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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人簡介:彭小華,獨立學人,關系-交流研究者。長期關注死亡、臨終醫療等相關內容。著有《學會告別》,曾翻譯《最好的告別》《善終的藝術》等書。原標題《彭小華:她寫出了深淵,但沒有寫如何走出深淵——從養育、依戀與自殺敘事看李翊云作品》。
關于李翊云,我已經寫過兩篇文章。一篇談“兩子自殺,一句理解尊重太輕飄”,一篇談《財新》標題“在深淵里,拒絕愈合”所傳遞的哀傷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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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翊云
本來沒想寫第三篇。但這幾天讀到多篇評論文章,也有多位父母聯系我,表達了對李翊云作品和訪談中某些態度的困惑、不安,甚至憤慨。我能夠理解這些情緒,也覺得有些評論對李翊云個人并不公平。
正因為如此,如何理解她,如何理解她的作品,如何理解其中呈現出來的養育觀、依戀模式、生死觀和自殺觀,就變得很重要。
需要說明的是,我不是把李翊云當作來訪者來診斷,也無意對她真實家庭生活作定論。我只是基于她公開作品和訪談中呈現出來的信息,從生死學、養育、親子關系、兒童青少年心理困擾與自殺干預的角度,做一次專業解讀。
我寫相關文章的目的,一定不是批評李翊云本人。她是真正承受喪子損失和悲痛的人,作為女性、母親,我唯有同情。
但是,同情她的痛苦,不等于不能討論她公開文本中呈現出來的養育觀念、價值觀、生死觀和自殺觀。尤其是,隨著她獲得普利策獎,名聲日盛,作品傳播和影響越來越大,這些作品中包含的觀念也會影響社會,需要被辨析。
孩子的抑郁、自殺,從來不是單一原因導致的。它往往是個體氣質、精神狀態、家庭氛圍、養育方式、依戀關系、同伴關系、現實壓力、近端事件和危機干預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就此而言,它首先是一個客觀結果,而不是父母主觀故意造成的傷害。因此,批評不應指向作為父母的李翊云和她的丈夫,更不應變成對喪子母親和父親的道德審判。
然而,她公開文本和訪談中呈現出來的養育觀念、親子關系處理方式、生死觀和自殺觀,是可以、也應該被討論的。尤其當她的作品因為普利策獎和媒體傳播而獲得更大影響力時,這些觀念就不再只是私人敘述,也會影響輿論和受眾。我們需要辨析的,正是這些觀念和方法可能帶來的誤導。
我的工作信念是,每個父母都愛孩子,每個父母都按照自己的理解,盡可能以自己認為最好的方式養育孩子。但是,不是每個父母都真正以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方式養育了孩子。當年輕生命以自殺方式離開,尤其是同一家庭中兩個孩子先后離開,理解其形成過程,不能繞開家庭氛圍、養育方式和親子依戀關系。
沒有這一部分,直接跳到“尊重、理解、接受”,很難不引起疑惑。
從公開作品和訪談呈現出來的母職形象看,李翊云的家庭更接近一種高知家庭中比較隱蔽的“高功能疏離型養育”,也帶有情感忽視型養育的特點:有思想,有資源,有空間,有尊重,也有基本生活框架,但情感回應不足,身體性親密不足,危機中的保護性介入不足。
這里的關鍵詞不是“不愛”。
而是:愛沒有充分轉化為情感連接、依戀安全和生命保護。
一、尊重與空間,不能替代安全依戀
從李翊云的自述看,她非常重視孩子的獨立、自由意志、敏感性和獨特性。
她寫到,丈夫談及一張舊照時說,他們一家四口共同秉持和敬重的是“自由意志”。她也寫到,養育孩子“不只是給他們自在生長的空間”,世俗往往只在意孩子“做了什么”,卻不關心孩子“本身是怎樣的人”。
