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經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11萬元。
2025年2月3日,南京某景區檢票口,游客們正有序排隊進入。突然,檢票員發現一張待核驗門票觸感不對,經過仔細查驗和比對,確認這是一張假票。持票游客一頭霧水,但配合工作人員在售票處重新買了票入園游覽。
景區組織人員對春節假期的所有票根進行全面篩查,最終查出假門票票根899張,市值近10萬元。該景區隨后向警方報案。
警方查明了假票是在某網絡平臺低價購買的。根據這一線索,警方很快將犯罪嫌疑人張某抓獲歸案,并在張某手機中查出仿造門票工具的購買記錄。
警方查明,2025年1月,張某根據南京某景區印制的宣傳材料上的門票樣式,聯系文印店印刷了3000張假票,使用網購工具進行二次加工,從中挑選出1000余張,以原票價六七折的價格在網絡平臺銷售,如果買家還價,最低價能降到四折。如果遇到一家人或團體一次買上五六張,他還會主動降價。張某通常在景區附近與游客約定地點交易門票。游客下單后,他幾分鐘就能將票送到景區門口。因為票價便宜,近一周時間,張某就賣出了1000余張假票,非法獲利7萬余元。
2025年11月,秦淮區檢察院以涉嫌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對張某提起公訴。今年4月9日,法院經審理,依法作出前述判決。目前,判決已生效。
全媒體記者:馬勝偉
通訊員:葛師銘 舒永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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