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話在網上流傳很廣,說歷史上最深情的男人都在詩詞里——“曾經滄海難為水”的元稹、“十年生死兩茫茫”的蘇軾。
元稹什么樣,咱們上一篇已經聊過了。那蘇軾呢?那個寫下“十年生死兩茫茫”的男人,后來怎么樣了?
我直接告訴你答案:他不僅再娶了,而且娶的是原配的堂妹。后來又納了妾,還不止一個。
今天想搞清楚一件事——
一個人可以一邊對亡妻刻骨銘心,一邊又跟別的女人過日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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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先說說王弗。
蘇軾十九歲那年,娶了十六歲的王弗。那會兒蘇軾還不是“東坡”,只是個初出茅廬的四川才子。
王弗是個什么樣的人呢?書上說她“敏而靜”——聰明,但不張揚。
蘇軾讀書的時候,她就安安靜靜地陪在旁邊。偶爾蘇軾背書卡殼了,她能在旁邊提一兩個字;蘇軾問她別的書,她也能說出個大概。在那個“女子無才便是德”的年代,王弗的這種“有才但不炫耀”,對蘇軾來說,是一種極溫柔的陪伴。
他們在一起生活了十一年。王弗生下兒子蘇邁,蘇軾的事業也剛剛起步。按理說,好日子就要來了。
然后王弗就病了,二十七歲,撒手人寰。
蘇軾在她去世次年寫了一篇《亡妻王氏墓志銘》,篇幅不長,但最后一句讓人心里一緊:
“嗚呼哀哉,余永無所依怙。”
他沒有說“我永遠失去你了”,也沒有說“我永遠懷念你”。他說的是:我再也沒有依靠了。
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最高的評價,不是“我愛你”,而是“我靠你活著”。
2
王弗去世三年后,蘇軾續弦了。
娶的是誰?王弗的堂妹,王閏之。
你可能會覺得奇怪:不是說情深似海嗎?怎么三年就續弦了?而且還娶的是原配的堂妹?這不是把“舊人”當“備選”嗎?
先別急著下結論。
在古代,這種做法有一個很實際的理由——孩子。王弗去世時,兒子蘇邁才六歲。一個六歲的孩子,沒有人照顧是不行的。而王閏之作為王弗的堂妹、蘇邁的親姨媽,是最有可能善待這個孩子的人。事實上,后來的王閏之對蘇邁和自己后來生的兩個孩子“三子如一,愛出于天”。
這不是“替身文學”,這是蘇軾對王弗的另一種延續——他不能讓孩子受苦,這是對亡妻的交代。
但咱們也不能回避一個問題:續弦是事實,對王弗的深情也是事實。這兩件事,在蘇軾身上是怎么同時存在的?
答案可能不舒服,但很真實:人可以同時愛著不同的人。
不是因為“不夠愛”,恰恰是因為“太真實”。生活不是電視劇,不是王弗死了,蘇軾就必須孤獨終老才叫“深情”。他帶著對她的記憶繼續活著,繼續過日子,繼續被另一個人溫暖——這不叫背叛,這叫活著。
3
王閏之陪了蘇軾二十五年。這二十五年,是蘇軾人生中起伏最大的時期。
從京城被貶到杭州,再到密州、徐州、湖州,然后“烏臺詩案”爆發,差點被殺頭,被貶到黃州。王閏之跟著他,走南闖北。
在黃州的時候,有一件事特別能說明王閏之是什么樣的人。
元豐五年十月的一個晚上,蘇軾和兩個朋友夜游赤壁。有魚,沒酒。蘇軾回家跟妻子商量。王閏之說了一句話:“我有斗酒,藏之久矣,以待子不時之需。”
什么意思?她早就藏了一斗好酒,就等著哪天丈夫突然要用。
《后赤壁賦》就是這么來的。沒有那斗酒,可能就沒有我們今天讀到的千古名篇。
王閏之不是什么才女,她不跟蘇軾談詩論文,但她在每一個具體的生活細節里,給了蘇軾最實在的支持。蘇軾后來說:“子還可責同元亮,妻卻差賢勝敬通。”——我的朋友龐公(元亮)可以責備妻子,但我的妻子比龐公的妻子還賢惠。
元祐八年,王閏之也走了,四十六歲。
蘇軾在她的祭文中寫:“唯有同穴,尚蹈此言。”
