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非常有意思,4月29日有一個導游帶著游客去參觀大熊貓基地,在介紹的時候向自己的游客介紹這個大熊貓花花是有點殘疾的情況,而恰巧這些游客里面有一個大熊貓花花的粉絲。
這位粉絲當場就指出,導游的言語之間存在著某些不正確的地方,要求導游道歉,并要查看導游的導游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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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導游拒不道歉,并堅持稱自己所說的就是事實,之后該游客打電話報警。
根據各新聞平臺的記者調查,這件事情在報警之后得到了解決,但具體以什么原因報警,報警之后又怎么解決?這個我目前還不知道,也很難想象會是什么樣子。
是以造謠大熊貓罪被警察逮捕了嗎?
不過確實有造謠大熊貓的罪,也確實有人因此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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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幾年前就有極端貓粉因為造謠旅美大熊貓,丫丫,樂樂等各種情況而被都江堰法院判以有期徒刑。
因為他們覺得這些熊貓在美國遭受了虐待,中國的專家就是想把熊貓送到外國去,或者又是各種各樣的奇葩的陰謀論,在網上煽動對立情緒,最終把自己送進了監獄。
那么大熊貓花花是真的殘疾嗎?
嚴格來講其實并不是的,根據官網的數據以及相關情況調查來看,它是先天性的發育不良,大概來講是右后腳掌外翻,脖子短,沒有腰,發育慢,咬合力差,進食較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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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放到人類社會來講大概率是一個1米4,長齙牙,沒有脖子,沒有腰,還稍微有點兒跛腳的人。
這樣的人確實應該不能說是殘疾,但實際上這樣的人在人類社會是很難被視為正常人的,但是放到熊貓身上確實可以算得上是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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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特征使得它和其他細長的大熊貓不一樣,反而圓滾滾的更符合人類的喜好。
就像是 “梅以曲為美,直則無姿;以欹為美,正則無景;以疏為美,密則無態。”
這一點我想龔自珍在《病梅館記》里面已經說的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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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舉這個例子并不是說它現在的狀態不好,只不過是有感而發,并無其他引申含義。
畢竟這樣弱小的熊貓在野外環境下,一開始應該是會被熊貓媽媽棄養的。
但是官方又說它不是殘疾,那確實,如果按照先天發育不良來算也不是不行。
但是即便是導游出現口誤,或者說是故意強調殘疾的情況,那么游客又為什么?又有什么依據報警抓他呢?
游客要求導游道歉,這個我可以理解,畢竟她是花花的粉絲,導游這樣的行為涉嫌侮辱她的偶像,雖然這樣的行為很奇怪,但是我能理解。
但是報警到底是以什么罪名?熊貓應該沒有名譽權吧?
就算是跑到花花的耳邊大喊,你是殘疾,花花應該也不會聽懂吧?
我們經常說以人為本,但是在實際情況下,更多的則是“以顏為本”,尤其是在面對流浪貓問題上
熊貓可愛,貓可愛,可愛的動物就是要比其他的動物更能受到青睞。
雖然嘴上說著尊重生態,放任流浪貓,流浪狗去攻擊其他的小型生物。有人干預就會認為這是生態的選擇,但是看到流浪狗去吃流浪貓,看到澤巨蜥去吃流浪貓,又會覺得貓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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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導游說的是某個大食蟻獸殘疾,是某一個角馬殘疾,是某一個非洲鬣狗殘疾,我想這個舉報他的人都不會有任何的波瀾。
哪怕這個導游說的是別的熊貓殘疾,我想她應該也不會進行舉報,她舉報的動機僅僅是因為她是花花的粉絲,而并不是導游犯了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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