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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吃藥不讓上班”事件有了新進展——據多家媒體報道,近日,廣西一公司因未按規定組織職業健康檢查、2025年度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超過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被河池市金城江區衛生健康局警告并罰款25萬元。
此前,前員工反映,該企業要求員工在崗中職業健康檢查前1~2個月統一服用處方藥“二巰丁二酸”(排鉛藥),“不吃藥不讓上班”。4月9日,河池市衛健委工作人員稱,經調查,情況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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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 潮新聞)
企業的目的很明顯:通過藥物臨時降低血鉛指標,使體檢數據“達標”,避免員工被檢出鉛超標問題。
這一事件撕開了部分企業漠視員工健康的遮羞布,更敲響了警鐘:企業逐利不能以犧牲員工健康為代價。
蓄電池生產是鉛危害高發行業,且醫學常識告訴我們,鉛中毒對人體神經系統、造血系統的傷害不可逆。《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不得弄虛作假。
面對污染源,本該是加強污染防治和員工保護,可涉事企業“排毒”的辦法很特別:長期不開環保設備,使勞動者長期處于高鉛暴露環境中;在無執業醫師處方和監護的情況下強制員工服藥,而排鉛藥無法根治鉛中毒;以“不吃藥不上班”為條件,強制員工服藥偽造體檢合格假象,這屬于典型的“隱瞞職業衛生真實情況”和“偽造體檢結果”,可能讓員工無法及時覺察身體狀況而延誤救治。
從這一連串的操作來看,涉事企業是知道“鉛中毒”的危害,無非是不想為員工的健康花錢——如果一批員工血鉛超標嚴重,監管部門會要求企業限期整改,甚至停產整頓;企業需要投入資金改造通風設施、加強個人防護,這些都要花錢,而如果體檢報告“好看”,這些問題就可以糊弄過去。
說白了,這是一種成本轉嫁,企業把本該自己承擔的職業病防護投入,轉嫁到員工潛在的健康風險上。這本質上是利益至上的畸形價值觀作祟:不把員工當成企業發展的同行者,而只是降本增效的“工具人”。
此前,江西某蓄電池廠曝出多名員工血鉛超標,車間粉塵肆虐,防護措施形同虛設;浙江某電池企業曾因防護缺失,導致數百名員工及家屬血鉛超標。這些事件的共性,都是企業將逐利凌駕于員工健康之上,甚至用造假、隱瞞真相來逃避責任,使勞動者權益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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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 新華社)
這樣的企業需要“排毒”——這種“毒”不光是生產環境里的鉛塵,更是漠視員工健康、鉆制度空子的經營心態。
職業健康保護是勞動者的法定權利,落實職業病防治責任是企業的必答題,而非可選項。靠犧牲員工健康換來的利潤,是令人不齒的;靠造假隱瞞真相維持的發展,是畸形的泡沫,終究會破滅。
這警示我們,相關行業的職業健康監管需從被動響應轉向主動巡查,通過常態化突擊抽檢、第三方環境監測等,切斷體檢作弊的操作空間。暢通舉報途徑,完善勞動者維權通道,確保健康受損員工能夠及時獲得醫療救助與法定賠償。
“員工健康是企業發展最大財富”,這不該是口號,而是企業的行動指南。
改善生產條件,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承擔應有的安全與健康成本,守好勞動保護的底線,讓勞動者工作有尊嚴、健康有保障,企業才有高質量發展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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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吳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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