這些話當然有價值。她反對功利化育兒,反對只看孩子的成績、表現和外在功能,而試圖尊重孩子的存在本身。這與還比較常見的專制、粗暴、控制型養育大相徑庭。
但是,從依戀角度看,尊重與空間不能替代安全依戀。
鮑爾比和安斯沃斯以來的依戀理論,一直強調:孩子的安全感不是來自父母“給空間”本身,而是來自照顧者在孩子需要時是否穩定、敏感、可回應。孩子需要知道:我可以探索世界,也可以在害怕、脆弱、崩潰時回到一個可靠的人那里。
安全依戀不是“我不干涉你”,而是:
你可以成為你自己;
但當你痛苦、脆弱、崩潰時,我在這里;
我能靠近你、承接你、保護你;
你不必獨自留在深淵里。
李翊云也曾寫到,母親的職責是為孩子“搭建生活的框架”:有事可做,有處可去,白晝如期破曉,黑夜如約降臨。這句話很能說明她對母職的理解:母親提供框架、秩序、空間和日常生活。
可是,孩子需要的不只是生活框架。
他們還需要情感上的可依靠,關系中的溫度,脆弱時的承接,崩潰時的保護。養育理論里,父母的“回應性”非常關鍵。一個孩子是否發展出穩定的自我、情緒調節能力和求助能力,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父母能否看見、命名、接住和安撫孩子的情緒,而不只是給他吃穿、空間和自由。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李翊云寫到:“我很少擁抱我的孩子。擁抱于我,是全然陌生的舉動。”她還說,自己連自己的情緒都無從讀懂,也難以完全讀懂孩子的內心;她不知道如何付出溫情,仿佛刻意親近都是虛偽做作。
這些自述,幾乎已經把依戀上的困難說出來了。
這不是沒有愛,而是愛沒有身體;不是沒有尊重,而是尊重沒有溫度;不是沒有照料,而是照料沒有充分轉化為孩子能夠經驗到的安全感。
如果父母太強調“空間”“自由意志”“尊重選擇”,卻缺少情感上的靠近、撫慰、共情和保護,孩子體驗到的可能不是“我被尊重”,而是:
我的痛苦最終還是我自己的;
母親理解我的思想,卻未必接住我的情緒;
她尊重我,但沒有真正抱住我;
她給我空間,但這個空間也可能變成孤島。
這更接近一種回避型、疏離型照顧模式。照顧者并非不關心孩子,而是習慣把親密需求、情感依賴和脆弱表達降到最低;更容易用理性、語言、思想和原則處理關系,而不是用溫度、身體性親近和情感回應處理關系。
從養育風格理論看,好的養育不只是“低控制”,也不是單純“尊重孩子”。鮑姆林德以及后來的養育風格研究,通常會把養育放在兩個維度上看:一是要求和邊界,二是溫暖和回應。真正有利于孩子成長的,不是無邊界的放任,也不是高控制的專制,而是既有穩定框架,又有溫暖、回應、解釋和支持的權威型養育。
李翊云呈現出來的養育,問題恰恰不在于沒有思想、沒有資源、沒有自由,而在于“回應性”不足:有框架,有空間,有尊重,但情感連接、身體性親密和危機保護不足。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李翊云寫到:她認為,尊重孩子的敏感與獨特,給他們足夠空間長成自己,是她“身為母親所能做到的極致”;她也說,自己愛他們,但“比愛更重要的是理解與尊重”,其中最重要的,是理解并尊重他們終結生命的選擇。
這句話非常關鍵。
對于已經去世的孩子,母親這樣說,有助于自我開解、安頓內心。對此,我們可以悲憫。但是,對還活著的孩子,尤其對有自殺風險的孩子,“尊重孩子終結生命的選擇”是非常危險的表達。父母的責任不是承認死亡是孩子的自由意志,而是幫助他重新擁有活下去的可能。
真正的問題不是:她有沒有尊重孩子,而是:
這份尊重有沒有被孩子經驗為安全?
這份空間有沒有讓孩子更有力量,還是更孤獨?
這份理解有沒有變成保護,還是停留在觀念層面的理解?
這份不控制,有沒有同時包含危機時刻的堅定介入?
