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醫保基金監管法治體系、保障群眾用藥安全,國家醫保局發布通知,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為幫助群眾防范購藥風險、維護自身權益,國家醫保局鄭重提醒——購藥需做到“六要六不要”:
六要:
一要核對追溯碼:購買包裝完整、追溯碼清晰的藥品(住院拆零藥、中藥飲片除外);
二要監督掃碼:確保藥店掃碼與實際藥品一致,防止“空刷”或串換藥品;
三要留存小票:索取購藥憑證并標注追溯碼,拍照留存以備維權;
四要主動驗碼:通過醫保指定渠道驗證藥品銷售記錄,避免購買“回流藥”;
五要依法索賠:發現藥品異常立即舉報,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主張賠償;
六要銷毀空盒:服用完畢后撕毀藥盒追溯碼,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
六不要:
一不要購買無碼藥:2026年起藥品必須追溯碼全覆蓋,無碼或毀碼藥品可能涉及違規;
二不要接受虛假掃碼:警惕藥店用其他藥品追溯碼頂替或不掃碼,此類行為可能掩蓋藥品來源問題;
三不要丟棄購藥憑證:小票是維權關鍵證據,需妥善保存;
四不要忽視驗碼結果:掃碼顯示“多次銷售”或“非本人購買”,需立即舉報;
五不要轉賣醫保藥品:利用醫保購藥后轉賣,將被暫停醫保結算,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
六不要隨意處置空藥盒:未毀碼的空藥盒可能被用于非法轉賣,增加藥品安全風險。
信息來源:國家醫療保障局官網,國家醫保局公眾號
全媒體記者 孫崇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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