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省朔州市山陰縣北周莊鎮下神泉村,一場圍繞土地補償的糾紛已持續十余年。村民趙樹兵執著維權,只為追回25.38畝土地被征用后拖欠的44萬余元補償差額;而近期一筆高達1798萬余元的征地補償款,更因分配不透明、公示不到位,讓村民們對集體資產的去向產生強烈質疑。多重矛盾疊加下,基層土地管理的漏洞與鄉村治理的短板愈發凸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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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征地留隱患 村民十年維權路漫漫
趙樹兵的維權之路,要從2007年的一次征地說起。當年,某企業修建混凝土攪拌站,占用了其父親名下8.8畝承包地。令他不解的是,此次征地既未簽訂正式書面合同,補償標準也僅為3800元/畝。“我后來從官方渠道查到,當年山陰縣平川區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是25000元/畝,這么一算,光這一塊地就少補了近19萬元。”趙樹兵說。
2009年,山陰炫昂建材公司水泥廠項目征用了趙樹兵6.58畝土地,補償爭議再次上演。據自然資源部門提供的資料,當年該區域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為28750元/畝,扣除鄉村統籌費用后,村民實際應得補償約26800元/畝。但村委會與企業簽訂的協議中,補償標準被定為8000元/畝,其中村民僅能拿到5000元/畝,剩余3000元/畝被村委會截留。經核算,此次征地差額達12萬余元,至今未補。
最讓趙樹兵無法接受的是2021年的養豬場項目征地。該項目占用村東溝咀40畝土地,其中包含他的10畝口糧地。村委會稱項目經過村民同意并公示,但趙樹兵作為三隊村民,既未收到參會通知,也未參與表決。按照當年33750元/畝的補償標準,這10畝地應得補償33.75萬元,可這筆錢最終卻被時任村委會主任閆祖亮領走——閆祖亮是二隊村民,并非該地塊承包權人。
三起征地,累計差額447264元。十余年里,趙樹兵多次找村委會、鎮政府溝通,卻始終沒有得到明確答復,維權之路舉步維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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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屬確權滯后 征地程序暗藏諸多違規
“分地的時候隊長都簽字確認了,村委會就是不認賬。”為證明自己的土地權屬,趙樹兵拿出了三隊隊長閆正義簽字按手印的證明材料,但這份關鍵證據并未被村委會采納。他認為,村里土地權屬混亂的根源,在于土地確權工作長期停滯。
據了解,下神泉村全村約9600畝土地中,僅有3600畝完成二輪承包續包,剩余6000余畝土地因歷任村干部推諉,始終未完成確權頒證,沒有正規的承包臺賬和權屬證明,這也成為權屬糾紛頻發的主要原因。趙樹兵手中的水泥廠占地合同,雖有村委會蓋章,卻未明確地塊四至和權屬關系;養豬場征地的表決過程,更是存在明顯漏洞。
對于閆祖亮領取補償款一事,村委會稱其“實際耕種滿三年,符合村規民約”,卻回避了“二隊村民無權承包三隊集體土地”的核心問題。此外,趙樹兵發現,村委會提供的會議記錄中,村民代表簽字有代簽痕跡,參會人員以二隊村民為主,三隊僅1名代表參會,未達到法定表決比例;公示照片既無時間、地點標注,也未張貼在三隊村民聚居區,根本未起到告知作用。
法律專家指出,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土地補償分配等重大事項需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代表同意,并全面公示。下神泉村養豬場征地的會議召集、表決、公示等流程均違規,相關決議不具備法律效力,卻被用于權屬認定和補償發放,凸顯基層土地管理的不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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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補償款引對峙 村務公開陷入僵局
就在趙樹兵的舊怨未消時,2025年12月,山陰縣發布征地公告,華能山陰2×100萬千瓦“上大壓小”煤電項目征收下神泉村39.9775公頃土地,補償總額達1798.9875萬元。這筆巨額款項的分配的公開情況,再次引發村民不滿。
2026年4月,趙樹兵在信訪舉報中稱,村委會在此次征地中存在五大違規:未召開村民及代表會議商議分配方案、未公開分配細則、未告知村民聽證權利、未公示收支明細、拒絕提供相關文件供查閱,補償款全程“暗箱操作”。
對此,北周莊鎮政府在信訪處理意見書中給出相反說法,稱征地程序合規,補償方案、收支情況已通過公告欄、村民群公開,留存有會議紀要、簽到記錄和公示影像,村民反映的問題不屬實,且村民可依規查閱相關資料。
雙方說法完全對立,而一份聯合審計報告更讓事態雪上加霜。山陰縣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審計局聯合出具的經濟責任專項審計報告顯示,2021年10月至2025年8月,下神泉村集體賬面資產超千萬元,但存在會計憑證不規范、財務管理混亂、民主決策和監督機制執行不嚴等問題。審計暴露的治理漏洞,讓1798萬補償款的去向更受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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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無果維權難 村民權益亟待保障
十余年里,趙樹兵從未放棄維權。2013年、2021年,他兩次就補償差額信訪,均未獲得實質性答復;2021年,他向紀檢部門舉報村委會截留補償款、村支書違規處置集體土地等問題,僅收到口頭立案通知,未拿到書面回執,后續調查也無進展。
此外,趙樹兵還實名舉報村支書劉文福兩項違規行為:2018年,山西華迪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占地19.32畝建設工業倉儲項目,242萬元補償款去向不明;劉文福私自填平18畝廢棄溝塘,交由其兄長建設養殖場,實際卻用于堆放煤泥,涉嫌侵占集體土地。這些舉報同樣沒有得到明確調查結論。
法律界人士表示,《信訪條例》賦予村民申請復查的權利,山西省也明確要求征地補償信息需全面公開,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但在“紙面合規”的官方答復面前,村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被架空,合法權益難以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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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反思:規范基層管理 守護農民切身利益
下神泉村的土地爭議,是部分農村基層土地治理問題的縮影。土地確權滯后、村級決策程序流于形式、補償信息不透明、基層監管缺位,讓小矛盾拖成十年積怨,不僅損害了村民的合法權益,也影響了基層治理的公信力。
土地是農民的生存之本,征地補償款關乎農民切身利益。要化解此類矛盾,需加快農村土地確權頒證進度,厘清土地權屬;規范村級民主決策程序,保障村民各項權利,讓村務公開透明;強化基層政府監管責任,全程監督征地補償和集體資產處置,嚴厲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目前,下神泉村的土地爭議仍無實質性進展,村民的維權之路仍在繼續。我們將持續關注事件后續,追蹤補償款落實及基層治理整改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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