪、騙取幼貓領養等行為,這些細節與馬某的活動軌跡、相關行為對應上了。”林鳳稱。
據他們初步統計,四年間已有超過1500只貓被該社群核心成員“某天”虐待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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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女士向中國新聞周刊介紹,目前警方尚未向他們明確馬某就是虐貓社群核心成員“某天”。他們從警方處獲悉,調查取證工作仍在進行中,仍需綜合相關情況研判,案件定性問題比較復雜,將依法依規處理。對此,中國新聞周刊嘗試聯系九里山派出所,被告知目前案情不便透露。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趙良善向中國新聞周刊分析稱,涉案男子馬某深夜在小區內虐殺貓咪、丟棄動物尸體,若其同時涉及搭建境外虐貓網絡社群,承接“金主”定制虐殺死法,批量傳播血腥虐貓視頻牟利,其行為不僅違背社會公序良俗,還會嚴重驚擾周邊居民生活、大范圍污染網絡公共環境,涉嫌擾亂小區及網絡雙重公共秩序,這也是警方目前將其定性為擾亂公共秩序的原因。
據趙良善介紹,我國現行法律體系中,沒有專門針對普通動物的虐待入刑罪名,野生動物以外的流浪貓、家貓均無專項保護性刑事法條,這也是此類案件警方定性難度大的核心原因。
“無主流浪貓無法認定為私人財物,不能適用財產類違法處罰條款,僅特殊場景可適配對應法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條規定,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趙良善分析稱,絕大多數普通虐貓行為,最終只能歸入治安違法范疇處置,無刑事追責的法律依據。
記者:陳威敬
(chenweijing@chinanews.com.cn)
編輯:劉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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