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周兆成律師。
商家用醒目大字渲染“360智能穹頂”核心賣點,卻將“需額外選購后環繞音箱”的關鍵限制,用極小字體藏在頁面角落。法院認定商家未盡全面信息披露義務,判決退款,卻未支持消費者三倍賠償。同樣是宣傳誤導,為何賠償結果天差地別?今天一次性講清法律底層邏輯。
![]()
法律諺語:宣傳有尺度,誤導需擔責;欺詐看主觀,賠三有門檻。
一、大小字玩套路,早已觸碰互聯網廣告合規紅線。
依據《廣告法》《電子商務法》規定,商家對產品核心功能、適用條件、限制性條款,必須顯著、清晰、全面公示,不得利用字體大小、位置差異刻意制造信息壁壘。
這種“大字誘購、小字免責”的營銷套路,屬于典型的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違背公平誠信原則,平臺需承擔審核監管責任,商家更要為不合規宣傳買單。本案判決退款,就是司法對“小字免責”套路的明確否定。
二、關鍵:違規誤導≠消費欺詐,三倍賠償有嚴格標準。
很多消費者疑惑,商家誤導我消費,為何不能退一賠三?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三倍賠償的前提是構成消費欺詐,要求商家主觀上存在故意隱瞞、虛構事實,惡意誘導消費者作出錯誤購買決定。
本案中商家雖披露方式違規,但未完全隱瞞關鍵信息,主觀惡意未達到欺詐程度。一句話總結:宣傳違規必須退款,但惡意不足,不滿足三倍賠償條件。
![]()
三、遭遇大小字套路,這樣維權最高效。
1.固定鐵證:完整截圖宣傳頁面、訂單信息,留存大小字對比證據;
2.行政投訴:向平臺、12315投訴,要求退款并責令商家整改;
3.司法維權:提起訴訟主張退款、賠償損失,有明確欺詐故意時,再依法主張三倍賠償。
四、監管釋放重磅信號:套路營銷時代正式落幕。
當前市場監管部門集中整治大小字誤導、絕對化用語、虛假背書等電商亂象,從嚴壓實平臺與商家責任。互聯網營銷靠玩文字套路博流量的時代已經過去,真實透明、合規經營,才是長久之道。
最后周兆成想說:別讓商家的文字套路,消耗你的消費信任。守住宣傳底線,用好法律武器,每一位消費者都該擁有明明白白的消費。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