孩子需要的不只是“你可以成為你自己”,還需要:
你痛苦時,我能靠近你;
你崩潰時,我能承接你;
你想死時,我不會把你交給死亡。
二、超理智,是高知家庭里隱蔽的低溫
根據李翊云的記敘,她的家庭語言里,有很多宏大命題:苦難、意義、孤獨、死亡、自由意志、存在、深淵。
這本身并不是問題。一個家庭可以討論思想,也可以談論生命的深層問題。問題在于,理解孩子的存在性痛苦,不等于進入孩子的情緒痛苦。
相關作品和訪談敘述中呈現出的家庭氣氛是:不談感受,只談思想;不談愛,只談道理。母子之間的對話,常常關乎痛苦、意義、孤獨、死亡,卻較少談論微小的悲傷或柔軟的脆弱。
如果用家庭系統治療大師薩提亞的語言說,這很像“超理智型”:克制、冷靜、抽象、邏輯化、哲學化。情緒一出現,就被迅速翻譯成思想、語言和意義。
在這樣的家庭里,可以談意義,卻不太談感受;可以談苦難,卻不太安慰具體的難過;可以分析死亡,卻不一定能接住一個孩子說“我很害怕、很孤獨、很想消失”的時刻;可以尊重一個人的思想,卻不一定能提供依戀關系里的安撫。
從情緒社會化的角度看,孩子不是天生就會理解和處理自己的情緒。孩子要通過父母的回應,學會識別情緒、表達情緒、調節情緒,也學會在痛苦中向人求助。如果父母長期把情緒翻譯成思想,把痛苦翻譯成哲學,把脆弱翻譯成存在命題,孩子也可能學會:不要表達柔軟,不要求助,不要把具體的難過說出來,而是把一切都壓縮成“人生蒼涼”“存在無意義”“我不想活了”。
這不是成熟,而可能是過早的理智化。
心理化理論也提醒我們,好的照顧者不僅要尊重孩子的主體性,還要能進入孩子的內在世界:他在怕什么,他在痛什么,他說不出口的需要是什么。父母如果只能理解孩子的思想,卻不能感受孩子的感受,孩子可能會覺得自己被分析、被觀察、被解釋,卻沒有真正被抱住。
這就是更容易見于高知家庭的一種低溫養育。它看起來不像放任,也不像放縱;家庭可能有書、有秩序、有教育資源、有治療資源、有思想討論,也尊重孩子的興趣和獨特性。
但它的核心問題是:情感回應不足,親密表達不足,對孩子痛苦的身體性承接不足,對危機的保護性介入不足。
這不是生活照料上的忽視,而是情感和依戀層面的忽視;不是不提供資源,而是不一定提供孩子最需要的安全感、溫度和承接。
李翊云的孩子可能沒有不被尊重的問題,但可能有不被溫柔地傾聽和呵護、親子之間缺少親密互動與情感連接的問題。
這可以解釋孩子的心理狀態:孤獨、虛無、低求助、過度內化、早熟地理解痛苦,卻缺少走出痛苦的關系支持。這樣的養育環境,確實可能成為抑郁、自殺意念和生命無望感的重要土壤。
三、代際創傷可以解釋她,但不能證明她已經超越
李翊云談到過自己的原生家庭和父母對她的養育方式。在那個關系中,她也是受傷的。
也有人從代際創傷理解她,這當然有道理。一個人如果從小沒有得到足夠溫暖、穩定、可依靠的愛,長期處在控制、沉默、壓抑、情感隔離和抑郁氣質中,長大后當然可能很難自然地給出熱烈、親密、安撫性的愛。
一個內心荒涼的人,不是不想給孩子綠洲,而是她自己也不知道綠洲在哪里。一個沒有被好好擁抱過的人,不是不愿擁抱孩子,而是擁抱對她來說可能就是陌生的、笨拙的,甚至不真實的。
這正是代際創傷最令人悲傷的地方:父母未必惡意,甚至可能很努力;但他們能給出的,常常只是他們自己擁有過、學會過、發展出來的那一部分。
如果她擁有的是語言、思想、克制、獨立、尊重、忍耐和孤獨,那么她給孩子的也可能主要是這些。
可是,孩子除了思想和空間,還需要柔軟、熱度、身體性的愛、及時的回應、被看見的脆弱、可以崩潰的安全處所。尤其對敏感、早熟、容易陷入虛無感的孩子,這些恰恰是生命保護因素。
家庭系統理論提醒我們:父母給孩子的,不只是顯性的教育理念,還有一種關系氣候。一個家庭如何處理悲傷、憤怒、脆弱、沖突、求助,孩子會在日復一日的氣氛里吸收下來。換句話說,孩子繼承的不只是基因,也繼承家庭處理痛苦的方式。
