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蘇州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關于進一步調整蘇州市區積分落戶計分標準的通告》:
為了進一步優化市區積分落戶政策,促進更多在蘇州穩定就業和生活的流動人口落戶蘇州,根據《蘇州市區積分落戶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經市公安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商研究,并報市政府批準,現就進一步調整蘇州市區積分落戶計分標準通告如下:
在南京市、無錫市、常州市和鎮江市的居住期限,可以視同為在蘇州市的居住年限。
上述規定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蘇州市公安局蘇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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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調整蘇州市區積分落戶計分標準的通告》的政策解讀
為了 進一步優化市區積分落戶政策,促進更多在 蘇州 穩定就業和生活的 流動 人口落戶蘇州 , 根據《省政府關于開展蘇南重點城市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的通知》(蘇政發〔2026〕23號)關于“進一步推動戶籍制度改革,探索市區積分落戶的居住期限賦分區域由南京擴大至‘蘇南五市’”相關要求,經 市公安局 和 發改、人社等部門會商研究,確定將蘇州市區積分落戶居住期限賦分區域擴大至“蘇南五市”范圍。現將政策解讀如下:
一、起草原因及背景
一方面,貫徹落實上級部署要求。3月3日,省政府發布《省政府關于開展蘇南重點城市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的通知》(蘇政發〔2026〕23號),明確要進一步推動戶籍制度改革,探索市區積分落戶的居住期限探索市區積分落戶的居住期限賦分區域由南京擴大至“蘇南五市”。
另一方面,擦亮打響“人到蘇州必有為”工作品牌。為更好地貫徹落實上級戶籍制度改革要求,進一步敞開大門吸引外來人口遷入蘇州就業創業、成就夢想,充分釋放“你永遠可以相信蘇州”的最大誠意,切實打造“面向所有人,為了所有人”的人民城市,助力支撐中國式現代化蘇州新實踐。
二、相關法律依據
主要依據《省政府關于開展蘇南重點城市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的通知》和《蘇州市戶籍準入登記管理辦法》《蘇州市區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蘇州市戶籍準入登記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蘇州市區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起草了《關于進一步調整蘇州市區積分落戶計分標準的通告》。
三、主要內容
蘇州市區積分落戶居住期限賦分區域擴大至“蘇南五市”范圍,即在南京市、無錫市、常州市和鎮江市的居住期限,可以視同為在蘇州市的居住年限,在參加市區積分落戶時予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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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蘇州市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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