他死后,真的和王閏之葬在了一起。這是他對這位陪伴他二十五年、吃過最多苦的女人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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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但故事還沒完。
還有一個女人,叫王朝云。
王朝云不是蘇軾明媒正娶的妻子,是妾。
她十二歲進入蘇家,原是王閏之買來的婢女。蘇軾在杭州做官時,他們家買了兩個丫鬟,一個叫“采菱”,一個叫“拾翠”。王朝云就是那個“拾翠”。
后來王朝云長大,蘇軾納她為妾,她生了兒子蘇遁,但孩子不到一歲就夭折了。
王朝云最特別的地方在于——她是蘇軾的“紅顏知己”。
有一個流傳很廣的故事:蘇軾有一次摸著自己的肚子問身邊的侍兒,這里面裝的是什么?有人說“是文章”,有人說“是見識”。王朝云說:“是一肚子的‘不合時宜’。”
蘇軾哈哈大笑。
“不合時宜”——這三個字,說盡了蘇軾的一生。而看透他這一點的,不是他的妻子們,是王朝云。
王朝云在他最落魄的時候也沒有離開。蘇軾晚年被貶到惠州(當時是瘴癘之地,去了基本等于送死),侍妾們紛紛散去,只有王朝云跟著他去了。
她死在惠州,只有三十四歲。
蘇軾在她墓上建了一座亭子,名叫“六如亭”——取自《金剛經》的“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他寫了一副楹聯:“不合時宜,惟有朝云能識我;獨彈古調,每逢暮雨倍思卿。”
你看,他從來沒有把王朝云當成妻子的“替代品”。她就是她——懂他、陪他、最后先走一步的人。
5
所以:寫下“十年生死兩茫茫”的蘇軾,是深情還是薄情?
三個女人,在他生命里扮演的是完全不同的角色:
王弗,是他的“相知”。少年的愛人,靈魂的伴侶,在他還沒成名的時候就認定了他。
王閏之,是他的“相伴”。生活中的戰友,風雨同舟二十五年,讓他沒有后顧之憂。
王朝云,是他的“相惜”。“不合時宜”的靈魂共鳴,在他最潦倒的時候生死相隨。
他每一個都愛,愛的方式也各不相同。
但這不意味著他的“深情”是假的。恰恰相反,正因為他是真的深情,所以才有能力在不同的生命階段,一次次地、真誠地去愛不同的人。
這句話聽著可能有點渣,但換個角度想——這不就是每一個人在面對“失去”時的真實處境嗎?
真正失去過的人都知道:你不是“放下”了,你是“背著”那個失去的重量,繼續往前走。你遇見了新的人、過上了新的生活,但那個人還在你心里。你不必每天哭給她看,但你從來沒有忘記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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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這篇文章,不是要給蘇軾“洗白”,更不是要說“深情都是假的”。
我想說的是——我們現代人,對“深情”的定義可能太窄了。
我們覺得一個人“一生只愛一個人”才叫深情。一旦再娶、再嫁,就說明之前的“愛”是假的。但這是真的嗎?活著的人,難道必須用“永遠不再愛別人”來證明對逝者的愛嗎?
蘇軾沒有用“不再娶”來證明什么。他只是繼續活著,繼續愛,繼續寫詩。
他在王弗去世十年后寫下“十年生死兩茫茫”,那是真的痛。他后來再娶王閏之,那也是真的需要。他納朝云為妾,對她“朝云暮雨”地紀念,那也是真的愛。
能在失去之后,還保留一顆愿意愛人的心,這本身就是對逝者最好的告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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