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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調解組織調解員與前海法院調解員相互溝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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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法院ADR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
深圳新聞網2026年5月11日訊(深圳報業集團記者 謝敏 通訊員 劉暢 文/圖)2026年初春,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香港特邀調解組織辦公室里,一場案例分享會正在進行。幾位來自香港調解組織的調解員圍坐交流,電腦屏幕上,一宗剛剛調解成功的跨境貿易糾紛卷宗仍未關閉。
自2024年6月率先引入香港調解會、香港和解中心、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三家香港調解組織以來,前海法院作為全國首批試點法院,已探索出一條多元化、國際化跨境商事糾紛化解新路徑。
首案“破冰”
2024年5月,一宗特殊的涉港借貸糾紛來到前海法院ADR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香港居民邵先生曾向香港某銀行貸款2000萬港元,貸款到期后未能如期歸還本息。雖然原被告雙方均為香港主體,但雙方協議約定由深圳前海法院管轄。
“這是香港調解機構首次參與廣東法院跨境商事糾紛調解,大家都希望通過個案探索大灣區跨境解紛新模式。”法官助理羅曉回憶。
案件隨后被委派給香港調解會副主席、資深律師馬嫊傃主持調解。對她而言,這既是一次業務探索,也是一場機制磨合。
在香港中環辦公室里,馬嫊傃每天都會登錄“人民法院調解平臺”查看案件進展。手機支架、平板電腦,成了她開展線上調解的“標配”。
“起初擔心兩地法律制度和文化差異會影響溝通,但真正參與后發現,調解最核心的還是尋找利益平衡點。”馬嫊傃說。
調解中,她充分發揮熟悉香港法律及商業慣例的優勢,耐心傾聽雙方訴求,逐步建立信任。當雙方在利息及違約金計算問題上陷入僵局時,她又結合司法實踐分析訴訟風險與商業成本。不到一個月,雙方依據香港法律達成調解協議,前海法院隨即出具具有執行效力的司法確認裁定書。
“我從事調解多年,一直覺得幫助當事人化解糾紛是一種使命。”馬嫊傃說,“希望通過試點,讓不同調解模式互相借鑒,共同塑造大灣區商事調解新格局。”
隨著首案成功“破冰”,香港調解組織參與前海法院調解工作的機制逐漸成熟,一種兼具兩地優勢的跨境調解新模式開始成型。
促評結合
“調解的核心是平衡,既是利益平衡,也是方式平衡。”這是香港調解員們在前海法院交流中經常提到的一句話。
近兩年實踐中,前海法院逐漸探索出“促進式為體、評估式為用”的調解模式——既借鑒香港成熟的促進式調解理念,又融合內地高效的評估式調解經驗,為跨境商事糾紛提供更靈活的解決方案。
2024年底,一宗持續五年的國際貿易糾紛進入調解程序。
墨西哥某公司與深圳一家模具廠簽訂10萬美元模具訂單。受國際海運價格持續上漲影響,雙方因運費承擔問題長期爭執,最終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接案后,香港調解會理事寧秀萍先采用促進式調解,引導雙方充分表達訴求,很快確定了繼續履行合同的基本方向。但在運輸費用分擔問題上,雙方始終僵持不下。
隨后,寧秀萍切換到評估式調解模式,向雙方分析國際貿易趨勢及繼續訴訟的時間、經濟成本:“如果案件繼續拖下去,訴訟成本可能遠高于當前爭議金額,更會失去未來合作機會。”
這番分析讓雙方態度逐漸松動。最終,雙方同意共同分擔運費。這起持續五年的跨境糾紛,僅用兩周便成功化解。
類似案例不斷出現。截至2026年3月,三家香港調解組織共收案534件,結案519件,調解成功216件,成功率達41.62%。
三重賦能
在前海法院一站式跨境商事爭議解決平臺上,香港調解員楊世文正熟練操作“人民法院調解平臺”。
通過電子卷宗系統,他可以實時查閱案件材料;借助線上視頻系統,可以遠程組織跨境調解。“科技支撐讓調解效率實現了質的提升。”他說。
在楊世文看來,前海法院探索出的創新路徑,可以概括為“科技+國際+傳統”三重賦能。
科技解決效率問題。依托“人民法院調解平臺”“深圳數字法庭”等系統,當事人可在線提交材料、參與遠程調解,整個流程全程留痕、安全便捷。
國際規則則為跨境調解提供專業支撐。三家香港調解組織均采用國際通行調解規范,調解員大多具備國際化背景,熟悉不同法域法律制度及商業慣例,能夠為國際商事主體提供中立、專業服務。
與此同時,內地司法確認制度又為調解協議提供強制執行保障,有效彌補了香港本地調解協議執行力不足的問題。
而貫穿其中的“和為貴”傳統理念,則成為化解矛盾的重要紐帶。調解員不僅關注法律爭議,更重視修復商業關系,引導雙方從長遠利益出發尋求共贏。
灣區樣本
站在前海法治大廈遠眺,前海灣畔高樓林立。作為粵港澳大灣區核心引擎,前海每天都在產生大量跨境商業合作,也伴隨著復雜商事糾紛。
而前海法院探索形成的跨境商事調解“前海模式”,正逐漸成為服務灣區高水平開放的重要法治支撐。
目前,三家香港調解組織已有30多名在冊調解員參與前海法院調解工作,原本分散的跨境調解資源被集中整合,為涉港澳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持續探索新路徑。
前海法院副院長宋亮表示:“我們希望以法治‘軟機制’筑牢灣區發展‘硬支撐’,讓每一起跨境糾紛都成為灣區法治建設的實踐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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