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偶爾一次沒事,沒想到連續兩次還是被抓了……”面對民警的詢問,違法行為人羅某某滿臉懊悔,卻已無力回天。近日,貴州惠水縣公安局成功查處一起惡性嫖娼案件,羅某某在4月18日至19日兩天時間里,先后兩次通過網絡社交平臺約見涉黃人員,線下實施嫖娼行為,最終被警方當場抓獲,用一時的糊涂,換來了法律的制裁。
不同于普通嫖娼案件,羅某某的違法行為之所以引發關注,不僅在于其短期內連續作案的肆無忌憚,更在于其背后暴露的僥幸心理——多數涉黃違法人員都抱有“沒被當場抓就不會被查處”的心態,而羅某某的案例,恰恰給這類人群敲響了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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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警方后續披露,羅某某今年30余歲,無固定職業,平日里獨自居住在惠水縣擺金鎮某小區,因無所事事,常年沉迷于各類網絡社交平臺,也正是在這些平臺上,他接觸到了涉黃相關信息,進而滋生了違法念頭。
與其他違法人員不同,羅某某并非一時沖動,而是經過刻意試探后才實施違法行為。據悉,他最初只是在社交平臺上瀏覽涉黃信息,后來看到有人發布隱晦的交易信息,便主動私信聯系,反復確認交易安全性、價格及地點,確認“隱蔽無風險”后,才下定決心實施嫖娼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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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下午,羅某某通過社交平臺聯系上一名涉黃女子,雙方經過一番協商,約定以200元的價格,在該女子租住的私人出租屋內進行交易。為了躲避警方查處,羅某某特意選擇了一條沒有監控的小路前往交易地點,且提前刪除了與涉黃女子的聊天記錄,自以為做得天衣無縫。
第一次交易結束后,羅某某并未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反而因為“沒被發現”而更加肆無忌憚。他覺得“一次沒事,再來一次也不會被抓”,于是在4月19日上午,再次主動聯系該涉黃女子,約定在同一地點、以同一價格再次進行交易,絲毫沒有察覺,一張法網已經悄然向他收緊。
事實上,在羅某某第一次實施嫖娼行為后,就有周邊群眾發現了該出租屋的異常——頻繁有陌生男子進出,且行蹤隱蔽,于是第一時間向惠水縣公安局擺金派出所舉報。接到舉報后,警方并未立即行動,而是安排民警進行暗中排查,確認該出租屋存在賣淫嫖娼嫌疑后,才制定了周密的抓捕計劃。
4月19日上午10時許,當羅某某再次進入該出租屋,與涉黃女子實施嫖娼行為時,埋伏在周邊的民警迅速行動,果斷敲門入戶。屋內的兩人聽到動靜后,頓時慌亂失措,涉黃女子急忙整理衣物,羅某某則試圖藏在衣柜里躲避檢查,卻被民警當場發現。
民警依法對現場進行檢查,當場查獲交易現金200元、涉黃物品若干,并調取了羅某某與涉黃女子的聊天記錄、資金交易痕跡,以及出租屋周邊的監控錄像,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面對鐵證如山,羅某某再也無法狡辯,只能如實供述自己兩天內連續兩次嫖娼的違法事實。
被傳喚至派出所后,羅某某的情緒從最初的慌亂、抗拒,逐漸轉變為懊悔、自責。他向民警坦言,自己之所以連續作案,就是心存僥幸,覺得“偶爾一次不會被查,連續兩次只要小心點,也能躲過”,卻沒想到警方的排查如此嚴密,最終還是難逃法律的制裁。
針對此次案件,惠水縣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作出明確回應,強調賣淫嫖娼違法行為不僅嚴重違背社會道德準則,更是我國法律明令禁止的行為,公安機關對涉黃違法行為始終保持“零容忍”態度,無論作案手段多么隱蔽,都會依法嚴厲查處,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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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近年來,隨著智慧警務的不斷升級,大數據、視頻監控、網絡巡查等手段已廣泛應用于涉黃案件排查中,以往“事后無跡可尋”的時代早已過去,任何心存僥幸、觸碰法律紅線的行為,都將受到嚴厲處罰。此次查處羅某某嫖娼案件,也是對各類涉黃違法人員的有力警示。
法律人士進一步解讀,羅某某在兩天內連續兩次實施嫖娼行為,屬于情節惡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將依法被處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其違法記錄將永久留存,對其今后的就業、征信、出行等方面都會產生嚴重影響。
此事曝光后,不僅引發了網友的廣泛討論,更給廣大群眾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課。有網友留言表示,“僥幸心理害死人,法律面前沒有例外,任何違法行為都逃不過警方的眼睛”;也有網友呼吁,“要自覺堅守道德和法律底線,遠離涉黃違法行為,珍惜自己的人生”。
警方再次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試圖通過網絡規避監管、實施涉黃違法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同時,也希望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到社會治理中來,發現涉黃等違法犯罪線索,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
目前,羅某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執行行政拘留處罰,涉黃女子也被依法處理,相關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在此也警示所有群眾,莫存僥幸、莫越紅線,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才是守護自身權益的最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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