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留意到一個現象,像現在不少招聘軟件上,總經理助理這個崗位的應聘者,幾乎占絕大部分是身材、顏值絕佳的存在,無論男女。
這個崗位長期是一個語義曖昧的容器,它的真實職責經常寫在勞動合同之外。
一般這個崗位的工作描述里寫著日程管理、會議紀要、行程安排,但所有在職場里混過幾年的人都心知肚明,那只是冰山露出水面的一角。
真正決定一個總經理助理能不能留下來的,往往不是工作做得多漂亮,而是另一些不便明說的東西。
這是5月12日的一則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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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講邏輯,如果酒后什么都不記得,那么酒后做出的決定就該一律作廢,包括第二天簽發的那張辭退通知。
還有,一個掌握去留大權的人,在深夜叫一個入職不到48小時的女孩去他的房間,這件事本身就是傷害。
把沒發生當作清白的證據,合理嗎?合法么?
為什么招聘啟事上明明白白寫著“形象氣質佳”“能適應出差”“能接受加班應酬”的潛臺詞?
都心照不宣吧?
我想,個體的惡是表象。
招聘平臺對這種惡的容納、稀釋、合法化,才是根。
阿克頓說過,權力讓人腐化,絕對的權力絕對地讓人腐化,但他沒說完的是,權力之所以能持續腐化,是因為它周圍總有一整套話術系統在為它兜底。
她之所以這次能被聽見,僅僅是因為她截了圖。
那些沒有截圖的、截了圖也沒敢發的、發了也被刪掉的女性,構成了這則新聞真正的背景。一個需要靠聊天記錄自證清白的職場,本身就是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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