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號,一則“老人每月話費500元,解約需付違約金”的新聞沖上熱搜,撕開了通信行業針對老年群體的營銷“遮羞布”,引發了全網對于運營商營銷合規性與商業道德的激烈討論。
對于剛退休的吳女士來說,2024年12月的那通“優質客戶回饋”電話,原本意味著免費的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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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工作人員上門,以“免費送手機”為由拿走了她的身份證進行登記,留下一部智能手機后便匆匆離去。
直到今年女兒吳簡回到溫州工作,偶然為母親充話費時,才揭開了這個“甜蜜陷阱”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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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單令人觸目驚心:每月套餐費高達500余元,包含1000分鐘通話和300G流量,而吳女士每月實際通話不足200分鐘,流量使用不到5G。
更離譜的是,賬單中充斥著“無線音樂彩鈴”、“云電腦”等老人根本用不上的增值業務。累計一年半時間,吳女士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已繳納話費超過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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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吳簡試圖為母親解約止損時,卻遭到了運營商的“反制”:若要解約,必須退還手機并支付高額違約金。所謂的“免費”,實則是捆綁了三年高額保底消費(每月不低于338元)的昂貴合約。
事件曝光后,迅速在網絡上引發軒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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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們的評論幾乎一邊倒地指向對運營商營銷模式的質疑。許多網友分享類似經歷,表示“不僅老年人,年輕人也經常接到這種‘免費升套餐’的電話”,甚至有用戶反映家中老人被開通了根本不用的QQ會員等業務。
面對質疑,涉事方最初回應稱這是“代理商行為,與公司無關”,試圖以此切割責任。然而,這一說法不僅未能平息眾怒,反而引發了更深層次的法律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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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律師明確指出,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條關于“表見代理”的規定,代理商以運營商名義辦理業務、收取話費,消費者有充分理由相信其代表運營商,因此法律后果理應由運營商承擔。所謂的“代理商行為”,在法律上并不能成為運營商逃避監管責任的“防火墻”。
事件發酵后,迫于輿論壓力,溫州移動方面提出解決方案:每月退還合同中多收的話費,吳女士的女兒補200元差價留下手機,并允許后續自由選擇合理套餐。吳簡最終接受了這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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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個案達成和解,但輿論的批評并未因此停歇。網友普遍認為,運營商的解決方案僅僅是“息事寧人”,并未就其是否構成消費欺詐作出解釋,更未提及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進行的“退一賠三”懲罰性賠償。
對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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