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淺井?大地外國法共同事業法律事務所
TEL:03?6272?9201
依據中國政府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以及2025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的規定,外國人申請入境的事由,將普通簽證分為C字、D字、F字、G字、J字、K字、L字、M字、Q字、R字、S字、X字、Z字13類,分別對應乘務、定居、訪問、過境、記者、青年科技人才、旅游、商貿、團聚探親(邀請人為中國籍人員及持有永久證的外籍人員)、外國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專門人才、學習、團聚探親(邀請人為在華工作的外籍人員)、工作等類別。
為了使簽證類別能夠準確反映外國人入境事由,實現外國人入境后的精細化管理,中國政府為海內外團聚探親提供了不同的簽證類別。其中包括S字(S1/S2)簽證和Q字(Q1/Q2)簽證,其主要區別是根據“中國境內邀請人的身份”判斷簽證的申請類別。
如果赴華探望的親屬是在中國國內工作或學習的外國人,則通常申請S簽證;如果來華探望的對象親屬是在中國居住的中國人或是已取得中國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則需要申請Q字簽證。同時,根據入境團聚的時間長短,又具體分為長期(S1/Q1)、或短期(S2/Q2)簽證。
敝所本次主要對2026年“Q1簽證與Q2簽證”的區別、以及辦理申請所需的資料和注意事項等進行簡要說明,希望能為各位在日華人及外籍人員與在華家屬親戚團聚順利取得簽證助一臂之力。
一、Q1與Q2簽證的區別
![]()
二、所需資料清單
無論是選擇Q1還是Q2簽證,其所需提供的資料主要分以下三類:
(1)申請人本人身份關聯的證明資料
護照原件(自申請之日起有效期6個月以上),簽證申請表及照片等(18周歲以下申請人需要特別提供出生證明、父母護照/身份證復印件)。
(2)被邀請的相關資料
邀請函(包含邀請人及被邀請人的本人信息、證件號碼,邀請人的在華詳細地址、聯系方式,來華事由、抵離日期、停留地點、費用承擔等)、邀請人身份證明(身份證或者中國綠卡)
(3)雙方親屬關系證明
對于Q1簽證,需提供經公證認證的親屬關系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對于Q2簽證,并不強制要求公證認證,且提供關系證明原件或者復印件即可(如戶口本、出生證)。若為旁系親屬,建議補充輔助材料以提高通過率。
另外,需留意除了上述資料外,根據申請的簽證類型及申請人的情況,各地使領館可能還會提出其他資料要求。例如:曾經是中國國籍后加入外國國籍的人員首次申請中國簽證時,需要提供原中國護照原件及護照照片資料頁復印件。
三. 留意事項及建議
(1)遵守中國政府的簽證許可停留期限、住宿登記及居留許可辦理規則
外籍人士持Q字簽證入境后,需嚴格遵守簽證許可的停留期限,并及時按規定辦理住宿登記及居留許可。超出簽證許可期限停留即構成“非法居留”,未取得工作許可或超出許可工作范圍即構成“非法就業”,將面臨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包括罰款、拘留乃至限期出境或驅逐出境。
例如,中國人劉某加入新加坡國籍后持Q2短期簽證入境深圳,但卻超期滯留并長期在當地工作,被公安局拘留并罰款。因此,用人單位在聘用外籍人員前,必須核查其是否持有有效的工作許可及居留證件。如果未進行事前調查而聘用僅持Q字簽證(團聚探親)的外籍人員從事工作活動,用人單位將違反法律,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2)申請者本人也需注意以下事項
① Q1與Q2的簽證不同,Q1簽證的持證人在入境中國后須在30日內向擬居留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居留證件,逾期未辦理可能影響在華的合法居留身份。團聚類居留許可通常1-5年。
② 辦理居留證件通常需要提供當地住宿登記證明、健康檢查證明以及親屬關系證明等材料。具體要求可能因地區而異,建議提前咨詢當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
③ 事前了解Q字簽證的辦理程序,因涉及的資料準備、公證認證、部門溝通等每一個環節都可能會出現問題。因此,建議提前通過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或所在地的中國駐外使領館確認最新要求,或者尋找專業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協助對應處理,或許可以避免因資料瑕疵延誤行程或者面簽時因資料準備不充分或者說明不足而被拒簽。對此,敝所可以根據您的情況為您提供合理建議、并協助制作申請資料、以及包括和現地辦理機構聯系溝通等一站式服務。
④ 特別提醒:無論是Q1或者Q2簽證均不得用于工作、學習等其他目的,違者將被取消簽證資格。如有在華逾期記錄需主動說明,否則可能導致被被拒簽。部分國家申請人(如南非、尼日利亞等)可能還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
⑤ 申請3-5年多次Q2簽證:需提供過去5年內曾獲發2年多次中國簽證,或2次以上1年多次簽證的復印件。還有,如果屬非直系親屬(如兄弟姐妹)需額外說明特殊緊急事由。
![]()
淺井?大地外國法共同事業法律事務所
TEL 03-6272-9201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