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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東棗莊的一所小學,24年11月,一位六年級班主任讓幾位沒完成作業的學生在走廊補了大約半小時作業,后來其中一位學生身體不舒服,去醫院被診斷為 “童年情緒障礙”,家長把學校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9.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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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經審理認為,罰寫作業過程老師沒有任何體罰行為,當事學生也無異常,之后學生狀態有異,班主任也及時給家長打電話,在家長明確表示讓孩子自己回家后,班主任便讓兩名同學送孩子回家,整個過程班主任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了措施,也盡心盡責,并無過錯。而且在事后,學校和老師多次看望孩子,并且對班主任進行了警告處分。法院對此做出判決,駁回家長的訴訟請求。
這件事讓我想了很多,現在當老師真不容易,管嚴了怕被告,管松了對不起良心。我認識不少年輕老師,他們剛開始工作時滿腔熱情,對學生要求嚴格,但現在很多人變得 “佛系” 了,作業沒寫完提醒一下就好,上課講話睜只眼閉只眼。
為什么?因為怕啊。有位老師批評了擾亂課堂的學生,第二天就被家長舉報 “傷害孩子自尊”,要求開除老師,最后老師寫了檢討、道了歉才算了事。
還有位班主任,發現學生經常上課講話、甚至罵老師,找家長溝通,家長卻說老師 “故意為難孩子”。現在舉報老師太方便了,理由也千奇百怪,作業布置多了舉報,作業布置少了舉報,管得嚴了舉報,管得松了舉報。有個地方教育局統計,8個月接到 128 起舉報老師的案件,最后查證屬實的只有7起。這意味著什么?意味著大部分舉報都是誤會或者小題大做,但每一起舉報都會讓老師心寒一次。
法律確實給了老師管教學生的權利,但具體怎么管、尺度在哪里,很多老師心里沒底。比如規定里說可以 “訓誡”,什么是訓誡?語氣重點算不算?讓學生站著聽課算不算?每個孩子承受能力不一樣,有的孩子被批評后沒什么,有的可能反應很大。老師最怕的是,我管了學生,萬一學生想不開怎么辦?萬一家長鬧到學校怎么辦?而且有些學校,一出事就急著平息,總是讓老師道歉了事。時間長了,老師自然就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了。
教育孩子不是老師一個人的事,需要學校、家庭、社會一起努力。老師按照規矩管教學生,學校應該支持,而不是一出事就讓老師背鍋;可以制定更詳細的管教指南,讓老師有章可循;家長要和老師也要同心,家長和老師的目標是一樣的,都是為了孩子好,家長遇到問題,可以先和老師溝通,了解情況,絕大多數老師是真心為孩子著想的;社會更要給教育空間,媒體在報道教育事件時,請多一份客觀,大家在評論老師時,請多一份理解。
教育需要寬容的環境,老師這個職業很特殊,我們面對的是正在成長的孩子,我們既要把他們當學生嚴格要求,又要把他們當孩子用心呵護。適當的管教是必要的,樹苗不修長不直,孩子不管難成才,但管教要有愛、要有度。家長支持老師,老師才能教好孩子;社會尊重教育,孩子才有更好未來。
讓我們都多一些信任,少一些猜疑,多一些溝通,少一些對立。教育是慢工出細活的事,急不得,也亂不得,給老師一點空間,給教育一點時間,愿在教育的田野上,我們都能攜手同行,靜待花開。
來源:紅星新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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