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歲醫生以檢查身體為由,要求女子脫光衣物。
- 據成都商報報道,4月27日,武漢市民李麗(化名)向媒體反映,她在當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檢查、治療頸椎病時,被66歲男醫生要求脫光衣服,實施了“咸豬手”行為。醫院負責人介紹,事發后已第一時間對陳某某停職,后續根據調查情況,已對其作出解聘處理。“之前沒接到過類似情況投訴。他的行為既違反法律法規,也嚴重違背醫師職業道德操守。我們在全院進行了醫德醫風專項警示教育,也積極與受害患者溝通,協商善后事宜。”
事情曝光后,醫院反應挺快:停職、解聘、警示教育,一氣呵成。公安機關也給了個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看起來,該走的程序都走了,該給的說法也給了。
但這事真的就這么翻篇了嗎?
咱們先把身份擺正了:這不是街頭騷擾,不是電梯里的咸豬手,這是一個穿著白大褂的人,在診室里,利用患者對他的信任,干出的齷齪事。患者為什么愿意脫衣服?不是因為她傻,而是因為她相信“醫生說的應該沒錯”。這些年,我們一直教育老百姓要相信科學、信任醫生,可到頭來,這份信任反倒成了某些人作惡的掩護。
有人說,這老頭66歲了,干了一輩子醫生,這回算是晚節不保。可問題是,誰給他保證“晚節”的資格了?醫德這東西,不是攢到退休就能一次性兌現的。它應該是每一次問診、每一次檢查、每一次觸碰患者身體時的底線。底線破了,別說40年經驗,就是400年也沒用。
再說那個“行政拘留5日”。5天,說句不好聽的,可能還沒患者從驚嚇里緩過神來的時間長。一個醫生在診室里猥褻患者,只換來5天拘留,這傳遞的是什么信號?是“這事兒沒那么嚴重”?難道不該有更嚴厲的處罰?他的資格證是不是也該被取消?
更讓人揪心的是,這位患者是有勇氣站出來的。她報了警,找了媒體,把事情鬧大了。可那些沒勇氣的人呢?那些當時懵了、事后羞愧、不敢跟家人說的患者呢?她們的委屈誰來管?醫院那句“之前沒接到過類似情況投訴”,聽著像在撇清責任,可細想更可怕:到底是真沒有,還是從來沒人敢說?
不是所有患者都有勇氣“魚死網破”。很多人被侵犯的那一刻,腦子是懵的,事后只覺得丟人、怕被家人知道、怕別人說“你當時怎么不反抗”。這種心理,恰恰讓一些無良醫生有恃無恐。如果沒有患者舉報,這類事情能不能被發現?很難。診室門一關,里面發生什么,全靠醫生的良心。
其實,這事兒說到底不是什么高深的理論問題。就是一個很樸素的道理:你是醫生,你可以讓患者脫衣服做檢查,但你不能借著這個機會動手動腳。這是基本的職業操守,也是做人的底線。醫德說大了是“懸壺濟世”,說小了就是“別害人”。就算不講什么高尚的醫德,起碼不能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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