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關總署公布了2026年3月全國未準入境食品化妝品信息。根據通報,所列未準入境食品化妝品均已在口岸依法作退運或銷毀處理。
烈酒商業梳理發現,在本批名單中,共有15批次酒水產品被查處未準入境,其中包括2批次無醇葡萄酒,5批次利口酒、杜松子酒,2批次清酒,3批次啤酒,1批次白蘭地以及2批次草藥酒。相關問題主要集中在“企業申報要素顯示含有罌粟籽”“貨證不符”“含有未獲準入的植物源成分”“未按要求提供證書或合格證明材料”“誘惑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簽不合格”等,涉及北京、大連、哈爾濱、上海、天津等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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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批次酒水在3月被拒入境
根據海關提供的相關信息,烈酒商業整理發現,這2批次未準入境的無醇葡萄酒是來自西班牙的“夏天無醇起泡白葡萄汁”以及“夏天無醇起泡紅葡萄汁”,均因“標簽不合格”未能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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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次被查處的5批次利口酒、杜松子酒中,涉及德國野格、荷蘭迪可派西瓜味利口酒以及英國伯克寶蜂蜜橙花金酒,相關產品分別因“企業申報要素顯示含有罌粟籽”“誘惑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簽不合格”等原因被禁止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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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該批次野格標注的生產企業為“Mast-Jagermeiter SE”。而市場上消費者更為熟悉的野格生產企業英文名稱通常為“Jagermeister”。相比之下,此次名單中的企業名稱拼寫存在細微差異,少了一個字母“s”。這一情況究竟是申報環節的拼寫誤差、轉寫問題,還是其他原因所致,仍有待進一步核實。
在查處的2批次清酒中,均來自日本,包含“大納川天花天使秋田小町純米吟釀無濾過生原清酒”“大納川天花杉玉純米吟釀無濾過生原清酒”,因“未按要求提供證書或合格證明材料”未能進入。另外,同樣來自日本的3批次麒麟生啤酒因“貨證不符”被拒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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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3月海關還查處了2批次草藥酒,包括“‘伊萬·庫帕拉.蜂蜜姜’草藥酒”“‘伊萬·庫帕拉’草藥力.草藥酒”均來自白俄羅斯,因“含有未獲準入的植物源成分”未能進入。
此外,還有1批次來自法國的“最后一滴1950年小香檳區年份干邑”因“未按要求提供證書或合格證明材料”被拒入境。
由此來看,3月被禁止入境的酒水產品,常見的大眾葡萄酒或主流烈酒不斷減少,而更多集中在白色烈酒、風味酒、草藥酒等相對細分的品類,且不少產品來自較為小眾的產區和品牌。
這也說明,當前進口酒類市場出現越來越多帶有特色風味、特殊配方和差異化定位的產品。與此同時,品類越細分、配方越復雜、標簽信息越繁瑣,越容易在準入環節暴露出合規短板,一些圍繞植物源成分、添加劑使用、標簽標識和證明材料等方面的審核正在持續趨嚴。
02
出現敏感成分、添加劑超標、標簽不合格等問題突出
從3月未準入境的名單來看,當前進口酒類在通關環節面臨的風險,已不僅僅是簡單的證件或標簽問題,而是逐步延伸至原料成分、添加劑使用、植物源物質合規性等更細化的層面。尤其是在利口酒、草藥酒、無醇酒等新品類不斷涌入的背景下,產品配方與中國現行標準之間的銜接難度也在上升。
針對野格出現“企業申報要素顯示含有罌粟籽”的問題,廣東洋酒進口商張培福表示,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進口罌粟籽及含罌粟籽的相關食品或調味品。他指出,問題的關鍵首先出在申報環節,一旦進口商在向海關申報時明確填寫配料中含有“罌粟籽”等敏感成分,海關在審核過程中通常會直接判定該產品不符合入境要求,并依法作出退運或銷毀處理,基本不存在通關可能。
張培福進一步表示,像是部分歐盟國家,罌粟籽被視為合法食品原料,常被用于面包、甜點,甚至部分利口酒產品的風味調配中,因此在當地市場并不罕見。但進入中國市場后,判斷標準必須以中國法規為準,這也反映出不同國家和地區在食品安全管理上的差異。
他同時強調,目前野格在國內市場的銷售整體正常,終端門店供貨和渠道流通并未受到明顯波動。此次被查處,更可能是個別批次在配方申報或手續層面存在瑕疵,并不意味著該品牌在中國市場銷售的全部產品都存在質量或合規問題,因此市場端也沒有出現大范圍下架或停售的情況。
在其他成分監管方面,南京洋酒進口商范京表示,“誘惑紅”雖然屬于我國允許使用的合成著色劑之一,但前提是必須嚴格控制在國家標準規定的使用范圍和限量之內。一旦口岸檢測結果顯示超標,即使該產品在原產國的生產和銷售均屬合法,也依然會被中國海關判定為不符合入境要求。他指出,進口食品能否順利進入中國市場,核心不是看其是否符合原產地法規,而是是否完整滿足中國現行食品安全標準和監管要求。
對于“含有未獲準入的植物源成分”這一問題,范京表示,這類產品中所使用的部分植物原料,當前尚未被納入我國允許用于食品生產或進口的范圍。相關成分可能涉及一些功能性植物提取物、草本原料,甚至具有地域特色的傳統植物材料。雖然這些成分在原產國可能已有應用基礎,但如果沒有經過中國監管體系下的安全評估與準入認定,就不能直接用于進口食品。這類問題本質上屬于法規準入層面的障礙,并不完全等同于產品本身存在質量缺陷。
“標簽不合格”仍然是進口酒類在海關查驗中最常見的風險點之一。無論是產品名稱、原產國、酒精度、配料表、營養成分表,還是生產日期、特殊成分說明等,只要關鍵信息存在缺失、表述不規范,或者中文標簽與外文原標簽內容對應不準確,都有可能被判定為不合格。尤其是近年風味型、復合型進口酒越來越多,配方和賣點更加復雜,對標簽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提出了更高要求,稍有疏漏就容易出現問題。
針對“未按要求提供證書或合格證明材料”的情況,山東洋酒進口商李瑞表示,近年來不少進口商為了尋求差異化經營,開始引入一些在國內認知度不高、但在原產地具有特色的小眾酒類產品。這類產品有時主要在當地市場流通,未必建立了成熟、標準化的出口文件體系。如果進口商是通過當地經銷商、零售渠道或非正規出口鏈路進行采購,就很容易在入境申報時出現證明材料不完整、證書不匹配等問題,最終難以滿足中國海關的審核要求。
隨著消費者對個性化口味和新鮮飲用體驗的接受度不斷提升,越來越多細分酒類開始加速試探中國市場。過去相對邊緣的利口酒、草藥酒及其他風味型產品,如今正逐步進入更多進口商和渠道商的選品視野。相比傳統大單品,這些產品往往更強調特色風味、文化標簽和差異化定位,也因此成為當前進口酒市場中值得關注的新增長方向。
但隨著產品類型日益豐富、原料構成和風味設計愈發復雜,監管層面對原料使用、標簽標識、食品添加劑、準入資質以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審核也在持續細化。對于進口商而言,產品越新、配方越復雜、概念越多元,進入中國市場前所需要完成的法規梳理和合規準備就要越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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