如果一個母親自己的痛苦沒有被理解、沒有被溫柔承接,她當然可能很難自然地去承接孩子的痛苦。這是悲劇,不是罪責。
但是,代際創傷可以解釋李翊云為什么成為這樣的母親、這樣的作家,卻不能自動證明她已經完成了超越。
解釋不是豁免,悲憫也不等于拔高。
從作品呈現出來的精神氣質看,我們很難看到她已經完成對代際創傷、抑郁氣質和疏離型依戀的整合與超越。她的作品呈現了苦難,卻很少呈現苦難如何被轉化;呈現了深淵,卻很少呈現人如何從深淵中被帶回生命;呈現了接受,卻沒有充分呈現修復、干預、責任和超越。
這也是她作品需要被辨析的地方。
作為文學文本,它當然有價值;但作為生命教育、自殺預防和父母養育的啟發性文本,它能提供的方向非常有限。
四、養育方式可以解釋心理脆弱性,但不能單獨解釋自殺
從依戀模式和養育風格看,低情感回應、高理智化、疏離型依戀、情感忽視型養育,確實可以解釋孩子為什么容易形成孤獨、壓抑、低求助、過度內化、存在性虛無、自我隔離等心理脆弱性。
也就是說,從公開文本看,她呈現出的養育方式確實有明顯局限。它可以幫助我們理解,為什么孩子可能很早就陷入蒼涼、虛無、孤獨和無路可走感。
在她的自述中,文森特曾問她:“你深諳苦難,筆下也將苦難寫得透徹,那當初為何還要生下我們?”這不是普通孩子一時的抱怨,而是一個孩子對生命本身提出的質問。一個少年如果這樣理解出生、痛苦和存在,說明他的生命感已經非常沉重。
但是,養育模式不能直接推出:孩子一定會自殺。
自殺心理學里,一個重要區分是:為什么會出現自殺意念,和為什么會采取自殺行動,并不是同一件事。孤獨、痛苦、絕望、連接感不足,可能讓一個人產生“不想活”的念頭;但從意念到行動,往往還涉及近端壓力事件、精神狀態、手段可及性、沖動性、自殺能力、風險識別和危機干預等多個因素。
也就是說,養育風格和依戀模式可以解釋一個孩子為什么容易孤獨、壓抑、內化痛苦、難以求助,卻不能單獨解釋一個孩子為什么在某一天采取自殺行動。
還有一點也值得注意。李翊云說過,她和孩子都接受心理咨詢。也就是說,這個家庭并不是沒有求助,也不是沒有接觸專業資源。看起來,他們接受的似乎主要是個體咨詢。至于咨詢師是什么流派、如何理解他們的痛苦、有沒有進行自殺風險評估、有沒有把家庭關系和養育方式納入工作、有沒有做必要的家庭系統干預,公開文本中沒有充分信息,我們無從判斷。
但是,從結果看,已有幫助至少沒有形成足夠有效的風險識別、系統支持和危機保護。兩個孩子先后自殺,說明當時的幫助沒有足夠及時、有效、系統地回應風險。換句話說,他們不是沒有求助,而是沒有得到真正合適、有效的幫助。
這也提醒我們,面對兒童青少年和年輕人的抑郁、自殺風險,僅僅把孩子送去個體咨詢是不夠的。孩子的問題往往不是孤立發生在孩子身上,而是和家庭氛圍、養育方式、親子依戀、溝通模式、現實壓力交織在一起。如果咨詢只處理個體的痛苦,卻沒有觸及家庭系統、父母觀念和危機保護機制,就可能很難真正把孩子從死亡邊緣拉回來。
至于李翊云的兩個孩子在行動前是否有具體觸發事件,觸發事件是什么,家庭和專業系統當時如何識別和回應風險,公開文本中沒有充分呈現,我們無從確證。
因此,最穩妥的說法是:
從文本看,這種家庭情感環境和養育方式,確實可能是不利因素,能夠解釋孩子的心理脆弱性和自殺風險,但不能簡單說它就是孩子自殺的唯一原因或直接原因。
這里也涉及作品中的另一個缺口:孩子的聲音沒有充分出現。李翊云寫出了母親的哀傷,寫出了母親如何理解、尊重、接受,卻沒有充分呈現兩個孩子作為獨立生命,怎樣經驗自己的痛苦,怎樣經驗家庭,怎樣經驗母親的愛與尊重,又怎樣一步步走到自殺邊緣。
