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中,一輛輛總質量超過100噸的超載貨車,似一頭頭野獸強行撞開收費站車道欄桿,疾馳入高速公路,令人膽戰心驚……經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日前,法院以危險作業罪判處被告人舒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判處被告人裴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2025年4月至6月,深圳某公司雇用湖北某運輸公司的車隊運送工地渣土,該車隊的重型半掛牽引貨車(下稱“六軸貨車”)在深圳多次違法裝載,導致車貨總質量超過100噸(俗稱“百噸王”),超載車輛使用單位深圳某公司和司機均被交警部門依法處以罰款、暫扣駕駛證等行政處罰,涉案湖北某運輸公司被責令立即采取排除危險的整改措施。
原來,為賺取高額運輸利潤,涉案運輸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舒某指使六軸貨車車隊隊長裴某和車隊到工地超載運輸泥渣、泥土。裝載貨物后六軸貨車車貨總質量達100噸,而這類貨車車貨最大允許總質量為49噸。
因六軸貨車嚴重超載會被交警部門查處,高速公路收費站也會拒絕其駛入,舒某便要求公司車隊司機駕駛六軸貨車撞開高速公路收費站車道欄桿,沖卡駛入高速公路。
“收費站不允許通行?沒關系,闖過去!沖卡不用怕,我能搞定!”舒某在微信工作群里鼓動車隊司機沖卡闖上高速公路。舒某還會安排“探路車”提前到高速收費站查看車流量和交警查崗、撤崗等情況,通知裴某,裴某在獲取情況后,用對講機指揮貨車到有關高速收費站沖卡。
辦案人員介紹,這些“百噸王”在高速路上疾馳,輪胎在巨大的壓力下會變形,車身在行駛中會微微顫抖,隨時都可能發生側翻。其他正常行駛的車輛只能遠遠避讓。
此外,為逃避公安機關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貨運車輛超速、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為的監管,舒某還安排人員對公司貨車進行關閉GPS裝置、加裝LED燈具等改裝,避免被拍。
這些行為終究難逃監管部門的嚴密監管。
深圳市公安局在履職中發現了該案線索,2025年8月,裴某在接到公安機關通知后主動投案。同年9月,舒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經查,自2025年4月6日首次車貨總質量超過100噸被交警部門處罰至2025年6月,該運輸公司車隊的六軸貨車在舒某、裴某的組織下,產生了40次車貨總重100噸以上的超載運輸記錄,嚴重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對公共安全構成了極大威脅。
2025年12月,寶安區檢察院依法對舒某和裴某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后于今年2月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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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報(nddaily)、深圳大件事(nandusz)報道
來源:檢察日報、深圳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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