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信網 責編:戴慧慧 2026-05-12 1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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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教育官網。(來源:網絡截圖)
信網·信號新聞5月12日訊 近日,福建福州市長樂區新華互聯網科技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有限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被福州市長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935.98元。
“榕長市監營處罰〔2026〕1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福州市長樂區新華互聯網科技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有限公司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并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福州市長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公司處以罰款935.98元。
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福州市長樂區新華互聯網科技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18日,注冊資本5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徐虹。該公司由合肥新華智原教育投資有限公司全額持股,隸屬于安徽新華教育集團有限公司,旗下中國東方教育在香港上市,擁有新華電腦教育、新東方烹飪教育、萬通汽車教育、華信智原、歐米奇西點西餐教育等多個教育品牌。(信網記者)
[來源:信網 編輯:戴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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