母親的敘述,不等于孩子的真相;母親的理解,不等于孩子真實的處境;母親的接受,也不等于孩子的死亡已經被解釋清楚。
這個缺口,使作品很難真正幫助公眾理解年輕人的自殺。
五、不能把自殺死亡當作自然死亡看待
還有一個需要辨析的問題:不能模糊“死亡”和“自殺死亡”。
死亡是結果,但死亡有不同類型。有自然死亡,有疾病死亡,有意外死亡,也有自殺死亡。自然死亡是生命過程的自然終結;自殺死亡則意味著,一個人曾經痛苦到無法繼續活下去,并采取行動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這兩者不能被輕易混同。
“萬物自然生長”,作為文學意象,當然可以安放悲傷。草木發芽、開花、枯萎、凋零,循著自然節律來去。人也終有一死。承認生命有限,接受死亡不可避免,是生死教育的重要內容。
可是,李翊云的兩個兒子并不是自然死亡。
接受死亡事實,是喪親者必須面對的現實。孩子已經離開,母親要活下去,這當然可以理解。
但是,接受死亡事實,不等于認可自殺選擇;理解死者的痛苦,不等于把自殺說成成熟、理智、值得尊重的決定;尊重逝者,也不等于放棄對自殺發生原因的追問。
花草自然枯萎,是萬物生長的一部分;但如果花草是因為長期缺水而枯死,園丁就不能只說“萬物自然生長”。當然,孩子不是花草,父母也不能控制孩子的全部命運。自殺從來不是單一原因導致的,不能簡單歸咎于父母。
但是,當兩個年輕生命先后以自殺方式離開,我們不能把這件事輕輕放入“自然生長”“自然死亡”的敘事里。
自然死亡教人接受有限;自殺死亡提醒我們挽留生命。
六、她寫出了深淵,卻沒有寫出如何走出深淵
很多人說,讀李翊云的作品會感到抑郁。
我不想說她的作品“導致抑郁”。這不準確,也不公平。但是,可以說,她的作品可能傳遞、強化或擴散一種抑郁性的生命感受:世界是冷的,人生是虛無的,痛苦是宿命的,關系無法真正抵達,死亡可以被理解為一種選擇。
她當然有權書寫痛苦。抑郁者當然可以寫抑郁。一個深陷痛苦的人,也可能非常準確、深刻、細膩地寫出抑郁的內部經驗,讓人知道“深淵里是什么樣”。
這不是沒有價值。它有記錄價值、審美價值、研究價值,也有某種見證價值。
但是,如果一部作品只是把讀者帶入黑暗、虛無、孤獨和無法愈合,卻沒有提供理解、修復、連接、責任、行動和超越,那么它的社會價值就很有限。
這也解釋了我為什么會對普利策獎這一選擇產生價值判斷上的疑問:獎項肯定的不只是文學技巧,也會放大作品中的生死觀、哀傷觀和自殺觀。
如果一部作品寫出了深淵,卻沒有寫出如何走出深淵;寫出了母親如何在喪子之后活下來,卻沒有充分寫出孩子為什么活不下去、家庭如何回應、生命如何本可以被挽留,那么它獲得最高榮譽,當然會讓我質疑這個獎項背后的價值判斷。
因此,與其說她的作品“啟迪”公眾,不如說它們提供了一個需要被辨析的文本。
我寫這些,并不是為了苛責李翊云本人,而是討論她的作品和公共言說呈現出來的養育風格、精神狀態和作品價值。
我不懷疑她愛孩子,但她自己的情感資源的確有限;我相信她盡力了,但她能給出的,主要是她自己擁有的那部分:語言、思想、尊重、空間和生活框架。
對此,我們可以悲憫。
但是,悲憫一個母親,不等于把她未能超越的部分包裝成智慧;理解代際創傷,不等于接受代際創傷繼續傳遞;尊重喪親者的自我安放,不等于把它變成公共社會理解自殺的方式。
真正值得傳播的,不是“我尊重孩子終結生命的選擇”。
真正有價值的寫作,不只是把痛苦寫出來,而是幫助人穿越痛苦。
不是把死亡寫得更通達,而是在死亡發生之前,把生命守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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