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講述了一起婚約財產糾紛案例。谷某與孫某交往期間,谷某多次轉款,后因未登記結婚要求返還遭拒。賈艷蕊律師代理此案,法院經審理,綜合考量各項轉款情況,判決孫某返還谷某8.7萬元,為類似糾紛處理提供參考。
"律師簡介:專業背景與豐富經驗
賈艷蕊是中共黨員、四級專職律師,就職于遼寧青松律師事務所。她畢業于錦州醫科大學臨床藥學專業,獲醫學學士學位,曾從事醫療相關工作,這為其處理醫療類法律事務奠定了堅實基礎。自2016年投身律師行業,深耕9年,在醫療醫美糾紛、人身損害、婚姻家事、遺產繼承等領域經驗豐富,還曾為多家教育機構擔任法律顧問,獲多項社會職務與榮譽。
婚約財產糾紛:案件基本詳情
此案案由為婚約財產糾紛,原告谷某(化名)是1995年出生的造船業從業者,委托賈艷蕊律師代理案件;被告孫某(化名),1986年出生,無業;第三人是某地外貿雜貨鋪,經營者為張某(化名)。2024年12月,谷某與孫某經人介紹相識后以結婚為目的交往,期間僅見面四次,2025年4月分手。交往期間,谷某多次向孫某轉款共計119400元,因未登記結婚,谷某要求孫某返還遭拒,遂訴至法院。谷某請求判令孫某退還119400元及利息,并承擔訴訟費。
轉款用途爭議:雙方各執一詞
對于每筆轉款,谷某和孫某說法不一。例如2024年12月9日的5200元,谷某稱用于孫某經營貓舍,孫某稱是給孩子買東西的錢;12月15日、17日各1萬元,孫某認可為借款;12月24日15000元,谷某稱買金手鏈,孫某認可為圣誕節禮物支出等。此外,孫某辯稱未提結婚和彩禮,同意返還部分款項,但未明確金額,認為部分款項不應返還。
法院審理裁判:明確返還金額
法院經審理采信無異議證據,認可谷某轉款119400元事實。裁判觀點認為,孫某認可的兩筆1萬元借款應返還;7000元(不含7000元)以下小額轉款及9000元看病款項,法院不支持返還;7000元以上大額轉款合計67000元應返還。綜上,孫某應向谷某返還87000元。最終判決被告孫某10日內給付原告谷某8.7萬元,駁回其他請求,同時明確了案件受理費的分擔。
這起案例提醒人們,在戀愛交往涉及大額錢財往來時,要保持理性,明確款項性質,妥善保存交易憑證,遇到糾紛及時尋求專業法律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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