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7日電 題:讓正義無“礙” 織密殘疾人權益保障網
新華社記者馮家順、魏冠宇
特殊困難人群遇到司法問題,需要特殊關愛。
無障礙訴訟服務、聯合調解、心理疏導……第三十六個全國助殘日到來之際,最高人民法院會同中國殘聯發布殘疾人訴訟服務和多元解紛典型案例,切實打通服務殘疾人“最后一公里”,讓正義無“礙”。
“無聲”訴求得到迅速回應
當下,有不少殘疾人作為快遞員、外賣騎手等奔波在路上,交通事故成為其主要職業風險之一。
如何讓聽力殘疾人在“無聲”世界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交出了一份滿意答卷。
李某是一名快遞員,也是一位聽力殘疾人。某天傍晚,李某在駕駛電動自行車送件時,被同樣駕駛電動自行車的王某撞倒在地。李某身體多處挫傷、車輛損壞嚴重,近一周無經濟收入。
公安交管部門認定,王某負全部責任。但王某只同意賠償醫藥費,不愿賠償電動自行車維修費和誤工費。經了解,癥結主要在于王某認為李某主張的維修費金額過高,且提供的維修費發票抬頭與明細不規范。
李某訴至東城區人民法院后,法院依托最高法與中國殘聯建立的涉殘疾人糾紛“總對總”在線訴調對接機制,第一時間聯系區殘聯預約專業手語翻譯師,并邀請殘聯工作人員和“銀發法官”調解員先行調解。
調解團隊查看事故現場視頻,指導李某補充提交車損照片;幫助李某與修車店取得聯系,獲取合格規范票據……看到調查情況和證據材料,王某最終認可2900元的賠償金額并現場一次性支付,糾紛僅用7天得到化解。
“我們以‘適殘訴訟服務機制’全程護航,努力通過無障礙訴訟服務充分保障殘疾人群體的合法權益。”東城區人民法院院長何馬根說。
為涉殘疾人特殊商品消費維權“撐腰”
網購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無法登記上牌,商家也不給退貨退款,怎么辦?
肢體殘疾人方某在刷短視頻時看中了一款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經向銷售人員了解后下單并付款24800元。但向當地殘聯申請上牌時,方某被告知該品牌型號車輛未納入本省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目錄公告,無法登記上牌、不能上路。
心急如焚的方某與銷售方協商退車退款未果,訴至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區人民法院。依托“總對總”在線訴調對接機制,法院委托區殘聯指導設立的殘疾人事務糾紛調解委員會開展先行調解并指派法官指導調解。
本案爭議焦點在于,銷售殘疾人專用特殊商品的經營者,是否應對地域政策、目錄準入等關鍵信息履行主動告知義務。
指導法官向銷售方釋明,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屬于特殊商品,具有明顯地域政策差異,經營者對影響合同目的實現的關鍵信息負有主動提示和告知義務。最終,經指導法官和殘聯調解員釋法說理,考慮到短途使用且加裝設備,涉案車輛已產生折舊,雙方協商決定,銷售方退還方某19000元后,自行拖回車輛并承擔費用。
“這不僅維護殘疾人消費者合法權益,也引導經營主體積極履行對特殊商品的主動告知義務,特別是在網絡銷售場景下,經營者更應充分保障特殊群體消費者的知情權。”辦理此案的法官同時提示,殘疾人消費者購買特殊商品時,亦應主動關注所在地的有關政策。
多方聯動妥善化解涉殘疾人旅游糾紛
近年來,殘疾人出門、辦事、旅游更方便安全,但也不免遇上矛盾糾紛,應如何妥善化解?
聽力殘疾人游客車某、陳某跟隨公益旅行團在景區游玩時,因拍照問題與非本團游客余某發生沖突,附近游客向景區派出所報警。
依托“一庭兩所+殘聯”聯動化解機制,派出所負責維護秩序、陪同就醫、固定證據,并選派懂手語的民警搭建溝通橋梁;殘聯提供心理疏導、穩定情緒,妥善安置旅行團其他游客;司法所引導當事人換位思考,調動雙方調解積極性;法院從證據入手厘清事實、釋法說理,明確責任邊界。
“雙方因在景區內拍照打卡發生爭執,余某辱罵、推搡在先,車某、陳某也未保持冷靜,被激怒后還擊導致矛盾升級,進而雙方發生肢體沖突、均有受傷,雙方對損害結果的發生均存在過錯。”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黃燦說。
經釋法說理,余某主動向陳某、車某賠禮道歉,雙方同意在折抵余某應賠償車某、陳某的損害費用后,由車某、陳某支付余某部分醫療費用。
針對案件暴露出的景區人流密集區域無障礙服務設施不足、熱門打卡點管理缺位等問題,旅游巡回法庭向景區管委會建議設置“助殘愛心打卡區”,并安排志愿者實時引導。景區當月增設了多個打卡區,并完成相關無障礙設施升級改造,為殘疾人平等參與文旅活動、安全便捷出行提供長效保障。
數據顯示,截至今年3月底,全國殘聯系統共有737家調解組織、2586名調解員入駐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參與調解工作,在人民法院指導下先行調解糾紛1559件,調解成功率67.14%。
殘疾人維權的“堵點”,就是法治服務的“靶點”。
在“總對總”多元解紛機制下,多方聯動為殘疾人織密權益“保障網”,暢通司法服務“快車道”,讓殘疾人群體切身感受到法治的溫度,切實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完)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