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9年,床破公又來中國了。5月13日晚,他的專機降落北京,帶著豪華商業團來找中國人聊天了。巧合的是,就在他抵達的前幾天,美國媒體爆出一條波及中美兩國的事情:華爾街頂級大鱷、NBA密爾沃基雄鹿隊老板、英超阿斯頓維拉足球俱樂部聯合擁有者,64歲的韋斯利·埃登斯(Wesley Edens)被一個有過一夜風流的46中國老仙女勒索一半身家。正在打官司。
在這種情況下,一個大膽的假設在民間流傳開來:如果一個中國女性嫁給床破公,離婚時能不能分走半個美國?
別急著笑,中世紀歐洲還真有過類似的事。最典型的案例是阿基坦的埃莉諾。
1152年,這位擁有法國西南部大片領土(阿基坦公國)的女公爵,與法國國王路易七世離婚。按照當時的封建法律,她的嫁妝——也就是那片廣袤的領地——被她直接帶走。隨后她嫁給了英國的亨利二世,于是阿基坦的歸屬從法國王室轉到了英國王室手中。這場“離婚再嫁”直接引發了英法之間長達數百年的對抗,甚至成為百年戰爭的導火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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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個時代,國家領土常常被當作國王或貴族的“私產”,離婚分割領土是真實發生的。不過要注意的是,她帶走的是她自己帶來的嫁妝,而不是前夫的王國。
那么回到開頭的問題上來:在現行美國法律下,與床破公結婚再離婚,能分走“美國”嗎?
首先,必須厘清一個概念:美國不是一個可以被任何人“擁有”或“分割”的資產。 它是主權國家,其領土、政府財產、公共權力不屬于任何個人。再離譜的離婚官司,法官也不可能把阿拉斯加州判給前妻。所以想分美國是門都沒有,那么,能不能分床破公的個人財產呢?畢竟他也是排得上號的美國富豪。
理論上,離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但有兩個致命障礙:
1. 婚前協議。床破公與現任妻子梅拉尼婭簽有嚴格的婚前協議,其中明確規定了財產歸屬。如果他再次結婚,幾乎可以肯定他會準備一份密不透風的婚前協議,把婚前積累的資產(比如他的商業帝國)牢牢鎖在個人名下。任何想分走他一半財產的企圖,第一關就會被這份協議擋在門外。
2. 財產隔離手段。床破公的資產大多通過家族信托持有,這類信托的設計本身就具有隔離債務和離婚風險的功能。即使沒有婚前協議,法院也很難去分割一個信托名下的資產——尤其是該信托是在婚前設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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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樣的法律框架下,一位中國女性嫁給床破公后離婚,她能主張分割的,僅僅可能是婚姻存續期間床破公的新增收入(例如總統薪水或在此期間產生的投資收益),而且需要扣除婚前協議的豁免條款。這筆錢相比于“半個美國”,大概就像是從太平洋里舀起一杯水。
所以,歷史歸歷史,法律歸法律。中世紀歐洲的埃莉諾能帶著嫁妝改嫁,是因為她本身就是一個擁有領土的女公爵,而不是因為她嫁了個國王。現代美國女性想通過嫁給床破公“一夜暴富”,大概率只會得到一場漫長的訴訟和一筆不菲的律師費賬單,甚至有可能被ICE做掉。
至于“半個美國”——那既不在床破公名下,也不是離婚法庭能管轄的對象。它屬于3.3億美國人,屬于憲法,屬于星條旗,唯獨不屬于任何一位總統的配偶。
所以,有這個盤算的話,還不如學學埃莉諾:自己先成為女公爵,再去考慮分哪塊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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